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四節 巡視,是發現問題,不是承擔設備管理
林志成看完那份獎懲公告後,心裡一直有個疑問。
保全的工作,到底是什麼?
是管理設備?
還是巡視設備?
兩者看似相近。
實際上,責任完全不同。
他想起自己多年工作的經驗。
社區裡。
有些地方保全可以進入。
例如:
公共區域巡查。
樓頂查看。
安全門確認。
公共設施外觀檢查。
這些屬於安全維護範圍。
但是。
有些場所。
具有高度風險。
例如:
電氣室。
機房。
特殊設備空間。
危險設備區域。
這些場所,應由具備權限與專業能力的人員管理。
保全的角色。
應該是依規定巡視、發現異常、通報權責人員。
而不是成為設備管理者。
林志成常提醒新人:
「看到問題,可以回報。」
「但是不要把自己變成決策者。」
「發現設備異常,不代表你可以自行拆修。」
「看到故障,不代表你有權更換。」
「拿到鑰匙,不代表你承擔設備所有責任。」
阿哲問:
「可是有些地方保全有鑰匙啊?」
林志成點頭。
「有些低風險區域。」
「因管理需要,可以由保全協助管理。」
「但是高風險場所。」
「權限、鑰匙管理、進入資格,都應該更加嚴謹。」
「不是誰方便,就交給誰。」
因為管理最怕的。
不是沒有人做。
而是權責混亂。
當設備正常時。
大家覺得方便。
當設備出問題時。
大家開始問:
「最後是誰負責?」
所以真正成熟的管理。
不是讓第一線人員什麼都能做。
而是讓每個角色知道:
什麼該做。
什麼能做。
什麼不能做。
林志成最後在筆記寫下一句話:
保全的專業,不是進入所有地方。
而是知道哪些地方應該進入,哪些地方應該停止。
⸻
管理反思
主題:巡視權與設備管理權的區分。
事件事實:
保全依勤務要求進行巡視,但設備場所本身涉及管理權限、專業要求與安全風險。
可能風險:
若將所有設備管理責任轉嫁給保全:
- 容易造成權責不清。
- 增加不必要責任風險。
- 讓第一線人員承擔超越職務範圍的責任。
建議方案:
- 明確區分巡視、操作、維護、管理權限。
- 高風險設備區域建立進入規範。
- 保全負責發現、紀錄、通報。
- 專業設備由專責人員評估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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