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第六章 終章 教育,不只是宣導

 


第六章 終章 教育,不只是宣導


林志成很少參加教育訓練。


不是因為討厭學習。


而是他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教育訓練。


真正要教的是什麼?


多年來。


他參加過不少課程。


有法律宣導。


有交通安全。


有刑事犯罪預防。


有服務禮儀。


有消防常識。


這些內容,都很重要。


也是保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但是。


林志成始終覺得少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沒有人分享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沒有人帶著大家一起回顧事件的過程。


沒有人分析:


為什麼會發生?


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如果重新來一次。


還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教育訓練。


如果只有告訴大家:


「不能這樣做。」


卻沒有說明:


「事情是怎麼一步一步演變成今天的結果。」


那麼。


學到的只是答案。


不是思考。


林志成一直相信。


真正的學習。


不是記住規定。


而是理解原因。


知道法律規定的目的。


知道程序存在的理由。


知道權責劃分,是為了保護每一個角色。


只有理解原因。


遇到新的事件。


才知道如何判斷。


而不是等待別人告訴自己答案。


他曾經把自己的想法分享給幾位主管。


也看著其中一些人成為督導。


有人努力改變。


有人仍沿用過去的方法。


這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


而是一種工作習慣。


大家習慣用懲處結束事件。


卻很少用事件改善制度。


於是。


相同的錯誤。


隔幾年又再次發生。


相同的爭議。


換了一批人,又重新上演。


林志成沒有失望。


因為他知道。


改變制度,不是一朝一夕。


但改變一個人的思考方式。


也許,就從一個真實案例開始。


他放下筆。


在筆記最後寫下一段話:


教育,不只是宣導。


教育,是讓人理解事情為什麼會發生。


訓練,不只是告訴大家不能犯錯。


訓練,是讓每一個人,都能在下一次事件來臨時,知道如何思考、如何判斷、如何依程序處理。


因為。


真正能減少錯誤的。


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懲處。


而是一次又一次願意回頭檢視事件、分享過程、修正流程。


這樣的教育。


才能讓經驗成為傳承。


而不是讓錯誤,一再重演。


工作經驗出發,討論權責、程序、管理與思考方式的故事。


知道答案的人很多。


願意追溯事情為什麼發生的人,很少。


第六章 第四節 巡視,是發現問題,不是承擔設備管理


第六章 第四節 巡視,是發現問題,不是承擔設備管理


林志成看完那份獎懲公告後,心裡一直有個疑問。


保全的工作,到底是什麼?


是管理設備?


還是巡視設備?


兩者看似相近。


實際上,責任完全不同。


他想起自己多年工作的經驗。


社區裡。


有些地方保全可以進入。


例如:


公共區域巡查。


樓頂查看。


安全門確認。


公共設施外觀檢查。


這些屬於安全維護範圍。


但是。


有些場所。


具有高度風險。


例如:


電氣室。


機房。


特殊設備空間。


危險設備區域。


這些場所,應由具備權限與專業能力的人員管理。


保全的角色。


應該是依規定巡視、發現異常、通報權責人員。


而不是成為設備管理者。


林志成常提醒新人:


「看到問題,可以回報。」


「但是不要把自己變成決策者。」


「發現設備異常,不代表你可以自行拆修。」


「看到故障,不代表你有權更換。」


「拿到鑰匙,不代表你承擔設備所有責任。」


阿哲問:


「可是有些地方保全有鑰匙啊?」


林志成點頭。


「有些低風險區域。」


「因管理需要,可以由保全協助管理。」


「但是高風險場所。」


「權限、鑰匙管理、進入資格,都應該更加嚴謹。」


「不是誰方便,就交給誰。」


因為管理最怕的。


不是沒有人做。


而是權責混亂。


當設備正常時。


大家覺得方便。


當設備出問題時。


大家開始問:


「最後是誰負責?」


所以真正成熟的管理。


不是讓第一線人員什麼都能做。


而是讓每個角色知道:


什麼該做。


什麼能做。


什麼不能做。


林志成最後在筆記寫下一句話:


保全的專業,不是進入所有地方。


而是知道哪些地方應該進入,哪些地方應該停止。



管理反思


主題:巡視權與設備管理權的區分。


事件事實:


保全依勤務要求進行巡視,但設備場所本身涉及管理權限、專業要求與安全風險。


可能風險:


若將所有設備管理責任轉嫁給保全:


  • 容易造成權責不清。
  • 增加不必要責任風險。
  • 讓第一線人員承擔超越職務範圍的責任。


建議方案:


  1. 明確區分巡視、操作、維護、管理權限。
  2. 高風險設備區域建立進入規範。
  3. 保全負責發現、紀錄、通報。
  4. 專業設備由專責人員評估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