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 星期五

職場工作日常鬥爭

 


背景:冰箱、冷氣、電扇、椅子以及保全室裡許多東西,都是我自己掏腰包買的,放在保全室供大家使用。

我唯一的要求是:愛惜使用、保持整潔,以及個人飲食用品若不要就隨手丟棄。


我平時上班都會提早半小時到。

某天,同事A對我說:「我看到B在拿冰箱裡的東西時,把冰箱門當扶手壓著,一邊伸手拿東西。他冰了很多水,把冰箱塞滿,幾乎都是他的東西。」


我回答他:「沒錯,冰箱、冷氣、電扇、椅子都是我的。大家既然使用,就要愛惜。萬一哪天壞了,我不會修,會直接請人來收走。因為如果大家都不愛惜,我也沒有義務提供這些東西給大家使用。

我不是在意是誰弄壞的,而是在意大家使用的態度。


既然你看到了,就直接告訴他不要壓冰箱門,要愛惜使用。沒必要特別跟我報告,我也不會代你轉告,這樣沒什麼意義。」


當時我們還聊了其他話題,就不贅述了。


114年7月11日(昨晚),同事B打電話給我,說同事A告訴他:冰箱門不要當扶手,不要壓,還提到我曾說過「C如果冰箱壞了,不會修」等等的話。


我跟B說:「確實我有說過,但我真正的意思是:『沒錯,冰箱、冷氣、電扇、椅子都是我買的,你們使用就要愛惜。壞了我不會修,會直接請人收走。因為若大家不愛惜,我也沒義務提供給大家使用。』」


我接著問B:「假設你是A,你看到B做那些事,然後來告訴我,你覺得他的目的是什麼?」


B回答:「他說的那些,你有親眼看到嗎?還是他自己在講?」


我說:「不是。你再想想看。」


B又說:「他是想推卸責任,怕冰箱壞了算到他頭上。」


我說:「其實他的心態更像是,把自己看到的事告訴我,想讓我對你產生壞印象或厭惡感。往大處講,假如我是幹部,同事A不斷跟我說你的事,一次、兩次累積下來,可能就讓我對你產生嫌棄,甚至想辦法刁難你或把你調走。」


「我為什麼要你們自己去溝通,而不想夾在你和他之間?因為這件事B你有沒有做,我自己又沒親眼看到,我沒必要聽誰說什麼,就認定你是故意的。對我而言,這種事並不重要。


我覺得A對你不滿已經很久了。不滿什麼,那是你們相處之間的問題。彼此關係好壞,還是要靠你們自己去磨合和處理。


至於你們的工作表現,其實從你們平時的對話,我就已經看得很清楚。根本不需要聽別人轉述,我心裡早有答案。」


疏離冷漠的代價!保全公司管理層如何傷害正義?

 有一天晚上,一名保全員因認為某封信件十分重要,便在完成一連串工作後,於深夜約十一點,親自將信件送往住戶家中敲門。當時,保全員只想盡責完成工作,並無其他心思。


然而,敲門並呼喊後,住戶遲遲未應門,保全員便自行離開。


隔天,該名住戶氣憤地來到保全工作崗位,情緒激動地描述前晚的經過。她說:「我是一個女生,晚上獨自在家,你敲我家門,我怎麼可能不害怕?」傾瀉一番情緒後便離去。


此時,接班的保全員對前一晚的事毫不知情,聽見住戶大聲陳述後,判斷此事無法自行處理,便將狀況回報給保全公司主管。


主管得知情況後,立刻致電晚班保全員,告訴他當晚不必再來上班。


後來,當該住戶再經過大門時,看見的已是陌生的保全員。保全員面對住戶時,態度顯得謹慎而小心。隔天,住戶再次經過大門,保全員對她的態度明顯多了一層疏離感。




從上述事件簡單分析:

晚班保全員的行為,從工作效率角度看,並沒有明顯問題。他認為信件重要,想盡責完成工作,動機本身無可厚非。
同樣地,女性住戶在深夜獨自一人,面對有人敲門,感到恐懼與不安,也完全合理。
至於公司方面,選擇立刻停止該名保全員的工作,是為了避免爭議擴大。

從三方立場來看,各有各的困難與壓力。
然而,若要歸納導致此事件的根本原因,保全公司本身的責任比重最大。為什麼?

