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幫忙,做到哪裡才算剛好?
保全工作裡。
有一個很難說清楚的地方。
就是「幫忙」。
協助。
配合。
順手。
幫一下。
這些事情看起來都很簡單。
可是做久了。
就會發現。
它們和正式職務之間,其實存在一條不容易看見的線。
有人願意幫。
有人習慣幫。
有人覺得本來就是工作。
也有人心裡不願意,卻因為怕被投訴、怕得罪住戶、怕主管不高興,只好被動去做。
久而久之。
原本只是一次幫忙。
慢慢就變成大家認為的「應該」。
這就是灰色地帶。
我曾看過一則新聞。
嘉義有一名陳姓男子擔任社區保全,正式上班三天後,因拒絕倒垃圾、清理冰箱,以及不願替住戶開車道門,與社區產生爭議。
他的想法很直接。
他認為自己是來當保全,不是清潔員。
於是把自己的立場說了出來。
最後。
雙方走上法律程序。
法院審理後,認定社區終止勞動契約有理由,駁回他要求復職及持續給付薪資的請求;但仍判給他實際任職期間應得的工資與加班費。
這個結果。
我不想只評論誰對、誰錯。
因為真正值得思考的。
不是「保全能不能倒垃圾」。
而是:
這項工作,到底有沒有被事先說清楚?
如果工作內容一開始就有明確約定。
那麼雙方都有依約履行的責任。
如果工作場所長期存在某些慣例。
例如管理室垃圾由當班人員輪流處理。
那麼新進人員來到工作場所,也必須先了解這個工作環境。
但如果原本只是偶爾協助。
做久了卻變成固定工作。
那就又是另一個問題。
我一直認為。
「幫忙」最怕的不是幫一次。
而是幫久了以後。
大家忘記那原本只是幫忙。
保全幫住戶開一次門。
住戶可能會覺得方便。
開第二次。
第三次。
慢慢就會變成:
「保全不是本來就要幫忙開門嗎?」
保全幫忙代收一次包裹。
後來可能變成:
「我的包裹到了,你幫我收一下。」
再後來。
如果保全拒絕。
反而會被認為工作態度不好。
這就是我所說的灰色地帶。
不是不能幫。
而是要知道自己為什麼幫。
也要知道幫到哪裡應該停下來。
我後來學會一件事。
協助可以有,但不能把協助變成權責。
保全可以提醒。
可以協助。
可以通報。
可以在安全範圍內提供方便。
但是涉及決策、財物保管、住戶權益、設備操作,甚至可能產生法律責任的事情。
就不能因為一句「大家都這樣做」而照做。
因為出了事情以後。
沒有人會再說:
「當時只是請你幫忙。」
那時候大家問的往往是:
「誰負責?」
「誰決定的?」
「誰經手的?」
「誰最後處理的?」
所以。
我現在遇到事情。
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能不能幫。
而是:
這件事情是不是我的職務?
如果是。
就做好。
如果不是。
可以協助的,我會在合理範圍內協助。
如果涉及權責。
我會請有決策權的人決定。
這樣做。
有時候別人會覺得你變了。
以前什麼都願意幫。
現在怎麼什麼都要問。
其實不是變得冷漠。
而是開始懂得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因為真正好的工作關係。
不是什麼都替別人做。
而是彼此知道自己的位置。
該你做的,你不要推。
不該你做的,也不要搶。
可以幫忙,就量力而為。
需要決策,就交給有權決策的人。
這樣。
灰色地帶才不會越來越大。
而「幫忙」。
也才能一直保持它原本的意思。
只是幫忙。
而不是變成你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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