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第十一章 第四節 詞語不同,權責就不同

 



第四節 詞語不同,權責就不同


有一天,小林拿著一份保全工作內容介紹,走進保全室。


「老陳,你看看這個。」


「怎麼了?」


「上面寫保全人員的工作很多。」


「門禁管制、安全巡邏、收發信件、總機客服、緊急應變,還有維持秩序。」


老陳看了一眼。


「方向沒有錯。」


「可是?」


「可是有些詞,要小心。」


小林坐了下來。


「什麼詞?」


老陳說:


「管理。」


「管制。」


「提醒。」


「勸導。」


「處置。」


「通報。」


「協助。」


「這些看起來差不多,其實差很多。」


小林笑了。


「有這麼嚴重嗎?」


老陳點頭。


「有。」


「因為一個詞說錯了,權責就可能跟著錯。」



「管制」不是「管理」


老陳拿起筆,在紙上寫下兩個字。


管制。


又寫下:


管理。


「例如門禁。」


「保全員可以做門禁管制。」


小林問:


「那不能說管理門禁?」


「最好不要隨便這樣說。」


「為什麼?」


「因為管理通常包含制定規則、決定標準、分配權限、監督執行。」


「保全員通常是按照既定制度執行。」


「誰可以進?」


「什麼時間可以進?」


「訪客需要什麼條件?」


「哪些人可以通行?」


這些不是保全員自己決定。


「所以我們是在執行門禁管制。」


小林點點頭。


「原來只是兩個字,差這麼多。」


「對。」


「管制,是按照規則執行。管理,可能包含制定與決策。」



「提醒」不是「命令」


老陳又寫下:


提醒。


「例如商場門口有人違規停車。」


「保全員可以提醒。」


「先生,這裡是出入口,麻煩不要停車,以免影響人員通行。」


「這叫提醒。」


小林問:


「那如果他不聽呢?」


「再勸導。」


「如果還是不聽?」


「通報。」


「通報誰?」


「看現場權責。」


老陳笑了。


「但是不能因為穿著保全制服,就認為自己突然有了警察的權力。」


小林點點頭。


「所以你以前在商場那件事情,就是這個道理?」


老陳笑了。


「對。」


「業主叫我驅離車輛。」


「我說,我可以提醒。」


「如果要我執行強制處置,就請給我合法的權限。」


「結果我直接拿電話打110。」


小林忍不住笑了。


「業主應該嚇到了。」


「他叫我掛電話。」


「我就掛。」


「因為那是他的決策。」


「而我只是把問題交給有權處理的人。」



「巡查」不是「鑑定」


小林翻了翻資料。


「那安全巡邏呢?」


「這個也一樣。」


「保全員巡邏看到牆壁破裂,可以拍照、紀錄、通報。」


「看到消防設備外觀異常,可以回報。」


「看到漏水,可以通報。」


「看到門窗沒有關,可以處理或回報。」


「可是我們不能因為看見設備,就說自己是專業鑑定人員。」


小林點頭。


「看到問題,跟判定問題不一樣。」


「對。」


「發現異常,是保全的價值。


判斷專業原因,是其他專業人員的工作。」



「通報」不是「決策」


這句話,老陳特別寫得大。


通報 ≠ 決策


「這可能是保全員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


小林問:


「為什麼?」


「因為事件最後發生結果,大家第一個想到的是現場的人。」


「而現場的人通常就是保全。」


「所以最後很容易變成——」


「你當時為什麼沒有處理?」


小林說:


「可是有些事情根本不是保全能決定。」


「所以才要通報。」


「保全發現問題。」


「拍照。」


「紀錄。」


「說明現況。」


「提出建議。」


「然後把決策權交回業主、管理單位或公司。」


「這才是完整流程。」



「協助」也不能變成「義務」


小林又問:


「那住戶叫保全幫忙呢?」


老陳笑了一下。


「這個最複雜。」


「因為人情。」


「例如幫忙拿東西。」


「幫忙開門。」


「幫忙收包裹。」


「幫忙整理一下環境。」


「偶爾幫忙,沒有什麼。」


「可是問題來了。」


「今天一個保全願意做。」


「明天另一個保全不做。」


「住戶就會問:」


「以前那個保全都會,為什麼你不會?」


小林笑了。


「這句真的很常聽到。」


老陳點頭。


「所以我後來學到一件事。」


善意可以存在,但不能把善意直接變成制度。


「如果業主真的認為這是工作。」


「那就應該寫清楚。」


「誰負責。」


「怎麼做。」


「出了問題誰處理。」


「不能靠一句:以前大家都這樣做。」



慢慢地,我開始注意「用詞」


做久了以後,我開始發現。


保全工作很多衝突,其實不是從事件開始。


而是從一句話開始。


「你去處理。」


「你去管理。」


「你去驅離。」


「你負責。」


「這是你的工作。」


「你應該要管。」


一句一句聽起來都很平常。


可是我開始問自己:


「我真的有這個權限嗎?」


如果沒有。


我就換一種說法。


「我可以提醒。」


「我可以勸導。」


「我可以協助。」


「我可以紀錄。」


「我可以通報。」


「我可以提出建議。」


「但最後決定,交給有權責的人。」


慢慢地,我才真正理解:


保全員不是什麼都不能做。


而是要知道自己能做到哪裡。



後來我整理出幾個最簡單的分辨方式


門禁管理,改成:


門禁管制。


命令他人,改成:


提醒、勸導、引導。


處理事故,改成:


發現、通報、協助。


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改成:


巡查、查看、發現異常。


處罰違規者,改成:


紀錄違規事實,交由權責單位決定。


決定怎麼處理,改成:


提供事實與建議,由權責單位決策。


這些看起來只是文字上的差別。


可是對保全員而言,


每一個詞背後,都是權限與責任。



最後,我在筆記上寫下一段話。


「提醒」不是「命令」;


「管制」不是「管理」;


「巡查」不是「鑑定」;


「通報」不是「決策」;


「協助」不是「承擔全部責任」。


做保全多年以後,我才明白。


真正的專業,不是什麼事情都敢做。


而是知道:


什麼事情該做。


什麼事情能做。


什麼事情可以協助。


什麼事情必須拒絕。


什麼事情做完,就應該把決策權交回去。


這也是我後來慢慢學會的——


保全員的界線,不是限制自己。


而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業主、公司與整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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