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人治

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

假設公司管理是法治,就會依法制定工作規則,依據工作規則訂定內部管理規則。

而公司雖然有工作規則,也會實施,但是內部規則是依據上級們個人意願訂定,訂立的內部懲處,並沒有獎勵規定及流程。
所以懲處基層員工,它的名目完全依照個人意願來詮釋錯,所以很多懲處名目繁多,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以管理人為主,而非管理工作。

如果我們公司的管理是「法治」,當然就會以管理工作為主,而人是不需要管理,人就依法自律。

就像是,偷竊是公訴罪,只要報警,警察會提起訴訟,就算報警者都不能撤銷訴訟。法律依被告行為「偷竊」來判決,並不會因為人的關係論罪,所以偷竊者累犯,不會因為累犯加重罰,法律都以事論事。

而「人治」管理,是可以以人論責,以目前公司人治方式是,上級會說林銀福他是問題人物,常常製造麻煩,他會陷害同僚,他會酸言酸語指栽公司不是等語,因人制事,那麼會把員工誇大污衊,並謠傳給更多人知道。
上級總說就事論事,但是實質上並非如此,就像這次宣導的公文裡的文字一樣,文中提醒同仁們冬天上班注意保暖,就這個文字字意,真的很暖心,但是公司做法上並非就文字字意來行事。

就拿我在今年六月份的事來說:第一次,公司懲處我的理由是「執勤表現不佳,遭客戶客訴並要求調離駐點」。第二次,公司理由是「對團體紀律無法遵守,造成管理困擾」。
從這二件事來說,謝坤良小隊長向上級申訴的內容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在訪談時有劉X取、黃X盛、黃X旺、林X皇、謝X良、業主洪X育等,加上我。
當時
第一件事叫做交通指揮,他們說我沒拿交管棒,沒有吹哨子。
第二件事叫服裝不整齊,上班帶袖套及頭巾等。
第三件事叫巡邏未依照謝坤良規定順序巡視。
第四件事,我巡視發現異常,通報叫抓業主缺失等。
公司當時記我一個申戒,工會代表有說幫我瞭解。

X旺第一次事件,他跟我說,請我在訪談文件中簽名,當時我跟他說:不簽。
X旺連續好幾次來說事,但我簽字時,就跟他說:我並沒錯,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這次簽了,不用多久懲處一定下來。
結果他說:不會啦!只是走程序,你放心。
結果如他所說嗎?
結果,你們都看到了。

第二次也是黃X旺來說很多次,同樣的話又重複一次,他的回應當然也是相同。
結果,也相同,所今年我林銀福二支申戒。
這個實例就是人治的結果,「我說了算」。

當然囉!每個人所學與認知,每一個人都會說:想法不同。當然我也承認這種事,但是並不能代表管理制度。

我只能說:簽署名字,就是承認,即認罰。

在法律上簽名是被承認為法律責任,所以簽名別亂簽!

我的日常:職場文化

我們公司的經營方式是「我說了算!」
只要做好人際關係就可以了,直接一點就是「投其所好」。
在公司裡法治是不存在的,也沒有自律這個問題。
以什麼為標準:
就大家所說的,每個駐點各不相同,因地制宜的概念,形成規範沒有標準化,這也是大家共同承認的理念。
因此,大家會認為,我們的駐點跟其他駐點不同,管理也就不同,規則不同等宗旨。

當我提出,做勤務規範標準化時,大家一致反彈,為什麼?
主要是因為管理問題,駐點主管每一個人理念、想法、做法、認知、慾望、權力等因素,並不希望標準化,更不希望形成標準規則,這會造成管理者,管理上沒有了彈性空間。

所以大家才會說我的想法偏向理論,不具實務可行性,因為大家都怕權力會被動搖,在管理上會有牽絆。

而且,大家認知偏向以「長官說的」「公司說的」「公司規定」來詮釋工作行為,工作行為沒有標準,保全人員工作行為完全由駐點主管塑造,所以看駐點保全人員,便知其主管,形成目前的管理機制。