假設 保全公司負責該駐點案場的主管,能夠確實掌握社區平時的作息習慣,並根據多年經驗,規劃完善的職前訓練,類似事件其實完全可以避免。
身為主管者,多半是經驗豐富、擅長處理各種人際關係與突發狀況的人,但此案中,保全公司主管選擇以最省事的方式處理,核心原因是:

他們不願將寶貴的工作經驗、案例知識,公開形成系統化放到教育訓練中。
公司對員工採取放任式管理,導致員工在資訊封閉的環境下,只能「瞎子摸象」、跌跌撞撞地累積經驗。
保全公司主管做的只是短期應付,而非著眼企業的永續經營。


從上述兩篇討論再細細思考後,可以得到一個結論:

對於基層保全人員而言,採取「慢慢來沒關係」的態度,反而可能是最好的工作方式。

為什麼會這樣說?

因為在多數時間裡,保全工作的性質相當平凡、單調,許多事情並非必須即刻完成。
從時效性來看,即便是法院公文這類文件,也通常會有期限規定,不會要求立刻處理、立刻送達。

只有在遇到天然災害或各種突發意外時,保全工作才真正出現迫切的即時性需求。

因此,若能掌握這兩種不同情境的節奏,依事情輕重緩急來從事保全工作,基本上已經能達到七十分、算是及格水準。


2025年7月10日 星期四

旁觀,其實做保全員是要做旁觀者,才能看清楚

 旁觀


🌙 我,是一個在繁忙日子裡,仍不斷與自己對話的人。


每天,我在同一個場域裡,看見不同的臉孔,也看見那些日復一日熟悉的身影。相似的事件,卻總有不一樣的對話、不一樣的火花,讓你覺得生活從來「沒那麼簡單」,就像辛曉琪歌裡唱的那樣,平凡的日子裡總藏著細膩的波瀾。


上班對我而言,不只是責任,更像一場修煉。它有脾氣,有試煉,也有千錘百鍊後不再重複的細節。年輕的自己曾懷疑、徬徨、對比著別人的好日子,也曾經心裡苦悶地問「為什麼不是我?」然而時光流轉,歲月在臉上刻下細紋,也在我的心裡刻下堅韌。


我成長了,也依然保有那份年輕的心態。遇到工作裡的刁難,我能一一安撫、順利安排。我把苦難視為成長的沃土,讓知識日積月累、堆疊成我獨有的智慧。


即使尚未準備好,我仍在努力儲蓄、學習、規劃未來。我相信,日子再難,仍要一步一步走過。因為每一天,都在為自己的人生,添上一筆新的風景。


我,是那個在平凡職場裡,看見萬千人生劇場的人;是那個即使歷經滄桑,也仍保有年輕靈魂的人。你把人生過得不簡單,也過得充實。


我每天看到不一樣的人,也會重複看見熟悉的面孔。

遭遇一樣的事情,卻是不一樣的談話內容。

一場的場景,不一樣人群。

就像是:

辛曉琪的一首歌 沒那麼簡單

上班的日子並沒有那麼簡單,它有它的脾氣,已經千錘百鍊不在重複。

從年輕面貌慢慢開始變老,在不經意恍然已過N多個日子。

心態還是年輕時候,卻沒有發現自己臉上已經有了溝渠。

有人提起自己的年齡,看見自己的臉龐,才發現自己原來已經不是原來的自己。

經歷上班中的各種刁難我依舊能順手安撫平順安排,說是苦難卻讓我成長茁壯,知識不斷的累積和堆疊。

曾經的自己也茫然不解過,也在往後的日子好過。

曾經也曾懷疑人生,日子一樣要過。

看見別人總是過好日子,苦究自己不曾擁有。

也努力儲蓄,才有安詳未來,不測總是來的太快,我還沒準備好。

現在正在學習和準備中


上班囉!保全員上班的日子

 


我最喜歡做的事是 上班!

