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當所有人的說法,都指向同一個人
晚上,保全室來了一名業主員工。
「剛才有人反映,保全沒有做好門禁。」
我抬起頭。
「什麼情況?」
「有人沒有登記就進去了。」
「什麼時間?」
「大概八點多。」
我看了一下紀錄。
「八點多,有很多人進出。」
「你知道是哪一個嗎?」
他搖搖頭。
「不知道。」
我說:
「如果要查,我可以把當時的紀錄找出來。」
他沒有回答。
過了一會兒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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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主管來了。
「昨天晚上有人投訴。」
「說你門禁沒有做好。」
我問:
「是哪一個人?」
主管說:
「業主反映的。」
「可是我要知道是哪一件事情。」
「你先寫報告。」
我心裡開始覺得奇怪。
「如果不知道事件時間、人員、經過,我怎麼寫?」
主管看著我。
「你就照你知道的寫。」
我點點頭。
「好。」
我開始寫。
接獲反映,某時段疑似有人未依程序進入。
「疑似」兩個字,我特別寫上。
因為我沒有看到事實。
我不能把「聽說」寫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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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業主來了兩個人。
其中一人就是昨天來反映的員工。
主管也在。
對方說:
「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我抬頭。
「跟我說什麼?」
「門禁要嚴格。」
我說:
「這件事情昨天我沒有收到這樣的指示。」
他看著主管。
主管沒有說話。
我突然明白。
事情開始變得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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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句:
「昨天有人沒有登記進入。」
慢慢變成:
「保全門禁沒有做好。」
再變成:
「保全已經被提醒過。」
最後甚至變成:
「保全明知道規定,還沒有執行。」
可是我手上的紀錄裡。
沒有這些內容。
我問:
「請問有沒有當時的紀錄?」
沒有人回答。
我又問:
「有沒有影像?」
主管說:
「這個我們再看看。」
我心裡很清楚。
如果沒有證據。
就只能說:
有人反映。
不能直接說:
保全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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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幾天,公司通知我。
「這次事情比較嚴重。」
「可能要記過。」
我問:
「依據是什麼?」
主管說:
「業主不滿意。」
我笑了一下。
「業主不滿意,我可以理解。」
「但是懲處我,應該還是要有事實吧?」
主管沉默。
我繼續說:
「如果我真的做錯,我接受。」
「但是如果只是有人說,我就被處分。」
「那以後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投訴我?」
沒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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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保全室。
拿出自己的工作紀錄。
把當天的時間、交接、巡邏紀錄全部整理。
我沒有罵任何人。
也沒有說誰在陷害我。
我只寫:
事件事實。
已知資料。
未知資料。
本人執行內容。
需要確認事項。
最後寫了一句:
「本人願意接受公司依據客觀事實及相關紀錄進行調查。」
寫完。
我把報告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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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事情沒有像原本想像中那麼嚴重。
因為真正查下去以後。
才發現每個人記得的時間不一樣。
有人說八點。
有人說八點半。
有人說已經提醒過。
有人又說只是聊天時提過。
有人認為保全應該知道。
可是沒有人能拿出一份完整的紀錄。
事情最後慢慢淡掉。
但我卻記住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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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聽完問我:
「所以你覺得他們是在構陷你?」
我想了一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對。」
「我不能證明他們坐在一起,故意要害我。」
「也許每個人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
「主管想把事情處理掉。」
「業主員工想證明自己有反映。」
「公司想讓業主滿意。」
「最後所有說法剛好都對我不利。」
小林沉默。
我看著他說:
有時候,最可怕的不是有人故意陷害你。
而是每個人都只說了一點點,最後拼起來,卻變成一個對你非常不利的故事。
所以後來我學會了。
不要急著證明別人是壞人。
先證明自己的工作。
時間。
紀錄。
程序。
通報。
證據。
一項一項留下來。
因為當所有人的記憶開始不同時,
紀錄往往比記憶可靠。
而當所有人的說法都指向你時,
你唯一能做的,不是跟所有人爭辯。
而是把事實一件一件擺回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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