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 星期二

第八章 證據,比記憶可靠

 

第八章 證據,比記憶可靠


林志成工作久了。


慢慢養成一個習慣。


不是因為不相信別人。


而是知道。


人的記憶,會改變。


證據,不容易改變。


有一天。


一位員工來電詢問。


「有沒有收到廠商寄來的報價單和請款文件?」


林志成立刻查閱收件紀錄。


查看文件放置位置。


再向同事確認。


依照程序一步一步追查。


最後順利找到。


事情解決了。


但他開始思考。


如果今天沒有找到呢?


如果大家都說:


「我記得有。」


「我記得沒有。」


事情最後。


只剩下彼此的記憶。


於是。


林志成開始改變工作方法。


只要知道收件人的聯絡方式。


收到文件後。


立即拍下信封外觀。


傳給收件人。


通知已代收。


如果沒有收件人的聯絡方式。


他就把照片傳到駐點同事的工作群組。


留下日期。


時間。


收件人。


寄件人。


放置位置。


讓每一位值班同仁都能查閱。


有時。


人事小姐請他代轉薪資單。


他也一樣。


先確認姓名。


再拍照留下收件紀錄。


不是拍文件內容。


而是確認文件已收、待轉交的事實。


就連住戶或同仁借用公物。


例如鑰匙、工具、推車或其他社區物品。


他也會留下借用紀錄。


因為。


事情發生時。


記憶會模糊。


證據。


卻能幫助大家回到事實。


阿哲曾經問:


「學長。」


「這樣會不會太麻煩?」


林志成笑了。


「今天多花一分鐘。」


「可能省下明天一個小時。」


「甚至避免一場誤會。」


他又補充一句。


「我留下紀錄。」


「不是懷疑誰。」


「而是保護每一個人。」


「包括交付的人。」


「包括收件的人。」


「也包括我自己。」


多年後。


林志成越來越相信。


管理。


不是相信記憶。


而是建立可以追溯的紀錄。


不是因為事情小,就忽略程序。


也不是因為事情大,才開始重視證據。


程序一致。


才能避免大小事件受到不同標準的對待。


因為。


標準一旦改變。


質疑就會開始。


他在筆記本最後寫下:


證據,不是為了證明誰有錯。


而是讓事情回到事實。


記憶會因時間而模糊。


證據,才能讓真相留下痕跡。



管理反思


主題:建立可追溯的交接與收件制度。


事件事實:


信件、報價單、薪資單及借用物品等,若僅依賴口頭交接或個人記憶,容易因時間經過、輪班交接而產生爭議。


可能風險:


  • 收件人與代收人各自記憶不同。
  • 文件流向無法追溯。
  • 第一線人員承受不必要的責任。
  • 小事件累積成信任危機。


建議方案:


一、建立收件、代轉及借用紀錄。


二、適度運用工作群組分享收件資訊,但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不公開文件內容,只記錄必要資訊。


三、交接時確認未完成事項,形成可追溯流程。


四、養成「有紀錄、有查證、有回報」的工作習慣。


林志成最後明白了一件事。


好的管理,不是依賴記性好的人。


而是建立一套即使換了人,事情仍然查得到、說得清、追得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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