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9日 星期日

第十章 第八節 幫忙,做到哪裡才算剛好?

 

第八節 幫忙,做到哪裡才算剛好?


保全工作裡。


有一個很難說清楚的地方。


就是「幫忙」。


協助。


配合。


順手。


幫一下。


這些事情看起來都很簡單。


可是做久了。


就會發現。


它們和正式職務之間,其實存在一條不容易看見的線。


有人願意幫。


有人習慣幫。


有人覺得本來就是工作。


也有人心裡不願意,卻因為怕被投訴、怕得罪住戶、怕主管不高興,只好被動去做。


久而久之。


原本只是一次幫忙。


慢慢就變成大家認為的「應該」。


這就是灰色地帶。


我曾看過一則新聞。


嘉義有一名陳姓男子擔任社區保全,正式上班三天後,因拒絕倒垃圾、清理冰箱,以及不願替住戶開車道門,與社區產生爭議。


他的想法很直接。


他認為自己是來當保全,不是清潔員。


於是把自己的立場說了出來。


最後。


雙方走上法律程序。


法院審理後,認定社區終止勞動契約有理由,駁回他要求復職及持續給付薪資的請求;但仍判給他實際任職期間應得的工資與加班費。


這個結果。


我不想只評論誰對、誰錯。


因為真正值得思考的。


不是「保全能不能倒垃圾」。


而是:


這項工作,到底有沒有被事先說清楚?


如果工作內容一開始就有明確約定。


那麼雙方都有依約履行的責任。


如果工作場所長期存在某些慣例。


例如管理室垃圾由當班人員輪流處理。


那麼新進人員來到工作場所,也必須先了解這個工作環境。


但如果原本只是偶爾協助。


做久了卻變成固定工作。


那就又是另一個問題。


我一直認為。


「幫忙」最怕的不是幫一次。


而是幫久了以後。


大家忘記那原本只是幫忙。


保全幫住戶開一次門。


住戶可能會覺得方便。


開第二次。


第三次。


慢慢就會變成:


「保全不是本來就要幫忙開門嗎?」


保全幫忙代收一次包裹。


後來可能變成:


「我的包裹到了,你幫我收一下。」


再後來。


如果保全拒絕。


反而會被認為工作態度不好。


這就是我所說的灰色地帶。


不是不能幫。


而是要知道自己為什麼幫。


也要知道幫到哪裡應該停下來。


我後來學會一件事。


協助可以有,但不能把協助變成權責。


保全可以提醒。


可以協助。


可以通報。


可以在安全範圍內提供方便。


但是涉及決策、財物保管、住戶權益、設備操作,甚至可能產生法律責任的事情。


就不能因為一句「大家都這樣做」而照做。


因為出了事情以後。


沒有人會再說:


「當時只是請你幫忙。」


那時候大家問的往往是:


「誰負責?」


「誰決定的?」


「誰經手的?」


「誰最後處理的?」


所以。


我現在遇到事情。


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能不能幫。


而是:


這件事情是不是我的職務?


如果是。


就做好。


如果不是。


可以協助的,我會在合理範圍內協助。


如果涉及權責。


我會請有決策權的人決定。


這樣做。


有時候別人會覺得你變了。


以前什麼都願意幫。


現在怎麼什麼都要問。


其實不是變得冷漠。


而是開始懂得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因為真正好的工作關係。


不是什麼都替別人做。


而是彼此知道自己的位置。


該你做的,你不要推。


不該你做的,也不要搶。


可以幫忙,就量力而為。


需要決策,就交給有權決策的人。


這樣。


灰色地帶才不會越來越大。


而「幫忙」。


也才能一直保持它原本的意思。


只是幫忙。


而不是變成你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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