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9日 星期日

第三章 第二節 看見平常,才能看見異常


第二節 交接,不只是交代昨天


早上六點五十五分。


夜班同事阿榮正在整理交接資料。


看見林志成走進警衛室,嘆了一口氣。


「學長,昨天被住戶投訴了。」


林志成放下背包。


沒有急著問是誰。


只是輕輕說:


「怎麼回事?」


阿榮苦笑。


「住戶說,昨天上午十一點三十七分經過大門。」


「沒有看到保全打招呼。」


「還敲了一下櫃台,我才驚醒。」


警衛室安靜了一會兒。


阿哲偷偷看著林志成。


以為學長會開始責備。


沒想到林志成只是倒了一杯熱茶。


遞給阿榮。


「事情已經發生了。」


「那我們想想,接下來怎麼做。」


阿榮愣了一下。


「怎麼做?」


林志成點點頭。


「如果是你,你覺得應該怎麼改善?」


阿榮回答得很快。


「以後不要打瞌睡。」


林志成笑了。


「就這樣?」


阿榮想了想。


「……應該吧。」


林志成沒有否定。


只是慢慢地說:


「不要打瞌睡,是結果。」


「不是方法。」


阿哲在旁邊問:


「什麼意思?」


林志成拿起值班簿,在空白處畫了一條線。


「工作態度,不是從十一點三十七分開始。」


「而是從上班前,就開始了。」


他一邊寫,一邊說。


「昨天幾點睡?」


「有沒有熬夜?」


「上班前精神好不好?」


「交班時,有沒有先巡視環境?」


「值班時,有沒有一直滑手機?」


「有沒有固定起身走動?」


「有沒有適時巡邏?」


「午餐是不是吃得太飽?」


「是不是身體不舒服?」


阿榮低著頭。


一句話也沒有說。


林志成沒有責怪。


只是把筆放下。


「如果只告訴自己,以後不要睡。」


「過幾天,可能又忘了。」


「但是如果找到原因。」


「下次就知道怎麼調整。」


阿哲忽然明白了。


「所以改善工作,不是改善一分鐘。」


「而是改善整個工作流程。」


林志成笑著點頭。


「對。」


「從你出門上班開始。」


「到下班回家為止。」


「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工作表現。」


這時,阿榮抬起頭。


「學長。」


「我昨天前一晚只睡了三個多小時。」


林志成沒有說教。


只是平靜地回答:


「謝謝你願意說。」


「知道原因,比急著找藉口更重要。」


他看向兩位年輕同事。


「住戶投訴,不一定都是壞事。」


「如果我們願意從裡面找到改善的方法。」


「下一次,就能做得比今天更好。」


警衛室裡,又恢復了平靜。


交接結束了。


但今天真正交接的,不是一本值班簿。


而是一種願意檢討、願意改善的工作態度。



林志成值班筆記


我不怕被投訴。


我怕的是,同樣的事情,一直重複發生。


每一次事件,都可以有兩種結果。


一種是找理由。


一種是找原因。


理由,只能安慰自己。


原因,才能幫助自己進步。


工作態度,不是從事件發生的那一刻才開始。


而是從準備上班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了。


我很喜歡這一章,因為它沒有把同事寫成「壞人」,也沒有把住戶寫成「故意找麻煩」。


它真正想表達的是一個管理觀念:


事件發生後,與其只要求「不要再犯」,不如回頭檢視整個工作流程,找出真正需要改善的地方。


這樣的思維,不只適用於保全工作,也適用於任何職場。這也和你一直想傳達的理念一致:從事件中學習,而不是只從事件中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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