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

我的日常:睜眼瞎的管理制度

https://lininfu.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75.html
1、董事長
2、管理部
3、駐衛部:處長
4、駐衛部:經理(缺)
5、駐衛部:副理(數位)
6、駐衛部:督導(數位)
  • 安管中心:24小時服務
  • 管理處:行政文書處理機制
7、駐點幹部:小隊長(數位)
8、駐點幹部:哨長(數位)
9、保全人員

這是我們的金字塔積木組合,從基層保全人員向上總共8個層級,管道看起來很順暢,看起來很有規模,看起來完整,看起來震撼。
但是並非如此!

管理制度以上對下,按層級向下監督、傳達,會集、分散流程上順暢,但在管理保全人員的相關條條框框,基本是由督導訓練、彙整、討論、歸納、演繹、核備、或是向上呈閱,實施等流程。
依據歷年來管理層(簡稱)無論是規定、工作規範、處理基層事務、員工上下班、休假、調度等條文、宣導、實施等複雜瑣碎事務皆由中層管理負責,壓力集中在此位階,我們稱之「督導」,當事務集中彙整後由經理核備實施或向上呈閱。
實行上對下管理層級系統實施,並沒有問題,這也是在台灣一般管理方式,也實施多年之久,在這個過中公司應該也面臨許多問題、解決等,才形成現在的樣子,也對公司營運有幫助(對公司而言)。

我們保全人員能接觸的層級有哨長、小隊長、督導這幾個管理人員,也就是說,副理以上才是管理核心、決策機構,按此看來以大部分類上對下分三層:
第一層:董事長、管理部
第二層:駐衛處:處長、經理、副理、督導
  • 鈕帶:督導
  • 編制橫向機制:安管中心
第三層:督導、小隊長、哨長
基層:無階級員工、勞工、保全人員

從這裡可以瞭解「鈕帶」及安管中心,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但在實際事務上,它呈現的面貌是潤滑劑的作用,用的好其作用會完美架構上對下連絡方便之門,重管理制度上來說,也是這個作用。

基層員工而言:鈕帶及安管中心並不起作用。
在多數保全人員來說,於工作上,當保全遭遇困難時,一般來說應該向安管中心回報,安管中心決策,不能決策向上呈閱,及指導保全人員處事流程,這就是它的作用。
實質上保全人員遭遇困難時,安管中心人員答覆是,假設回報駐點單位,是駐廠於中國鋼鐵公司的保全人員,安管中心會指導並協助保全處置。
假設回報駐點單位,是中國鋼鐵公司以外的單位(簡稱:外駐點)時,安管中心卻說,你反應給值班主管回報(外駐點當班:督導)。
當外駐點回報給當班督導,他會來協助處理,安撫業主解釋處置狀況,這是理想狀態時,但是當班督導要求保全人員也要回報安管中心報備 保全人員回報安管中心:1、發生當下。2、進行處理中。3、完整事態發展。
保全人員還要回報業主(顧主):1、發生事故時情形。2、發生事故進行。3、完整事態發展。
在事發當下,保全人員會有接不完的電話☎️,用常理來說,當電話響起,第一句,現在情況如何?已經通知什麼人了嗎?處理情況如何?送醫急救了嗎?發生什麼事?是那些人員?等等⋯⋯
保全人員重複又重複,這樣的情形⋯⋯
在事發當下保全人員要寫報告,寫流程,並記錄事發過程等。

事過境遷檢討,會有不同的意見,針對保全人員有好有壞,這就看上級對保全人員的觀感來點評。

總的來說,上對下對於管理者而言,是暢通無阻,並不存在問題是一片看好。

讓我說夾心餅(督導)這個位階,對上有處長、經理監督管理指導,當然還有指責與獎勵。對基層有督察之責,宣導、政策說明、指導工作、排除疑難等等⋯,督導還有修正規範及工作之責,督導有協調作用、完善服務等方面責任,輔導基層員工工作及心身理健康等事務。

處在中心鈕帶要處理好上下級關係變得至關重要,事實上證明這個工作難處很大,上級要問員工工情情形,督導報告回覆上級。下級反應問題居中協調處理功能等,此位階在整個體系至關重要。

那麼此位階至關重要,所負的壓力也變得複雜!假設你我處在這個位置會怎麼做?

