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第十一章 第七節 當所有人的說法,都指向同一個人

 



第七節 當所有人的說法,都指向同一個人


晚上,保全室來了一名業主員工。


「剛才有人反映,保全沒有做好門禁。」


我抬起頭。


「什麼情況?」


「有人沒有登記就進去了。」


「什麼時間?」


「大概八點多。」


我看了一下紀錄。


「八點多,有很多人進出。」


「你知道是哪一個嗎?」


他搖搖頭。


「不知道。」


我說:


「如果要查,我可以把當時的紀錄找出來。」


他沒有回答。


過了一會兒就離開了。



第二天,主管來了。


「昨天晚上有人投訴。」


「說你門禁沒有做好。」


我問:


「是哪一個人?」


主管說:


「業主反映的。」


「可是我要知道是哪一件事情。」


「你先寫報告。」


我心裡開始覺得奇怪。


「如果不知道事件時間、人員、經過,我怎麼寫?」


主管看著我。


「你就照你知道的寫。」


我點點頭。


「好。」


我開始寫。


接獲反映,某時段疑似有人未依程序進入。


「疑似」兩個字,我特別寫上。


因為我沒有看到事實。


我不能把「聽說」寫成「事實」。



下午,業主來了兩個人。


其中一人就是昨天來反映的員工。


主管也在。


對方說:


「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我抬頭。


「跟我說什麼?」


「門禁要嚴格。」


我說:


「這件事情昨天我沒有收到這樣的指示。」


他看著主管。


主管沒有說話。


我突然明白。


事情開始變得不一樣了。



原本是一句:


「昨天有人沒有登記進入。」


慢慢變成:


「保全門禁沒有做好。」


再變成:


「保全已經被提醒過。」


最後甚至變成:


「保全明知道規定,還沒有執行。」


可是我手上的紀錄裡。


沒有這些內容。


我問:


「請問有沒有當時的紀錄?」


沒有人回答。


我又問:


「有沒有影像?」


主管說:


「這個我們再看看。」


我心裡很清楚。


如果沒有證據。


就只能說:


有人反映。


不能直接說:


保全失職。



過幾天,公司通知我。


「這次事情比較嚴重。」


「可能要記過。」


我問:


「依據是什麼?」


主管說:


「業主不滿意。」


我笑了一下。


「業主不滿意,我可以理解。」


「但是懲處我,應該還是要有事實吧?」


主管沉默。


我繼續說:


「如果我真的做錯,我接受。」


「但是如果只是有人說,我就被處分。」


「那以後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投訴我?」


沒有人回答。



我回到保全室。


拿出自己的工作紀錄。


把當天的時間、交接、巡邏紀錄全部整理。


我沒有罵任何人。


也沒有說誰在陷害我。


我只寫:


事件事實。


已知資料。


未知資料。


本人執行內容。


需要確認事項。


最後寫了一句:


「本人願意接受公司依據客觀事實及相關紀錄進行調查。」


寫完。


我把報告交出去。



後來事情沒有像原本想像中那麼嚴重。


因為真正查下去以後。


才發現每個人記得的時間不一樣。


有人說八點。


有人說八點半。


有人說已經提醒過。


有人又說只是聊天時提過。


有人認為保全應該知道。


可是沒有人能拿出一份完整的紀錄。


事情最後慢慢淡掉。


但我卻記住了一件事。



小林聽完問我:


「所以你覺得他們是在構陷你?」


我想了一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對。」


「我不能證明他們坐在一起,故意要害我。」


「也許每個人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


「主管想把事情處理掉。」


「業主員工想證明自己有反映。」


「公司想讓業主滿意。」


「最後所有說法剛好都對我不利。」


小林沉默。


我看著他說:


有時候,最可怕的不是有人故意陷害你。


而是每個人都只說了一點點,最後拼起來,卻變成一個對你非常不利的故事。


所以後來我學會了。


不要急著證明別人是壞人。


先證明自己的工作。


時間。


紀錄。


程序。


通報。


證據。


一項一項留下來。


因為當所有人的記憶開始不同時,


紀錄往往比記憶可靠。


而當所有人的說法都指向你時,


你唯一能做的,不是跟所有人爭辯。


而是把事實一件一件擺回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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