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保全人員本職學能是什麼

在公司我沒見過任何有關本職學能的任何資料,在網路搜集到的資料裡,依據保全業駐衛保全人員主要職務防盜、防火、防災,保全人員沒有「法定身分」制止罪犯。

應以此為課程內容:防盜、防火、防災,法令常識等,狀況處置等學科與術科訓練。

保全人員工作職責:維持僱主秩序,預防僱主財產、身體損失,保全人員主要作用為嚇阻,預防僱主財產身體安全,遭遇到緊急情況發生,立即通知僱主詢問「是否報警處理」,再通知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來做緊急處理。

保全人員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為接受僱主(含個人、企業、公寓大廈管委會或政府機關與團體)委託,預防身體、財產安全任務。

例如: 由收集僱主相關安全資訊,門禁管理預防私人產業內之秩序,巡邏防範缺失保障身體和財物免於損失。

依照委託工作內容的不同,保全工作依地制宜訂定工作規範。
規範依據勞動基準法、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依據僱主廠區業務流程秩序管理門禁,如遇疑難時立即通知僱主決策,依決策內容增定規範。
夜間僱主下班後由保全巡邏視查環境,遇有缺失、物品定位、增加減少等事宜,通知僱主確認及報告,由僱主決策處理,不需回覆保全人員。
保全人員受託於僱主,法定決策權力在於僱主,因此保全人員不在勞基法責任制範圍。

但是依中鋼保全在職員工身分,曾經向公司申請相關書籍,公司並不作回應。如今管理制度系統化,依各項標籤式評量保全人員,而標籤題却沒有來源,這是蒙蔽員工知的權利,在這樣的情境下完全由管理層各行其是,置員工為奴僕。


這是不合理沒有邏輯性的管理!

把員工貼標籤

保全這個行業,就像機具出租一樣,每一個人貼上標籤,員工走哪管理層看到哪,員工被貼上差標籤時,走到哪都是差生,他不會變成優,管理者會認定這個員工是差生,不會有變好的一天。

原本立意是好,但是沒有具體依據來襯托標籤意義,用多種標籤來評量員工,用差生表示管理層的用心,管理層制定制度卻又不執行,各個管理者自行其事,標籤評量寫上評語,完全不知道標籤具體內容,卻能自行定義。

沒有具體依據與實物做參考,管理者想表達的意思,是以自己認為來定論,一個員工工作表現,在教育訓練上的課程「防禦駕駛」跟駐衛保全人員工作有什麼關係嗎?上下班騎機車或是開車,是屬於交通安全與工作無關。

在宣導公告寫的是,施工與工廠施作或是作業工安意外,如未戴安全帽、如墜落工安意外、如觸電工安意外、跌倒壓傷工安意外,這跟駐衛保全人員工作有什麼關係。

駐衛保全人員工作,管理層制定為,業主要求保全人員全做,無論要求多不合理,管理層一樣認同。也就是員工口語說的「包山包海」無所不包,當駐衛保全人員沒人性,當駐衛保全人員無所不能,當駐衛保全人員死命必達。


他們忘了!駐衛保全人員是人,駐衛保全人員是勞工。

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保全人員工作生態

日劇《半澤直樹》裏大和田常務的名言:「下屬的付出是上司的功勞,上司的失敗卻是下屬的責任。」

不單單是在電視劇中演出,也在現實中演繹著,從此中可知上司不需要有能力,只要有能力嫁禍就可以了。

有句話說:裁判兼球員!上司處理解決問題是聽客訴者內容,然後理解後自行解釋判定下屬的過錯,並不需要有規則,只要認定即可。

很多時候基層的付出叫應該,也叫公司教育的好,也叫上司的功勞,因為做為上司不能有錯,就算是算了也是對。

勞工局說:那是企業內部的事,還不到勞工局介入的層度,等員工出意外事故了,或死了人後才可以申訴到勞工局。

職場上無論發生多少事,完全無法想像的,在沒有死人前都不算事,就算死了人,也可以轉嫁給當事人,因為公司外的人並不知道公司內部如何,加上員工怕事,不願檢舉或當證人。

多數的員工都說:有錢領就好,工作合不合理都無所謂。這樣的理念佔多數,這是很難想像的事。

在認知裡還是解釋中,工會跟企業是衝突的;但工會的理監事卻說:工會的目的是與公司共同成長,不免讓我想到此公會非工會,因為理監事全是公司安排的人,專門解釋公司作為,這樣就可以理解了。

從這裡可以想見,民間多數人還是不把自己當人,錢還是最重要的,也可以想見人民普實,對社會與法治失去信心。

所以許多人認為志願役不要當,是對國家失去希望。多數人則認為當保全人員全都不是人,所以歉告年青人不要當保全人員,大家也認定保全人員是老人工作,不是給年輕人的。

從重重跡象及定義上,保全人員是社會邊緣人,是不受重視的一群,保全人員自己也這麼認為,在這樣的情形下,想要改變工作環境與生態是難上加難,整個大環境都已經認定如此時,改變的可能性 微乎其微。