我所看到及親身體驗,對上一般來說報喜報憂取決於上級的習慣,上級習慣成為事件的重點,對事件結果有決定性關係。
假設上級對此件事關鍵人物的喜好是(否),那麼將事件經過流程偏向否定懲處來辦。若是上級對此件關鍵人物印象很好,那麼將事件經過流程優化偏向獎勵進行。
這就是我親身體驗,我曾在事件過程經歷關鍵人,而我的高層對我持不好印象,就算事件不關我事,但事故禍端加諸及身,以申戒告終,申訴無效。

所以在我的體驗中,公司是以高層定對錯,以高層喜好論事,我們也都知道管理講究的事,事發時檢討制度,非檢討人,我的公司是以事發時檢討人,不講制度。
歷年來以這樣的方式,來管理保全人員工作,遭遇困難以人定此判決。我沒看過公司面臨事故發生後,檢討制度規定條文等。
我是在想,為什麼?
我細細思量,給我的答案竟然是:簡單與方便。
如果檢討制度,制度所考慮層面及廣,這道題困難重重,所以高層不願觸及,制度製定參考許多方方面面,高層不想花費很多時間人力在此。

在這樣的前提下,在公司文化潛規則制約,高層不得不向人管理,公司管理針對人,而不是以制度管理人,在這樣下去造成很多冤案。

公司成立至今已15個年頭,從開始至今有多少事故發生,判定為人為因素造成,但公司管理層已經習慣這種模式在管理公司。

以人為本的管理機制,已根深蒂固活在管理層心裡,當事故發生時,第一個要問的是?誰是當班保全人員!
假設是:S14430林銀福時,答案已定:馬上出現在高層腦海裡一個答案「此人是問題人物,常常陷同仁於不義,常常製造難題給公司,這一定是林銀福造成嚴重影響」。
判決:林銀福的錯,記申戒一支。(請參閱https://lininfu.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75.html)(請參閱https://lininfu.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87.html

中鋼保全是我的職場,保全人員工作是我該做,如何作如進行以保全業法為主體,參照其他相關法令為負,以駐點實際內容物為參照,製訂工作規範,以工作規範管理保全人員工作上行為,及應變措施,才不會以保全人員主觀意識能力來判斷,用保全人員主觀意識能力決定應變措施方法。
獎懲制度是制約保全人員個人行為及人際關係應對準則,以制度規範保全人員,以制度管理保全人員,以制度管理工作,在沒有主管請示的工作環境工作,保全人員於工作中能夠持續維持秩序,保證工作品質與形象。
制度訂定標準,普遍適用範圍擴大,因地小部修正制宜,當要查察分區先找資料,遠端重點查察工作,減少不必要重複性問題,減少不熟悉內情誤判事故情況,不必要管理人,人之複雜心理因素及個人行為,避免以人驗,以人證有虛偽不實言論,造成誤判之嫌。

基層員工表現

謂何以表現來定主題,人之行為,人之言論,人之心理活動,人之外在行為種種呈現,皆為表現,因此於此論述。

員工新進表現皆相同,細心學習工作知識及應變之法,心裡主觀意識與工作有出入時,皆會開口詢問疑慮,當疑慮得不到正確道德標準時,有些人會繼續追問,找出肯定解答,有些人以已之認知理解為解答。

