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二節 看見問題,不代表擁有答案
林志成慢慢發現。
在社區工作久了。
真正困難的,不是發現問題。
而是發現問題之後,該站在哪一個位置。
有一天。
一位住戶向他反映。
「地下室最近有一個地方很暗。」
「晚上經過感覺不太安全。」
林志成立刻到現場查看。
燈具確實比其他地方暗。
他沒有直接說:
「我幫你處理。」
也沒有答應:
「我明天換掉。」
因為他知道。
保全可以發現。
可以紀錄。
可以通報。
但是不能代替管理決策。
他回到警衛室。
寫下巡查紀錄。
日期。
時間。
位置。
發現狀況。
可能影響。
建議處理方式。
然後回報管理服務人員。
由管理單位通知相關權責人員評估。
阿哲問:
「學長。」
「為什麼不直接處理?」
林志成回答:
「因為修理燈不是重點。」
「權責才是重點。」
「今天我換了燈。」
「如果之後發生問題。」
「誰決定的?」
「誰同意的?」
「經費從哪裡來?」
「程序是否符合?」
阿哲點點頭。
「原來。」
「不是做好事就一定對。」
林志成笑了。
「事情有好壞。」
「但是工作有權責。」
「好心可以有。」
「越權不能有。」
他拿出一本筆記。
上面寫著幾句話。
發現問題。
不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而是進入程序的開始。
林志成說:
「保全最重要的能力。」
「不是什麼都會修。」
「而是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
「什麼事情要交給誰。」
「什麼事情必須留下紀錄。」
多年工作後。
他看過很多類似情況。
有人看到漏水。
自己找廠商。
有人看到設備故障。
自己決定更換。
有人接受住戶要求。
答應超出職責的事情。
一開始。
大家都覺得方便。
覺得這個保全很好。
可是事情順利時。
沒有人注意權責。
等事情出問題。
大家才開始尋找:
「當初是誰決定的?」
「當初是誰答應的?」
「當初是誰負責的?」
而最容易被找到的。
往往是站在第一線的人。
林志成看著窗外。
心裡明白。
保全真正的專業。
不是表現自己能做多少。
而是清楚知道。
自己應該做什麼。
不應該做什麼。
因為。
越懂權責的人,越能長久服務。
越懂界線的人,越能真正保護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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