通常這個時候,人們的決定是,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要麼離職,要麼認命。

常聽說,團體工作要麼同流合污,要就排斥離開,在職場上出現這樣的現象並不奇怪。

2018年9月20日 星期四

保全人員巡邏妄想症

所有人都知道巡邏,但是每一個人解釋皆不同!
而最普遍的,打卡、刷卡、簽名順溜而過,因為現代是太平年。
再者是,打卡、刷卡、簽名溜溜晃晃走一圈。

都知道巡邏即如此,並不會覺的有什麼特殊,不就走走,看燈沒關順手關,看到門沒上鍞順手鍞上,看到垃圾順手撿,看到雜物好心點整理到不影響環境的位置。保全人員則認為此舉隨手為之,但是僱主則認為保全人員應該為之,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然,對保全人員來說這是盡責,對僱主來說是功勞,幫僱主避免損失,然而人們往往是為應該。

當保全人員的好心成為應該時,會造成什麼現象!
一種就是,多管閒事,做那麼多誰知道保全做了什麼,乾脆眼不見 心不煩,等僱主說了再說。

一種就是,也是最佳做法,公司或僱主怎說怎麼做,無論事不可為依舊執行,保全人員以不動腦筋,他們說了算,有事一就說公司說的,我們依照公司規定做,另一種說法,僱主交待怎麼做,就做就對了等。

一種就是,裝傻工作,像個木偶一樣,該作的登記工作完成即優,其他能閒則閒,遇問題時應付應付,做與不做無所謂啦!

一種就是,事事即回報,從不自己決定事件,腦袋放空,做自己想做的。

一種就是,認真工作用自己的判斷來處理事件,依自己觀點定性事件,無關他人等。

一種就是,表面工作做的好,看到公司來人或僱主表現的尊敬,過了什麼事都不做;更遭的是還會栽贓嫁禍,無中生有等,但有一個先決條件,奉呈與吹虛公司與僱主,讓公司與僱主認為你是最好的保全人員,工作能力不好沒什麼關係,能讓公司與僱主認為你最聽話,有事只要有人可背黑鍋就可以了。

這是目前知道的保全人員做為,其實保全公司最不喜歡的保全人員,是認真的人,能力出眾的人,思考清晰的人,這樣的人會讓公司嫌的一無是處。公司會想儘辦法將這些人自動離職走人。公司最想要的是駐點、案場 整年或以後都平平穩穩,能做成平平靜靜是保全人員和僱主間相處的能力,但公司並不會認為是保全人員功勞,當評量保全人員時皆往壞處寫。

最神奇的事是,本職學能!我曾問過公司,我問有相關書籍嗎?或者是在職訓練時可以教育保全人員嗎?沒回應!
實際上在職訓練是真,說得內容皆是假,課堂上講的是假,跟實際現況沒一點關係。
其實做保全人員應對都是依個自應變,公司方從未有實質幫助到保全人員應如何工作,他們只說:做就對了!多簡單的一句話,實際保全人員付出多少,他們看見了,還是聽見了,其實他們只想看想看到的,他們想聽想聽的,定論早已定性,因為顧客至上,對錯並不重要。


他們總說公司規定,結果規定虛,是他們說了算!這就是公司管理及規定。

中鋼保全駐衛處對我的評量

就我所知,我所遭遇的謝坤良小隊長,他的為人如何我就不評論。但是呢?在我還在中鴻鋼鐵當保全人員時期,謝坤良對我的評量是最差評,我可以想像得到他會怎麼說我的。

他會說:服裝儀容不整,他們這些幹部是用個人觀感來評量,什麼是服裝儀容評量標準,就是沒標準,是用他自己好惡來評。
謝坤良小隊長不會重視工作效率,因為他要的是聽話的AI保全人員,只要是能力強的人請勿來應,如果你是牆頭草那麼歡迎。

我是在想,我們公司評量保全人員本職學能等等各項標籤,大多數為差評,是否願意分享公司盈餘,利用差評減少獎金償金給員工,其實呢?公司想錢想瘋了,就乾脆一點,就不要發獎金,就只給基本薪資不就結了,何必用個差評來評員工。

駐中鴻鋼鐵二個月期間,我的評量是最差,還聽某人說:有幫我爭取!想想也覺得好奇。
中鋼保全基層員工大多數評差,在他們心中優秀人才是凡人口中的狗腿,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在我的認知中依據保全業法職務立場,做保全人員是代替僱主的眼睛,把保全人員所看的真實呈現給僱主,這就是保全人員應該做的本職。
但是我的公司並不希望我們這麼做,我的公司希望我們做一些僱主喜好的事。
我們可以反思一下,僱主喜好什麼呢?當然就是依僱主思維來做事才是最好的,僱主想看什麼,保全人員就做什麼,這就是保全人員工作,無論對錯承擔責任的該是保全人員,這是我的公司期待的。


所以保全本職學能是投其幹部喜好,投僱主喜好,而非工作效率。

保全人員駐衛各種服務單位

百貨業為服務消費者,要迎接來臨,從車輛停車場入口開始!從而引導動線規劃,需要人力資源管理,委派保全人員管理。

僱主只想看到井然有序動線車流,要求保全人員達成,不關心勞工權益及身體狀況。
保全公司關心業務,在派遣保全人員會依照僱主需求,要求保全人員工作,什麼是工作?

