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 星期二

第八章 第三節 一次垃圾事件,重新畫清權責

 

第八章 第三節 一次垃圾事件,重新畫清權責


駐廠內。


除了我們服務的業主。


還有其他公司的廠房。


平時。


各家公司垃圾都是自行處理。


後來。


其中一家公司搬遷。


原本可以暫時放置垃圾的地方沒有了。


我們只能另外尋找。


每一次丟垃圾前。


我都會先詢問。


「可以暫時放在這裡嗎?」


得到對方同意。


才放置。


有一次。


我詢問現場員工。


他回答:


「沒關係。」


我便依照他的回答處理。


沒想到。


過了幾天。


那家公司負責人直接向業主提出投訴。


理由是。


保全將垃圾放到他們公司的位置。


消息傳回來。


我沒有急著解釋。


只是靜靜想著一件事。


平常。


我們幫忙代收信件。


代收包裹。


通知訪客。


協助外送。


有時還替他們留意廠商。


一直都認為。


大家互相幫忙。


沒有關係。


直到這一次。


我才真正理解。


原來。


今天的幫忙。


明天未必仍然被視為幫忙。


事情發生後。


我沒有去爭論。


也沒有責怪當初同意的員工。


因為。


公司與公司之間。


真正具有決策權的人。


不是現場一句「可以」。


而是制度。


於是。


我寫了一份報告。


不是一份。


而是一式四份。


主題只有四個字:


亂丟垃圾。


報告第一段。


先承認處理方式欠妥。


若因此造成損害。


願意依程序負責。


第二段。


說明事件經過。


分析真正原因。


第三段。


提出改善方案。


最後一段。


則是我真正想表達的重點。


我們尊重貴公司重視權責界線。


這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


建議由各公司自行管理自己的行政庶務。


包括:


信件。


包裹。


訪客。


施工。


車輛。


以及其他非契約約定事項。


我們保全。


只執行業主交辦的工作。


其餘協助。


不再主動介入。


最後。


我寫下了一句話:


謝謝貴公司過去的信任與照顧。


也謝謝這次事件。


讓彼此的工作界線更加清楚。


報告完成後。


所有同仁共同簽名。


一式四份。


分別送交:


貴公司。


業主。


保全公司。


以及保全室留存。


有人問我:


「這樣不是把關係弄僵了嗎?」


我笑著回答:


「不是。」


「真正長久的合作。」


「不是靠人情。」


「而是靠彼此都知道自己的責任在哪裡。」


我慢慢明白。


協助。


可以出於善意。


制度。


不能建立在善意之上。


因為善意沒有標準。


權責。


才有標準。


那一天。


我沒有失去一位合作對象。


反而學會了。


如何讓合作。


走得更長久。


「善意可以開始合作,但權責才能維持合作。」


很多保全和住戶、廠商、其他公司之間的衝突,不是因為有人故意找麻煩,而是因為一開始靠的是「互相幫忙」,久了卻變成「理所當然」。當其中一次出了問題,原本沒有寫清楚的界線,就成了爭議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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