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 星期六

保全員

 保全員的法律地位


依《保全業法》,保全員確實是法律所規範的職業,從事法定的安全防護業務。保全公司的設立、保全員的資格、教育訓練及執業,都受到法律規範,因此保全員不是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總幹事自行創設的職務


保全員:安全防護、巡邏、門禁、防竊、防災、事故通報。


保全業的主管機關,依《保全業法》,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勞動條件、工資、工時等事項則由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等法令管理。

保全員資格查核涉及刑事紀錄等事項時,警政機關會依法辦理相關查核,因此警政機關在資格審查及犯罪預防宣導上。


因此,應區分:


保全業管理。

勞動權益管理。

犯罪紀錄查核及警政業務。


1. 教育訓練


這點是正確的。保全公司依法應辦理保全員教育訓練,內容通常包括:


保全業法規。

勞動法令。

執勤程序。

緊急事故處理。

防災、防火及安全維護。

職業倫理等。


公司的種子教官或受訓講師,通常會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再對保全員實施教育。

管理服務人

  總幹事、主任、秘書並不是《保全業法》所規定的保全職位。

而是社區、公寓大廈、公司或機關內部所設置的行政管理職稱。


例如在社區:


總幹事:負責行政管理及執行管委會決議。

秘書:負責文書、行政及住戶服務。

主任:可能是保全主任、行政主任或管理主任,名稱依各公司不同。


因此,這些是組織職稱,不是法律上的保全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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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務人的定位


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管理服務人分為:


事務管理人員

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


各有專業證照及法定職責。


你整理得相當接近:


事務管理人員:行政、會議、財務、契約等管理。

設備管理人員:機電設備巡檢、維護及保養。

防火管理人員:消防設備、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管理。

心理師曝職場霸凌者心態—沒有安全感

 

職場霸凌不只是主管責罵部屬,還會發生在這些地方


諮商心理師林萃芬表示,職場霸凌不只是主管責罵部屬,也可能存在於上對下、下對上或同儕之間。

當職場有權力失衡、沉默文化與情緒轉移等情況,團體排擠、冷處理、故意不提供資訊、集體孤立、私下嘲笑,或在群組中影射特定對象,都可能成為「看不見的攻擊」,對心理造成的傷害未必比一次性辱罵輕。


她指出,從部分霸凌者的言行可推測,可能曾在嚴厲管教環境中成長,從小被要求做個「小大人」,否則可能面臨責罰。

這種模式也可能延續到職場,例如資深同仁要求新人一切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甚至藉由支配、欺壓,迫使對方讓出資源。


92年2月入職至今,我實踐以時間換取權益,以法治改變職場



以時間換取權益,以法治改變職場


我個人的做法,是以時間換取自身的權益,促使公司一步步做出讓步。也許過程很漫長,但只要方向正確,終究能換來好的結果。


多年來,我從過去發生的各種事件開始整理、分析,再逐步向同事分享相關知識,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自己的權利與法律規範。當越來越多人懂得依法保障自己,公司也不得不慢慢朝向合法管理的方向前進。


這段過程並不輕鬆,曾經承受許多挫折與壓力,但我選擇承擔,因為唯有持續累積,改變才有可能發生。


目前公司仍有不少管理方式處於灰色地帶,雖然不可能完全根除,畢竟人心難測,但至少已逐漸失去過去那種可以任意而為的空間。


近年來,政府持續制定與修正各項勞動法令,其中職場霸凌防治制度的建立,我認為將是未來影響職場文化最深遠的一項改革,尤其對保全業而言,更具有重大意義。


保全員每天面對形形色色的人、事、物,從食、衣、住、行到各種突發事件,都可能在工作中遇見。對一般民眾而言,下班後進入社區、學校、商場或辦公場所時,接觸到的正是保全人員,而這些互動都可能屬於職場環境的一部分。因此,相關法規在保全工作的適用範圍極廣,幾乎每天都可能發揮作用。


可以說,保全員在工作時,周圍就像籠罩著一層由法律所形成的「防護罩」。因此,我建議大家除了熟讀職場霸凌防治規範之外,也要了解《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保全業法》及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法律,讓自己懂得依法保障自身權益,也能依法履行職責。


然而,法規不是讀過就夠了。讀懂只是第一步,真正重要的是理解法律精神,並能在實際工作中加以運用。當遇到各種事件時,能立即從腦海中浮現合法、合理且可行的處理方式,才算是真正將法律融入日常生活。


當法規成為工作的一部分,自然就能在法律的框架內從容應對各種狀況。所謂「隨心所欲」,並不是任意而為,而是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既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兼顧雇主、服務對象及工作場所的利益,讓彼此都能在默契與法治之下,安心、穩定地工作。


2026年6月22日 星期一

特別休假一直是保全業存在爭議的問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特別休假是以 8小時為1天 計算,這部分當然應以勞基法為準。


