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二節 不是不幫忙,而是不能越過職務底線
警衛室內,氣氛仍然凝重。
李經理看著林志成。
「警察就在這裡,你把監視器畫面調出來就好了。」
林志成沒有坐到監視器主機前。
反而向後退了一步。
他平靜地說:
「經理,我沒有操作權。」
李經理皺起眉頭。
「你每天都在看監視器,怎麼會沒有操作權?」
林志成回答:
「監看勤務,是我的工作。」
「調閱、搜尋、備份、複製及提供影像,是管理權限,不是保全勤務。」
「如果今天由我操作,就已經超越我的職務範圍。」
李經理沉默了。
一旁的年輕員警也露出疑惑。
「不是都在警衛室嗎?有什麼不同?」
林志成指著監視器主機。
「警官,畫面每天都在播放,我負責的是巡視異常狀況,發現事故立即通報。」
「但是,要查詢昨天、前天或更早的影像,涉及調閱、搜尋、備份與保存,已經屬於管理程序。」
「我若擅自操作,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造成權限混淆,甚至影響影像保全及責任歸屬。」
資深員警點了點頭。
「你是在區分『勤務監看』與『管理調閱』。」
「沒錯。」
林志成回答。
「每個職務都有自己的界線。」
「保全員不能因為設備就在眼前,就把自己當成管理者。」
「管理服務人也不能因為負責管理,就跳過社區制度。」
「所有程序,都必須回到管理委員會授權與社區規約。」
李經理沉思片刻,終於走向監視器主機。
他依照社區既有程序,開啟調閱系統,並同步填寫調閱紀錄,記錄調閱時間、調閱目的、申請單位、操作人員及在場見證人。
林志成則站在一旁,全程警戒現場秩序,協助確認調閱區域、維持警衛室出入管制,並將事件完整記錄於勤務日誌。
他沒有碰觸任何操作按鍵。
因為他知道,真正的專業,不是什麼都做,而是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職責分工,不是推卸責任,而是避免責任混淆。
唯有每個人守住自己的職務底線,社區治理才能建立在制度,而不是建立在個人的方便之上。
本節管理觀念
主題: 監視器操作權限與職務分工。
事件事實:
- 警方提出調閱監視器需求。
- 管理服務人要求保全直接操作系統。
- 保全員拒絕越權操作,說明自身僅負責勤務監看,調閱及提供影像應由具管理權限者依程序辦理。
可能風險:
- 保全越權操作,造成職責不清。
- 影像調閱程序不完整,影響證據管理。
- 個人資料外洩風險增加。
- 發生爭議時,責任難以釐清。
建議方案:
- 建立社區監視器調閱SOP,明確區分「監看權限」與「調閱權限」。
- 調閱、備份及提供影像由受授權之管理服務人或指定管理人員辦理。
- 保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維護、勤務紀錄及事件通報,不越權操作設備。
- 全程留下書面紀錄,確保程序完整、責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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