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 星期二

第八章 第五節 立下證據給事件一個結果

 

第八章 第五節 立下證據給事件一個結果


事件報告


主題:第二廠房外圍圍牆缺口通報


上午巡視時,接獲員工通知:


「第二廠房外圍後段,有一處圍牆破了一個大洞。」


林志成沒有立刻下結論。


而是先詢問地點。


確認位置後,立即前往現場。


到達後。


先觀察周遭環境。


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傷或立即危險。


接著拍攝現場照片。


並以步伐概估缺口寬度,約二百公分。


初步判斷。


目前已形成人員可自由進出的缺口,存在非法侵入、竊盜及安全管理風險。


返回保全室後。


立即完成事件紀錄。


並同步回報業主及保全公司。



初步建議方案:


一、於缺口處先設置警示帶,提醒人員注意安全,並宣示該區域仍屬管理範圍。


二、視現場情況,以臨時圍籬或其他簡易設施封閉缺口,降低人員任意進出的風險。


三、請業主評估修繕方式,邀請廠商現場勘查並議價。


四、若公司內部具備修繕能力,可評估自行施作,以節省成本及縮短修復時間。


五、修復完成前,將該區列入巡邏重點,加強巡視頻率並持續觀察。



林志成寫完報告後。


放下筆。


阿哲問:


「學長,不去查是誰弄壞的嗎?」


林志成搖了搖頭。


「那不是我現在最重要的工作。」


「先把事實確認。」


「先把風險降低。」


「再把資訊交給有決策權的人。」


「至於怎麼壞的?」


「誰造成的?」


「是否要追究責任?」


「那是後續調查與決策的範圍。」


「不是保全憑猜測就能下結論。」


他笑著把報告收進資料夾。


「保全不是判案。」


「我們只是把真實看到的事情,如實留下。」


林志成將寫好的報告拍照回報公司,紙本送交業主承辦人員。


在工作日誌裡面寫與報告相同內容。





保全的責任,是發現問題;不是決定答案。


查找原因,是工作。


驗證事實,是程序。


提出方案,是專業。


做出決策,是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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