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5日 星期日

社區制度:居住品質

 主題:居住品質

社區管理的法律架構與權責關係


一、社區最高決策者

社區的最高權力機關並非管理委員會,而是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組成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區權會)。

區權會依法行使社區重大事項之決議權,例如:

  • 規約制定及修正。
  • 管理委員選任、解任。
  • 管理委員會監督。
  • 管理費及公共基金事項。
  • 重大修繕、公共設施改善等事項。

因此,管理委員會並非社區最高決策者,而是依區權會決議代為執行管理事務。


二、管理委員會的法律定位

管理委員會屬於社區自治管理組織,其主要職責包括:

  1. 規劃、統籌社區管理事項。
  2. 評估管理需求及風險,提出改善建議。
  3. 召開區權會,辦理通知、議事、紀錄及決議整理。
  4. 依區權會決議執行社區管理工作。
  5. 代表社區與外部廠商簽訂契約。
  6. 監督受託管理廠商履約情形。

管理委員會本身並非物業公司,也不是保全公司的主管機關。


三、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的關係

管理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屬於委任或承攬等契約關係。

管理委員會負責:

  • 委託管理。
  • 契約監督。
  • 履約驗收。


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 依契約提供管理服務。
  • 管理其管理服務人員。
  • 負責所屬員工之人事、薪資及勞動管理。


四、總幹事、秘書的法律定位

總幹事、秘書均屬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務人員。

其工作內容包括:

  • 行政事務。
  • 文書管理。
  • 社區管理服務。
  • 協助管委會辦理會務。
  • 協調廠商及住戶事務。

總幹事並非由物業公司自行決定社區政策,更不是管理委員會的上級。


五、保全員的法律定位

保全員係保全公司所派駐之駐衛保全人員,依法執行保全服務工作。

其工作內容應依保全服務契約及標準作業程序辦理,例如:

  • 預防盜竊,防止陌生人進入,訪客登記通報。
  • 巡邏勤務,圍牆、外觀、門窗、水電、設備正常或者是有安全疑慮記錄通報。
  • 安全維護,有安全疑慮記錄通報。
  • 預防天然災害及事故通報。
  • 治安事件秩序維持,報警處理。

保全員並無「行政保全」之法定職務名稱,也不得從事管理服務人員的行政工作。


六、管理服務人員與保全員的關係

管理服務人員與保全員分屬不同專業,依法各司其職。

兩者於現場應保持合作關係,互相配合完成社區管理工作,而非上下隸屬關係。

管理服務人員不得指揮保全員從事超出保全服務契約範圍之工作;保全員亦不得介入行政管理職務。


七、雇主與勞動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 管理服務人員之工作安排。
  • 人事管理。
  • 薪資及勞動管理。


保全公司負責:

  • 保全員之工作安排。
  • 人事管理。
  • 薪資及勞動管理。

管理委員會並非上述員工之直接雇主,應透過契約管理及履約監督方式辦理。

保全員的工作建議


有了標準作業程序(SOP),代表已經具備工作的基本規範;但真正做好工作,還需要持續累積經驗與判斷能力。


一、建立工作基礎


  1. 熟悉標準作業程序,了解每一項工作的目的與流程。
  2. 對於日常庶務,要學會分類、辨識哪些屬於固定工作、哪些屬於臨時事項。
  3. 業主或主管若有新增口頭交辦事項,應確認內容,並整理成個人工作筆記或紀錄,方便日後查閱與交接。如涉及正式工作要求,建議由單位建立書面或正式公告,以避免認知落差。


二、培養工作觀察能力


工作除了依程序執行,也要觀察現場需求,例如:


  • 業主重視哪些事項。
  • 哪些工作容易發生問題。
  • 哪些細節可以提前完成,避免影響現場運作。
  • 養成工作紀錄習慣,方便追蹤、查詢與交班。
  • 查遺補缺:查:巡邏和上班前檢查,遺:工作範圍有多出來的物品紀錄並回報業主和同事知悉,補:有危險主動補警告標示或告知業主和公司主管,缺:業主下班後或是工作中(窗沒關燈未關)主動關閉並紀錄。