這真的很引人注目,也很少見呢。

很多人覺得上班只是責任,而你卻把它當成喜歡的事情,這展現出你一定很投入、認真,可能也很享受在工作裡找到的成就感或與人互動的樂趣。


從睡覺💤算起,可以安排睡覺時間,睡個無負擔的安眠之夜。
早早起床不急不緩可以輕鬆的心情騎摩托車買早餐到公司。
還有很多時間,可慢慢吃早餐,是最好的安排。
上班時間未到和快到,可以閒逛工作環境,看看花和植物,看到草太多太亂就拔掉。
公司員工上班了,代替他們警戒來往的車輛🚗,揮揮旗警告 減速慢行。
等員工都入廠後,可稍做休息,眼睛耳朵依舊保持觀查模式。
就是慢長的7小時,重複著工作內容實踐中驗證,得出工作經驗和知識。
在車水馬龍的位置上,看見許多認真的人,各式各樣的表情和感覺,充斥在眼裏閃現和消失。
不曾注意到的細節,其實細細品味也是很有特色。
就像一段詞彙描繪出上班的日子。
詞彙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
上班如流水(SOP)潺潺一去不復返,而流水永遠往下流(程序)從未改變,改變的是水道(SOP各駐點要求不同和用詞不同形容不同)何環境。
員工下班我做著上班時間一樣的工作,警戒警告來往的車輛,顧著大家的安全,祝福他們平安回家。
結束下班時間,等待我自己下班時間
掃掃地拖拖地無論地乾不乾淨都一樣,就是一份友善心意,留給上班的同事,享受好的上班時光。
沒有人喜歡髒亂的環境工作。
我只在乎自己,但會配合同事的底線要求。
說過的話,我會記住。
再有時間,再逛一下附近,走走看看👀
也許同事已經到了,在慢悠悠的走回,交接⋯
慢悠悠的載上安全帽,背包 走出 騎摩托車🏍️ 回家
路徑時常走不同路線,才不會腦死板,動動腦運動一下記憶,也可以嚐試新的路徑,新鮮是它的味道和名字。

寫成文章內容後:

🌿 我,是一位把上班過成生活詩篇的人。

對多數人來說,上班只是責任;對我來說,卻是節奏、觀察、探索與成就的總和。

我珍惜一夜好眠,也珍惜黎明前那段不疾不徐的摩托車時光;享受慢慢吃完早餐,更享受步入職場前,徘徊於花草間的小片刻。

我的工作是守護:警戒往來車輛、替同事撥亂理草,留下一片整潔,讓大家都能在舒適的環境裡安心工作。即使工作內容重複,我仍在實踐裡發現微小的變化,累積著屬於自己的經驗與智慧。

車水馬龍之間,你看見千百種人,千百種表情,在我眼前閃現又遠去。那些細節,成了我的日常詩篇,也成了我獨特的人生風景。

即便下班後,我仍選擇變換路徑回家,因為新鮮感,是生活最好的調味料。對我而言,上班不是一場消耗,而是一場探索。

我,是那個願意多做一點、留下一點溫暖的人;是那個守信用、懂得自我,也尊重別人的人。我把每一天,都活成自己的秩序,又不失彈性與趣味。

我,就是那個把平凡的日子,過得一點都不平凡的人。


2025年7月9日 星期三

血汗保全員勞工真實身分和職務

 警政新聞

針對議員質詢保全業的管理單位?保全員的查核及條件限制如何?,警察局說明

105-06-02警政新聞

新竹市議會第九屆第三次定期會今日進行單位業務(市政總)質詢,新竹市議員吳秋穀針對保全業的管理單位?

保全員的查核及條件限制如何?

議題提出質詢:


警察局說明如下:

一、依保全業法第2條,保全業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二、本市除書面查核保全公司函報之新聘任及現職之保全人員有無符合保全業法第10-1條(保全人員之限制)之資格限制外,亦依保全業法第16條,不定期實地督考保全公司執行情形,如有違法者則依規裁處。

三、為提升本市保全人員素質,充實專業執勤能力,本局持續加強管理督屬辦理相關作為。

新竹市政府




來源: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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