《勞基法》第84條之1雖然允許保全業等特定行業經核備後實施不同工時制度,但其重點是在工時安排。例如保全員常見的10小時正常工時、超過部分計入加班等規定,並沒有明文規定「特休假1天要以10小時計算」。


因此,保全員申請特休假時,應以 8小時折算1天特休。至於排班上原本是10小時的班,公司若需要補足人力或承擔額外成本,那是公司的人力調度問題,不能因此改變勞基法對特休假的計算方式。


大家不妨用自己的時薪換算看看,就會發現保全工作的薪資本來就不算高。如果連特休假都被以10小時計算,實際上等於員工能休的假又變少了。


而且,保全業還有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能夠持續累積年資的公司並不多。很多人只要換案場、換公司,年資就重新計算,要累積到較多的特休天數其實相當不容易。


以我自己為例,從第一份保全工作開始至今,在同一家公司已經超過20年,目前特休已累積到30天。我相信許多保全公司並沒有這樣的年資累積制度。


我們公司現在實施特休假以8小時為1天計算,大約已經有10年左右,其實也是近年才改變的制度。


多年來,我一直向公司反映一個問題:如果把特休假以10小時換算成1天,等於是把特休時數直接拿去對應工作時數,這樣的做法與勞基法規定不符。因為勞基法明定特別休假是以8小時為1天計算,並沒有另外規定保全業可以把特休假改成10小時為1天,這只是公司自行解讀的結果。


有人會問:「既然這樣,為什麼不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我的想法很簡單。這不是我一個人的福利,而是所有員工共同的權益。我可以持續提出問題、持續向同事說明相關規定,讓更多人了解自己的權利。當越來越多員工都認為制度需要調整時,公司自然會面對改變的壓力。


我也很清楚,面對一家大型公司,單靠一個人的力量很難立刻改變什麼。我算是最早提出質疑的人之一,沒有前例可循,也沒有強大的背景作為後盾。因此,我選擇用比較溫和、長期的方式推動改變。


有些事情急不得,但只要方向正確、持續努力,小火慢燉,終究有機會看到成果。


中鋼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星期五

與肌肉的週末談判

 《與肌肉的週末談判》


今明兩天又到了週末。


中午時分,我看著跑鞋,跑鞋也看著我。


跑鞋彷彿在說:


「上週不是才被我教育過嗎?」


說到上週,那可真是一場慘烈戰役。


我雄心壯志地出門跑步,心裡想著要挑戰自我、突破極限、成為更好的自己。


結果跑到一半,小腿突然宣布獨立。


抽筋來得又急又狠,彷彿有位看不見的師傅在我腿上打中國結。


回到家後,更迎來了鐵腿地獄。


坐下像退休。


站起像重生。


上樓像登山。


下樓像跳傘。


連半夜翻身都得先開個會討論可行性。


直到星期四,身體終於恢復正常。


肌肉們開完股東大會後,勉強同意繼續合作。


於是今天、明天,我決定再接再厲。


畢竟人如果不動,身體很快就會進入省電模式。


先是懶得走路。


再來懶得出門。


接著懶得思考。


最後只剩下吃飯、睡覺、滑手機三大功能。


人生彷彿提前進入待機畫面。


所以我決定繼續跑。


不是為了馬拉松。


不是為了腹肌。


更不是為了變成運動達人。


而是為了證明:


我還能動。


只要還能動,就還有希望。


總比躺平到最後,直接睡到下一次投胎來得積極一點。


至於今天會不會再抽筋?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跑步的時候如果聽到肌肉在罵人,那大概就是它又有意見了。


祝福我吧!


願今天的我跑得開心,


也願明天的我還能正常走路。


🏃‍♂️💨😆


1.    重視睡眠:

建議每天在大約同一時間入睡。

不用花錢也能充足地休息。

你睡了六、七個小時後感覺精力充沛,不一定需要睡滿八小時。


2.    攝取營養豐富的原型食物:

優先攝取蔬菜和全穀物等原型食物(未加工或極少加工),並力求每餐都攝取蛋白質。

在飲食中加入大量蔬菜、纖維和蛋白質是簡單的長壽飲食法。

建議多在家做飯,盡量避免包裝食品和超加工食品。


3.    少坐、多動、增加一點肌肉:

德賽說,「坐愈少愈好。」

如果你開會坐了一小時,結束後應立刻站起來活動。


建議每週做兩到三次重量訓練,堅持每天散步。

建議優先選擇容易融入生活的運動。

例如背著嬰兒散步,或在會議空檔做幾次伏地挺身。


4.    維持親密的社交關係:

擁有能帶來快樂的人際關係是長壽、快樂人生的最重要因素。

建議,「務必花時間與那些能讓你恢復活力的人待在一起。」


5.    管理壓力,保留休息時間:

控制壓力和焦慮對長壽很有幫助。

建議每天留出一段時間「絕對什麼都不要做」,安靜地坐著讓大腦休息。

即使是一兩分鐘的安靜時間也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