在僱主與公司觀念中,保全人員工作跟軍人站衛兵一樣,站有站姿服裝統一,不能私自穿著其它配件等;工作時跟警察一樣執行任務,就像執行公權力。

保全人員是勞工,請別把保全當軍人!

我一直反感,把保全人員當軍人看待,誓死達成任務;但是軍人也有合理化管理,比如:溫度超過33度,就要到陰涼處上課或訓練,反而是保全人員比軍人更不合理。

有些工作地點,無論天氣如何,都不能離開僱主或公司指定地點,而該工作還算不上是保全職務,比如:交通指揮、站在道路上引導車輛、定點站立等等!

總之保全工作,保全公司並不希望保全人員做本職工作,公司願意保全人員去討好僱主,做什麼工作無所謂,只要僱主喜歡就好。

這個時候我會建議,想要請保全人員,來為自己企業管理額外工作時,請各企業主應該請管理員也就所謂的「公寓大廈維護管理公司」來代替保全人員等職務,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管理員有三張證照:事務證照、防火證照、設備證照,有了這三張證照,管理員能從事的工作很多,只要是企業應用的各項都包含在內,請管理員才是最洽當的。

因為保全人員沒有國家證照,只有保全護照!「護」從字面上解釋是保護的意思,保護什麼呢?保護財產、人員,要做到保護的責任,就應該如何定義,保全業法裡有寫,以防盜、防火、防災為目的;應該怎麼做才能做到保護的目的,巡邏「查遺補缺、異常通報」,門禁管理以企業需求定義管理門禁,異常通報,讓僱主自行決策異常處置,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財產是僱主的,該如何處理當然由僱主自己來定。


而保全人員起到的作用是「代替企業主看護財產」這才是保全人員的工作;但是目前我的公司並不是這樣做,大家都知道我們公司會怎麼作。

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

保全人員工作遭遇事件薄

我的僱主是出租地,租地裡有超過30家公司承租,類別雜而亂,沒有統一的管理方式,保全人員以往依個人知識及判斷處事。

107年度接到退租公告,僱主電話口頭交代,期間管理門禁辦法,口述意思模糊,讓保全人員自行解讀並解釋,其意如下:
請退租公司行號,預攜出公司設備機具與辦公用品,須填寫物品攜出單造冊,並向地主申請簽核,未經簽核者禁止出大門。

不可抗拒之因素:
以往管理門禁是依以往經驗來判斷,完全由保全人員自行決定。
雖然說:保全工作依防盜、防災、防火的要件判斷。但是因為管理條件模糊,保全人員依合理容許之條件來管理門禁,大門之鐵捲門因年久失修半有效,關閉時只能關一半。在各項權力執行完全無效,只有消極實施及被動處理門禁。此地管理辦法是沒標準,當作有標準來實踐,而保全公司的作為是拿別處駐點工作規範來實踐此地工作,可以說文不對題。
1、僱主確以公司物品失竊名義,質疑保全人員工作能力及態度。
2、僱主確以未攔查出入車輛名義,質疑保全人員工作執行。
3、僱主確定保全人員工作很閒,坐在保全室內,什麼事都沒做來定論。

以上描述顯示問題所在

第一、僱主沒有強制統一,承租者遵守門禁管理條件,而製發識別證辯識效果差。
第二、每間公司業務不同,機具物品雜,假設請承租者每一次出入需申請物品攜出單據,所造成的人力、時間、限制等因素,使承租商造成不便及消耗,工作完成時間拉長,付出代價昂貴。
第三、保全人員是勞工,沒有公權力,實施門禁管理實有困難所在,而僱主想看的是,僱主所想之結果,而非保全人員實際狀況。
第四、求救於保全公司,公司拿文不對題的標準來實踐,造成僱主認定為保全工作標準,使保全人員苦惱不已。
第五、經承租商員工描述,此間保全經常輪替,此表示此間工作不尋常。
第六、工作應對實踐對與不對完全無法可依,又要實施;保全人員做還是不做,真的是考驗,常輪替保全人員是為正常。

在沒有根據及得不到資源的情況下工作,保全人員就是孤兒一樣,打或罵甚至於是嫁禍只能受之,多數人會選擇,請求更換單位工作。

壓力、是壓力、還是壓力、默默承受壓力,這就是保全工作!


保全人員誰關心過他們,保全也是需要被尊重!我想這是個夢想,是無法實現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