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詞語不同,權責就不同
有一天,小林拿著一份保全工作內容介紹,走進保全室。
「老陳,你看看這個。」
「怎麼了?」
「上面寫保全人員的工作很多。」
「門禁管制、安全巡邏、收發信件、總機客服、緊急應變,還有維持秩序。」
老陳看了一眼。
「方向沒有錯。」
「可是?」
「可是有些詞,要小心。」
小林坐了下來。
「什麼詞?」
老陳說:
「管理。」
「管制。」
「提醒。」
「勸導。」
「處置。」
「通報。」
「協助。」
「這些看起來差不多,其實差很多。」
小林笑了。
「有這麼嚴重嗎?」
老陳點頭。
「有。」
「因為一個詞說錯了,權責就可能跟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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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不是「管理」
老陳拿起筆,在紙上寫下兩個字。
管制。
又寫下:
管理。
「例如門禁。」
「保全員可以做門禁管制。」
小林問:
「那不能說管理門禁?」
「最好不要隨便這樣說。」
「為什麼?」
「因為管理通常包含制定規則、決定標準、分配權限、監督執行。」
「保全員通常是按照既定制度執行。」
「誰可以進?」
「什麼時間可以進?」
「訪客需要什麼條件?」
「哪些人可以通行?」
這些不是保全員自己決定。
「所以我們是在執行門禁管制。」
小林點點頭。
「原來只是兩個字,差這麼多。」
「對。」
「管制,是按照規則執行。管理,可能包含制定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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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不是「命令」
老陳又寫下:
提醒。
「例如商場門口有人違規停車。」
「保全員可以提醒。」
「先生,這裡是出入口,麻煩不要停車,以免影響人員通行。」
「這叫提醒。」
小林問:
「那如果他不聽呢?」
「再勸導。」
「如果還是不聽?」
「通報。」
「通報誰?」
「看現場權責。」
老陳笑了。
「但是不能因為穿著保全制服,就認為自己突然有了警察的權力。」
小林點點頭。
「所以你以前在商場那件事情,就是這個道理?」
老陳笑了。
「對。」
「業主叫我驅離車輛。」
「我說,我可以提醒。」
「如果要我執行強制處置,就請給我合法的權限。」
「結果我直接拿電話打110。」
小林忍不住笑了。
「業主應該嚇到了。」
「他叫我掛電話。」
「我就掛。」
「因為那是他的決策。」
「而我只是把問題交給有權處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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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不是「鑑定」
小林翻了翻資料。
「那安全巡邏呢?」
「這個也一樣。」
「保全員巡邏看到牆壁破裂,可以拍照、紀錄、通報。」
「看到消防設備外觀異常,可以回報。」
「看到漏水,可以通報。」
「看到門窗沒有關,可以處理或回報。」
「可是我們不能因為看見設備,就說自己是專業鑑定人員。」
小林點頭。
「看到問題,跟判定問題不一樣。」
「對。」
「發現異常,是保全的價值。
判斷專業原因,是其他專業人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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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不是「決策」
這句話,老陳特別寫得大。
通報 ≠ 決策
「這可能是保全員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
小林問:
「為什麼?」
「因為事件最後發生結果,大家第一個想到的是現場的人。」
「而現場的人通常就是保全。」
「所以最後很容易變成——」
「你當時為什麼沒有處理?」
小林說:
「可是有些事情根本不是保全能決定。」
「所以才要通報。」
「保全發現問題。」
「拍照。」
「紀錄。」
「說明現況。」
「提出建議。」
「然後把決策權交回業主、管理單位或公司。」
「這才是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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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也不能變成「義務」
小林又問:
「那住戶叫保全幫忙呢?」
老陳笑了一下。
「這個最複雜。」
「因為人情。」
「例如幫忙拿東西。」
「幫忙開門。」
「幫忙收包裹。」
「幫忙整理一下環境。」
「偶爾幫忙,沒有什麼。」
「可是問題來了。」
「今天一個保全願意做。」
「明天另一個保全不做。」
「住戶就會問:」
「以前那個保全都會,為什麼你不會?」
小林笑了。
「這句真的很常聽到。」
老陳點頭。
「所以我後來學到一件事。」
善意可以存在,但不能把善意直接變成制度。
「如果業主真的認為這是工作。」
「那就應該寫清楚。」
「誰負責。」
「怎麼做。」
「出了問題誰處理。」
「不能靠一句:以前大家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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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我開始注意「用詞」
做久了以後,我開始發現。
保全工作很多衝突,其實不是從事件開始。
而是從一句話開始。
「你去處理。」
「你去管理。」
「你去驅離。」
「你負責。」
「這是你的工作。」
「你應該要管。」
一句一句聽起來都很平常。
可是我開始問自己:
「我真的有這個權限嗎?」
如果沒有。
我就換一種說法。
「我可以提醒。」
「我可以勸導。」
「我可以協助。」
「我可以紀錄。」
「我可以通報。」
「我可以提出建議。」
「但最後決定,交給有權責的人。」
慢慢地,我才真正理解:
保全員不是什麼都不能做。
而是要知道自己能做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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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整理出幾個最簡單的分辨方式
門禁管理,改成:
門禁管制。
命令他人,改成:
提醒、勸導、引導。
處理事故,改成:
發現、通報、協助。
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改成:
巡查、查看、發現異常。
處罰違規者,改成:
紀錄違規事實,交由權責單位決定。
決定怎麼處理,改成:
提供事實與建議,由權責單位決策。
這些看起來只是文字上的差別。
可是對保全員而言,
每一個詞背後,都是權限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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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在筆記上寫下一段話。
「提醒」不是「命令」;
「管制」不是「管理」;
「巡查」不是「鑑定」;
「通報」不是「決策」;
「協助」不是「承擔全部責任」。
做保全多年以後,我才明白。
真正的專業,不是什麼事情都敢做。
而是知道:
什麼事情該做。
什麼事情能做。
什麼事情可以協助。
什麼事情必須拒絕。
什麼事情做完,就應該把決策權交回去。
這也是我後來慢慢學會的——
保全員的界線,不是限制自己。
而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業主、公司與整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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