三、面對訪客或事件的溝通順序


遇到訪客或事件時,可依序進行:簡短(長話短說)


  1. 先說明事情的道理與原因。
  2. 再說明制度與管理上的合理性。
  3. 尊重一般人的生活習慣與感受,以同理心溝通。
  4. 如涉及安全、生理需求或特殊情況,可適度彈性處理(在制度允許範圍內)包括自己上厠所生病。
  5. 若仍無法取得共識,再說明相關規定、工作相關法令依據,避免一開始就以法規壓人。


四、服務態度


服務時應注意:


  • 保持適當的人際距離。
  • 眼神自然,不需過度嚴肅,也不可輕浮。
  • 肢體動作沉穩、有禮貌。
  • 面對需要婉拒或提醒時,保持溫和態度。
  • 說話有條理,不急躁、不與人爭辯。
  • 別人說話時,不插嘴不論對方說錯,懂得遠離。
  • 不論他人八掛,說長短(包括同事之間)
  • 永遠保持冷靜,不爭不搶。
  • 立場堅定


平時也可以多觀察不同人的溝通方式,理解反諷、批評、挖苦、吐槽、隱喻、直言等不同表達方式,並學習判斷何時適合回應、何時保持沉默。遇到不確定的事情,應查證資料,而不是憑印象回答。


五、避免常見的溝通問題


工作中應避免:


  • 自以為是,不願接受不同意見。
  • 動輒說大道理,使人反感。
  • 一開始就搬出法律或規定,造成對立。
  • 一直拿過去的案例比較現在的情況。
  • 過度比較他人或其他單位,引發衝突。
  • 面對事實時轉移話題或推卸責任。
  • 因知識不足而無法說明自己的工作內容。
  • 固執己見,不願修正或學習。


六、持續精進


保全工作不只是站崗,更需要法律知識、標準作業能力、溝通技巧與臨場判斷。


當能依法執行職務、尊重他人、保持良好溝通,並持續累積工作經驗時,就能提升專業能力,讓工作更加順利,也更容易獲得業主、同事及來訪民眾的信任。

2026年7月4日 星期六

保全員

 保全員的法律地位


依《保全業法》,保全員確實是法律所規範的職業,從事法定的安全防護業務。保全公司的設立、保全員的資格、教育訓練及執業,都受到法律規範,因此保全員不是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總幹事自行創設的職務


保全員:安全防護、巡邏、門禁、防竊、防災、事故通報。


保全業的主管機關,依《保全業法》,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勞動條件、工資、工時等事項則由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等法令管理。

保全員資格查核涉及刑事紀錄等事項時,警政機關會依法辦理相關查核,因此警政機關在資格審查及犯罪預防宣導上。


因此,應區分:


保全業管理。

勞動權益管理。

犯罪紀錄查核及警政業務。


1. 教育訓練


這點是正確的。保全公司依法應辦理保全員教育訓練,內容通常包括:


保全業法規。

勞動法令。

執勤程序。

緊急事故處理。

防災、防火及安全維護。

職業倫理等。


公司的種子教官或受訓講師,通常會接受相關專業訓練,再對保全員實施教育。

管理服務人

  總幹事、主任、秘書並不是《保全業法》所規定的保全職位。

而是社區、公寓大廈、公司或機關內部所設置的行政管理職稱。


例如在社區:


總幹事:負責行政管理及執行管委會決議。

秘書:負責文書、行政及住戶服務。

主任:可能是保全主任、行政主任或管理主任,名稱依各公司不同。


因此,這些是組織職稱,不是法律上的保全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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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務人的定位


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管理服務人分為:


事務管理人員

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


各有專業證照及法定職責。


你整理得相當接近:


事務管理人員:行政、會議、財務、契約等管理。

設備管理人員:機電設備巡檢、維護及保養。

防火管理人員:消防設備、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