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三節 一次垃圾事件,重新畫清權責
駐廠內。
除了我們服務的業主。
還有其他公司的廠房。
平時。
各家公司垃圾都是自行處理。
後來。
其中一家公司搬遷。
原本可以暫時放置垃圾的地方沒有了。
我們只能另外尋找。
每一次丟垃圾前。
我都會先詢問。
「可以暫時放在這裡嗎?」
得到對方同意。
才放置。
有一次。
我詢問現場員工。
他回答:
「沒關係。」
我便依照他的回答處理。
沒想到。
過了幾天。
那家公司負責人直接向業主提出投訴。
理由是。
保全將垃圾放到他們公司的位置。
消息傳回來。
我沒有急著解釋。
只是靜靜想著一件事。
平常。
我們幫忙代收信件。
代收包裹。
通知訪客。
協助外送。
有時還替他們留意廠商。
一直都認為。
大家互相幫忙。
沒有關係。
直到這一次。
我才真正理解。
原來。
今天的幫忙。
明天未必仍然被視為幫忙。
事情發生後。
我沒有去爭論。
也沒有責怪當初同意的員工。
因為。
公司與公司之間。
真正具有決策權的人。
不是現場一句「可以」。
而是制度。
於是。
我寫了一份報告。
不是一份。
而是一式四份。
主題只有四個字:
亂丟垃圾。
報告第一段。
先承認處理方式欠妥。
若因此造成損害。
願意依程序負責。
第二段。
說明事件經過。
分析真正原因。
第三段。
提出改善方案。
最後一段。
則是我真正想表達的重點。
我們尊重貴公司重視權責界線。
這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
建議由各公司自行管理自己的行政庶務。
包括:
信件。
包裹。
訪客。
施工。
車輛。
以及其他非契約約定事項。
我們保全。
只執行業主交辦的工作。
其餘協助。
不再主動介入。
最後。
我寫下了一句話:
謝謝貴公司過去的信任與照顧。
也謝謝這次事件。
讓彼此的工作界線更加清楚。
報告完成後。
所有同仁共同簽名。
一式四份。
分別送交:
貴公司。
業主。
保全公司。
以及保全室留存。
有人問我:
「這樣不是把關係弄僵了嗎?」
我笑著回答:
「不是。」
「真正長久的合作。」
「不是靠人情。」
「而是靠彼此都知道自己的責任在哪裡。」
我慢慢明白。
協助。
可以出於善意。
制度。
不能建立在善意之上。
因為善意沒有標準。
權責。
才有標準。
那一天。
我沒有失去一位合作對象。
反而學會了。
如何讓合作。
走得更長久。
「善意可以開始合作,但權責才能維持合作。」
很多保全和住戶、廠商、其他公司之間的衝突,不是因為有人故意找麻煩,而是因為一開始靠的是「互相幫忙」,久了卻變成「理所當然」。當其中一次出了問題,原本沒有寫清楚的界線,就成了爭議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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