那保全人員應被主管的理念、道理固化,保全人員變成沒有了法治概念,對錯不分。

當事件起,會依照主管決策定對錯,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制度便是「我說了算」,定義為因地制宜,各駐點行業別不同,管理也不同之說法,成就現在的公司文化,優秀的保全人員「就是聽話的保全,不需要個人意見」做就對了,有事就說長官說的、公司規定等,而事實上,根本沒有那些規定,完全是駐點及長官共同承認的潛規則。



因此「我說了算」便是標準答案,而保全人員的人際關係就是要,依上級的習慣、行為、做法做依據,保全只討好上級就是好保全人員。保全人員不需要知識。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蠢才 、公司管理的是人,製定管理規則條文內容只是收藏品

中鋼保全公司基層員工,員工簡化了工作流程,對同事們來說,工作方便許多,一些看不懂的事,也明白了。
在公司管理層看待此事,會對改善者批評,要求會因此破壞團體和諧,對管理造成困擾等等。

這是制度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冬天到了,員工們工作中感到寒冷,戴上口罩,戴上頭套,戴上手套,多穿了件保暖衣。
在公司管理層則認為,該員工服裝儀容不整,記申戒一支,沒有理由,或是以影響公司紀律為由,又或者是影響公司形象為由等等!除制服外其他不要,多麼獨裁專制。

最離譜還規定員工上下班時,要穿外套遮掩制服,這讓我想不明白是什麼道理;曾經有同事告訴過我,多穿件外套庶掩制服,是為了預防外包商埋伏毆打,這表示什麼?公司管理有問題!
制服外著外套一直延用到今天,管理層還是敦敦教誨,有新進人員都會交代,制服外要穿外套,理由是避免影響公司形象,有的員工根本知道理由。

這是多奇葩的事啊!

員工巡視廠區,發現道路中遺留鐵碎片,拍照提供給僱主,中鋼保全管理層說:保全人員抓僱主缺失,保全人員此行為過失。
做保全人員工作時,我清楚知道,我是代替僱主的眼睛,要忠實呈現我所看到的,結果中鋼保全管理層確認為這是錯的,這是多麼荒謬的事。
公司管理層的認知嚴重影響員工的認知,也拒絕了員工努力進取精神,拒絕員工們的好心,在這樣的體制下工作,員工全是呆頭呆腦,滿嘴謊言。

管理層他們都在表現的很有責任,負責任的管理者,在謊言下的負責任。
當僱主批評保全工作時,在裁判兼球員理念下,認為保全人員的自述不能成為證詞,只有旁觀者也就是第三者所述,才有參考價值;這是管理層的通病,員工自述等於廢話,不具有價值。
為什麼管理層會一致認為這樣管理是對的,其實公司會議中公司高層一直讒言這套管理系統,及實用價值,為什麼高層會耳提面命重複使用這套管理方式,他們運用過覺的很好用,所以一直延用下去。



這就形成了企業文化!

2018年12月4日 星期二

我的日常:人才篇「不追究人,而是檢討制度」

一個國家,一家公司,人才很重要;為什麼台灣人才留不住,會外流。

這是問題許多人都曾談論過,政治、學術等有做過探討,而他們看的層面太高,看不見螺絲丁,只有流水線出現斷層,影響公司生產時,才會檢查那個環節出問題,找出來後,補上螺絲上緊固定,繼續生產。
因螺絲壞了,換一個即可,這也是我們共同的通病,從來不曾想過: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當中國大陸經濟剛起步時,從未知到自知都會說:我們要一邊做,一邊學習進步。
而我們台灣企業比大陸早好幾年的經驗,早已把螺絲這個概念遺忘在角落,只有失敗後檢討才發現,人才留不住。

