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 星期四

保全員社區防護實務 第一章第一節 調閱權限

 


《社區治理-保全員的職責》


第一章第一節 警察來了,監視器可以調嗎?


清晨六點五十分。


夜班即將交班。


保全員林志成站在警衛室內,將夜間巡邏紀錄、車道出入紀錄及訪客登記簿逐一整理,準備交給白班同仁。


七點十五分,一輛警車緩緩停在社區大門前。


兩名員警走進警衛室。


「你好,我們是派出所員警,昨天附近發生一起機車竊盜案,嫌疑人疑似經過你們社區門口,我們想調閱監視器畫面。」


林志成起身致意。


「請問有正式公文、法院裁定,或管理委員會授權文件嗎?」


其中一名年輕員警微微皺眉。


「我們辦案需要,希望社區能配合。」


另一名資深員警則靜靜站在一旁,沒有說話。


此時,管理服務人李經理剛好走進警衛室。


「警察辦案最重要,趕快把畫面調出來,不要耽誤。」


林志成沒有立刻操作監視器。


他只是看著螢幕,腦中開始思考。


監視器設備屬於誰?


監視器畫面屬於誰管理?


保全員有沒有權限自行提供?


管理服務人一句話,就能決定調閱嗎?


警察辦案的需求,是否代表可以直接取得所有畫面?


這不是願不願意幫忙的問題,而是必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問題。


如果今天因為一句「配合辦案」就任意提供畫面,明天是否也能因為一句「我是住戶」而讓任何人調閱其他住戶的影像?


如果保全員沒有依法處理,不只是社區可能面臨爭議,執行人員本身也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林志成深吸一口氣,語氣平和地回答:


「警官,我們一定願意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辦案,但社區監視器屬於社區公共設施,畫面涉及全體住戶及訪客的權益。我需要依照社區管理程序辦理,通知管理服務人、主任委員,並確認調閱依據與紀錄程序,避免影響任何人的權益。」


李經理立即插話:


「你只是保全,哪來那麼多程序?」


林志成回答:


「正因為我是保全,所以更不能超越職權。」


「我的職責是依照法律、管理規約及管理程序執行勤務,而不是依任何人的一句話行事。」


警衛室內,一時陷入沉默。


資深員警看著林志成,點了點頭。


「你的觀念是對的。我們辦案也希望程序合法,這樣取得的資料才能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年輕員警也放緩語氣。


「那就依照你們社區程序辦理,我們配合。」


林志成立即拿起值勤紀錄簿,開始記錄員警姓名、服務單位、到場時間、調閱目的及處理過程。


他知道,真正需要留下的,不只是監視器畫面,更是每一個依法處理事件的紀錄。


因為今天保護的不只是社區的影像,更是程序、公平與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的共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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