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證據,比記憶可靠
林志成工作久了。
慢慢養成一個習慣。
不是因為不相信別人。
而是知道。
人的記憶,會改變。
證據,不容易改變。
有一天。
一位員工來電詢問。
「有沒有收到廠商寄來的報價單和請款文件?」
林志成立刻查閱收件紀錄。
查看文件放置位置。
再向同事確認。
依照程序一步一步追查。
最後順利找到。
事情解決了。
但他開始思考。
如果今天沒有找到呢?
如果大家都說:
「我記得有。」
「我記得沒有。」
事情最後。
只剩下彼此的記憶。
於是。
林志成開始改變工作方法。
只要知道收件人的聯絡方式。
收到文件後。
立即拍下信封外觀。
傳給收件人。
通知已代收。
如果沒有收件人的聯絡方式。
他就把照片傳到駐點同事的工作群組。
留下日期。
時間。
收件人。
寄件人。
放置位置。
讓每一位值班同仁都能查閱。
有時。
人事小姐請他代轉薪資單。
他也一樣。
先確認姓名。
再拍照留下收件紀錄。
不是拍文件內容。
而是確認文件已收、待轉交的事實。
就連住戶或同仁借用公物。
例如鑰匙、工具、推車或其他社區物品。
他也會留下借用紀錄。
因為。
事情發生時。
記憶會模糊。
證據。
卻能幫助大家回到事實。
阿哲曾經問:
「學長。」
「這樣會不會太麻煩?」
林志成笑了。
「今天多花一分鐘。」
「可能省下明天一個小時。」
「甚至避免一場誤會。」
他又補充一句。
「我留下紀錄。」
「不是懷疑誰。」
「而是保護每一個人。」
「包括交付的人。」
「包括收件的人。」
「也包括我自己。」
多年後。
林志成越來越相信。
管理。
不是相信記憶。
而是建立可以追溯的紀錄。
不是因為事情小,就忽略程序。
也不是因為事情大,才開始重視證據。
程序一致。
才能避免大小事件受到不同標準的對待。
因為。
標準一旦改變。
質疑就會開始。
他在筆記本最後寫下:
證據,不是為了證明誰有錯。
而是讓事情回到事實。
記憶會因時間而模糊。
證據,才能讓真相留下痕跡。
⸻
管理反思
主題:建立可追溯的交接與收件制度。
事件事實:
信件、報價單、薪資單及借用物品等,若僅依賴口頭交接或個人記憶,容易因時間經過、輪班交接而產生爭議。
可能風險:
- 收件人與代收人各自記憶不同。
- 文件流向無法追溯。
- 第一線人員承受不必要的責任。
- 小事件累積成信任危機。
建議方案:
一、建立收件、代轉及借用紀錄。
二、適度運用工作群組分享收件資訊,但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不公開文件內容,只記錄必要資訊。
三、交接時確認未完成事項,形成可追溯流程。
四、養成「有紀錄、有查證、有回報」的工作習慣。
林志成最後明白了一件事。
好的管理,不是依賴記性好的人。
而是建立一套即使換了人,事情仍然查得到、說得清、追得回的制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