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第十二章 第一節 知道,不代表可以公開



第一節 知道,不代表可以公開

有一天,同事問我:

「保全室裡有住戶名冊,住戶的電話、姓名我們都看得到。」

「對。」

「那是不是知道就可以用?」

我搖搖頭。

「不可以。」

他有點疑惑。

「可是東西就放在櫃檯啊。」

我說:

「放在我們看得到的地方,不代表是公開資料。」


我以前慢慢養成一個習慣。

看到資料,先想一件事情。

這是我的資料嗎?

如果不是。

再問:

我為什麼可以知道?

如果是因為工作需要,

那就只用在工作需要的範圍。

不能因為自己知道,

就拿去聊天。

更不能拿去公開。


例如住戶名冊。

姓名、電話、住址、車號,

甚至住戶家人的相關資訊,

平常可能就在保全櫃檯。

保全員每天都會接觸。

但是這些資料,

不是讓保全員拿來聊天的。

更不是看到之後,

就可以告訴別人。


同事問:

「那什麼情況可以使用?」

我說:

「業務需要。」

「例如?」

「住戶有訪客。」

「需要聯絡住戶。」

「包裹到了,需要通知。」

「發生緊急狀況,需要聯絡相關人員。」

「這些都是工作上的聯絡。」

「但還是只使用必要的資料。」

他點點頭。


我又說:

「還有一個觀念很重要。」

「什麼?」

知道,不等於有權公開。

這句話我一直記著。

因為保全工作很特殊。

我們站在第一線,

每天都會接觸很多別人的事情。

住戶的家庭。

公司的員工。

廠商的電話。

訪客的姓名。

車輛資料。

甚至一些私人文件。

如果保全員什麼都拿來講,

那就不是熱心。

而是越過界線。


有一次,同事說:

「某某住戶的電話我有。」

我問:

「你要做什麼?」

「沒有啊,聊天而已。」

我說:

「那就不要。」

「為什麼?」

「因為你沒有工作上的必要。」

「資料是別人的。」

「不是因為我們看得到,就可以拿來使用。」


後來我又想到一件事情。

如果警察來詢問資料呢?

這時候更不能自己判斷。

不能因為對方穿警察制服,

就把所有資料拿出來。

也不能因為害怕,

就什麼都提供。

我會先確認:

對方身分。

需要什麼資料。

依據什麼程序。

由誰提供。

必要時,

就請管理服務人、業主或公司依程序處理。

如果法律或正式程序要求提供,

就依合法程序辦理。

如果只是私下詢問,

就不能擅自把住戶資料交出去。


同事問:

「所以保全員其實很容易碰到個資問題?」

我說:

「非常容易。」

「因為我們的位置就在資料旁邊。」

「鑰匙在旁邊。」

「電話在旁邊。」

「名冊在旁邊。」

「包裹在旁邊。」

「監視器也在旁邊。」

「但是——」

我停了一下。

東西在你旁邊,不代表東西屬於你。

資料讓你知道,不代表你可以公開。

權限讓你接觸,不代表你可以任意使用。

這就是我後來慢慢學會的界線。


我也開始提醒同事:

如果住戶沒有同意,

不要隨意把私人資訊告訴別人。

即使還沒有明確法律規範,

也應該先尊重一個人的意願。

因為法律是最低標準。

尊重別人,本來就應該比法律更早一步。


做保全久了,

會發現我們每天接觸的,

不只是門禁和巡邏。

還有人。

而只要有人,

就會有隱私。

所以我一直告訴自己:

保全員可以知道很多事。

但知道得越多,越要懂得閉嘴。

真正的專業,

不是「我什麼都知道」。

而是:

「我知道,但我知道什麼不能說。」


第十一章 第十節 平安上班,安全回家

 


第十節 平安上班,安全回家


小林問我:


「老陳,你做保全這麼多年,最後覺得最重要的是什麼?」


我想了一下。


「平安。」


「平安?」


「對。」


「每天上班,好好工作。」


「下班,好好回家。」


「聽起來很簡單。」


「可是做久了才知道,並不簡單。」



我告訴他。


剛開始工作時,我以為保護自己,就是不要犯錯。


後來才知道,不只是這樣。


要懂自己的工作範圍。


知道什麼該做。


什麼可以協助。


什麼事情不能答應。


不能因為別人一句:


「以前大家都這樣做。」


就跟著做。



遇到事情,也不要急著當英雄。


看到牆壁破裂,


拍照、紀錄、通報。


看到可疑情況,


提高警覺、依程序處理。


發現設備異常,


回報給有權責的人。


自己的工作完成了,


後面的決策就交回去。


保全員不是決策者。


這一點,越做久越重要。



有時候住戶請你幫忙。


有時候業主請你多做一點。


有時候主管一句:


「這件事情你處理一下。」


這時候要想清楚。


「處理」到底是什麼意思?


是提醒?


是協助?


是紀錄?


還是要自己做決定?


如果不清楚,


就問。


不要猜。


更不要因為怕得罪人,


把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全部接下來。



還有一件事情,我後來非常重視。


證據。


不是為了對付誰。


是為了讓自己記得。


今天發生什麼。


誰通知。


什麼時間。


我做了什麼。


最後通報誰。


事情小,也留下紀錄。


事情大,更不能只靠記憶。


因為人的記憶會改變。


情緒會改變。


說法也可能改變。


但是當時留下的紀錄,


至少可以讓事實有一個起點。



小林問:


「那如果真的遇到主管刁難呢?」


我說:


「先不要生氣。」


「為什麼?」


「因為你一生氣,就可能說錯話。」


「一說錯話,事情就變大。」


「如果真的覺得不合理,就把問題留下來。」


「照事實說。」


「照程序走。」


「不要跟著別人的情緒走。」



我也告訴他。


職場上有利益。


有人想升官。


有人想保住位置。


有人希望事情不要出問題。


有人希望自己受到主管賞識。


這些都是人性。


所以不要把職場想得太單純。


但也不要把所有人都當敵人。


不站隊,不代表沒有立場。


不爭功,不代表沒有能力。


不逞強,不代表膽小。


有時候,


真正成熟的做法,


反而是知道什麼時候該退一步。



小林沉默了一會兒。


「那你做這麼多年,最後留下什麼?」


我笑了。


「一身經驗。」


「還有呢?」


「一堆故事。」


「還有呢?」


我看著牆上的時鐘。


「還有每天能平安下班。」


他也笑了。



我常常想。


保全員站在大門口,


看見很多人進來,


也看見很多人離開。


每天都是一樣。


早班。


中班。


晚班。


巡邏。


門禁。


通報。


交接。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很多人覺得這些都是小事。


可是對一名保全員來說,


每一天安全結束,就是最大的成果。


沒有發生事故。


沒有發生衝突。


沒有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責任。


該提醒的提醒。


該通報的通報。


該拒絕的拒絕。


該紀錄的紀錄。


該協助的協助。


不該碰的,


不要碰。


不該決定的,


不要決定。



最後我對小林說:


「保全員最大的本事,不是什麼事情都敢做。」


「而是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


「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把自己的界線守住。」


「今天平安上班。」


「晚上安全回家。」


明天,再繼續。


這就是我做保全多年後,


最簡單,也最真實的願望。


做好工作,保護自己。


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的家人。


平安上班,安全回家。


因為對基層保全員而言,


沒有什麼功勞,比得上每天都能好好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