人們總說時代在進步,人跟著進步,而企業大老闆及決策者,只想坐享其成,等著人才已學習成果出來,才要等著聘僱或是挖角。

企業想要長遠打算,那是不可能,因為人才會應聛,也會離開,在企業中留下來的永遠都是那些努力的人,當企業不重視他們時,有的消極,有的做份內事,只有熱心的人繼續改善工作,努力付出而進步,但是這些人企業管理者,基本上不要這些人,管理者會說:多你一個,少你一位,地球依然會轉。

台灣每一個企業都在拒絕人才,拒絕員工進步的動力,企業都在打壓員工,企業都在攻擊員工想進取的心,這就是我們的企業。

那些學成的人才,對企業文化失望時,他們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前進,他們不會等你企業管理制度改善,他們要等到天荒地老嗎?當然不會,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雖也左右不了。

台灣企業的敗筆就是,拒絕進步!
而我的公司也是這樣,也許是某些人的意思,也代表著公司決策者的心思,企業管理者對下屬總說:你很聰明很有想法,你不適合我們公司,會對公司其他人有影響,請你另某高就。

這個時候,作家們會說,態度很重要,改變一下心態,轉換一下說詞,遵行一下上級工作理念,按照上級意思進行工作,那麼會在職場如魚得水。

對誠實的人們來說,這樣做工作那不是自己了,違背了自己的良心,他們只想就事論事,往往企業文化不允許,這樣的人存在於公司當中,管理者認為這樣的人會破壞團體和協,所謂的團體其實就是這位管理者。

他們每一位在高唱著,拒絕再玩!也打擊人們的活力,打擊人們進步的動機,更打擊企業前進的未來。然後站在上位就會感嘆說:人才難尋,人才外流,人才留不住。

拒絕,是拒絕,還是拒絕人才,就別感嘆!人才難尋。

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保全人員專業與忽悠~

我們的幹部一些笑面虎會落井下石,他們長年一直宣傳謠言,而且是宣傳部屬的謠言,能力好的部屬越是他們攻擊的對象。

公司總是說要進步,上層確實在進步,他們在做公益是有目的性,為了公司形象,對於基層員工他們從不考慮。

簡單的工作複雜化,複雜的事情專業化,別人聽不懂就對了,這叫專業!我們的長官秉持公司文化作風,源遠流長。

基層員工在工作時,對朝令夕改反覆無常的規則,毫無頭緒令人感到挫敗,對工作產生無力感,但是這讓長官津津樂道,富有成就感。

我想這就是愚弄世人誤解了,保全人員工作內容,包含保全人員也被乎悠。

大家會認為「保全人員工作」應該是:

保全人員對門禁管制負有執行力,這是錯的。
答案是:保全人員是僱主賦予權力,僱主賦予多少權力,保全人員擁有多少執行力才對。

保全人員對巡邏負有責任,這是錯的。
答案是:保全人員巡視應做的是「查遺補缺,發現異常」通知僱主決策,保全人員等待僱主通知:是要報警處理,還是由僱主自行處置。

保全人員應負責交通指揮,這是錯的。
答案是:保全人員對外是警示作用,對僱主員工也是如此,駕駛應遵守交通號誌通行,無交通號誌時,應注意左右來車,安全無虞實可通行。

保全人員對於車輛及人員出入大門,負管制責任,這是錯的。
答案是:僱主提供服務條件,保全人員依僱主需求,訂定作業流程,依作業流程執行工作。如遇疑難,適時與僱主討論改善作業流程等。

大家有事時,把保全人員當警察,沒事時罵保全人員,大家都忘了保全人員也是勞工,保全人員沒有執行公權力的法定身分,保全人員所處的身分是協助及協調,決策還是僱主的責任。
保全人員只是代替僱主的眼睛,幫忙管理僱主的財產及員工,保全人員不該動手做僱主工作,動僱主的設備,原因是:僱主公司工作是僱主員工應做之事,保全人員如果去做了是侵犯,角色扮演就不該越權。

這些職權範圍法律有規定,管理員與保全人員的工作是有差別的,所以請大家多多認清保全人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