在中鋼保全工作,學習工作上的事,遭遇困難時最佳解答是,長官說:發生大大小小的事,一定要向長官反應,責任由長官承擔與否看事態發展。當事態發生時業主(顧主)詢問處置情形,遭遇困難皆以長官說的為回覆解答。
當事態嚴峻時開始協商拉扯推拖,將事態起因究歸於保全人員疏失,一般公司處理這種現況,以業主主觀意思為主,公司態度是息事寧人為主,公司主要原因就是「顧客至上」之理念,無關事故發生之事實,無關法令對錯分際,公司立場是站在業主(顧主),所以保全人員給業主與公司印象,是最重要關鍵因素。
所以我才說,我的公司以投長官喜好,在公司工作才會順順利利,才能升官發財。這個問題其實在其他台灣企業中也是主力文化,這也是企業停止進步的障礙,也是人才在職場却步的主要原因,因為在台灣教育子女、朋友告誡、長官意有所指的原因就是「講話要婉轉,不要直言不諱」。假設要離職的時候,第一次離職很多人糾結在離職原因,該寫什麼比較好,通常有些人會去詢問親朋好友,一般回答是,不要把真實離職原寫上,要寫「另某高就」、「想休息一陣子」、「結婚生子」、「出國旅遊」、「長輩有恙」等等~,我很想問為什麼?要這樣,明明就是被逼退的,還用這種光綿堂皇的理由,公司的弊病陋習,習慣成自然生態文化,這就是台灣的病。

對公司最高層來說,公司的弊病陋習,不根除會成為公司惡性腫瘤,成為公司的包袱,管理的障礙,薪資與生產力不相等,或是人才不得志憤而離開,這就台灣企業。
我的公司也存在這個問題,但是他們這些高層看不見問題核心,就算看見了也不願改變,怕自己的寶座失去。

所以他們形成共識打造堅固堡壘,認真負責工作能力強者,會被這些人壓制在基層得不到公司青睞,反而成為中階主管的敵人。以我所知,台灣職場許多人對職場這種文樂此不疲,在公司裡玩內鬥玩鬼計,栽贓嫁禍視為平常,台灣企業管理層行成鬥爭內耗,也牽扯到基層員工,全公司八掛流言滿天飛,我看著大家很享受這種企業文化。
而稱之為睜眼瞎!

有好意見,上級避之不及,申訴認定為壞事,追究責任並阻擋建言向上呈閱的機會,有機會改善工作環境及工作流程等,多數長官皆認為這種事為麻煩事少碰為妙。

上級應對這種事已經形成套路,會跟員工說:你建議很好,如果你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會更好;實質上員工建議不就是工作上的事嗎?為何還是放在工作上,此工作是指本職工作,你呢好好工作不要多想,這就是最好的,想想這種公司文化多可怕啊!
是要大家一起學習「逢迎拍馬的人際關係能力」,也稱為「態度」,有一本書,書名是:態度決定高度,作者:林蒼井,出版日期:2018/07/04,類別:心理勵志.

態度的解釋:逢迎拍馬的人際關係,也稱之為「能力」,不是工作能力,也不是專業能力,這種逢迎拍馬的人際關係能力,是「心理勵志」書籍。其實大家都看得懂,這本書內容寫什麼,大家也喜歡看這類的書,但我並不喜歡有違我的本性,所以我在職場是上級的敵人。

2018年12月30日 星期日

我的日常:團隊

一個人,一人團,學著跟自己合作,做好一件事,要想想過程,及細節。做錯了,重新思考錯在那裡,人生都是在嚐試,從錯誤中學習成長。

二個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總是說,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都在學習成長,從探討、妥協、合作完成工作,把不同意見妥協中取得平衡點,當二個人互相信任,合作才能「合作無間」。

三個人,其中一位一定是基層管理者,雖然是一團體但分成四部分來看!假設你我他三個人,你是管理者、我是本人、他是第三者。
1、你、我、他是一個團體,2、你和我是一個團體,3、你跟他又是一個團體,4、我和他是平等地位是一個團體,每一團體的合作方式不一樣,話題內容不一樣,處理事情的看法不一樣,做事的方式不一樣。

團體如何抱團生存,取決於自己想法與目的,假設:單純是為了工作,而對方也是的話,那麼我與他要相互合作,來完成工作,其中一個人有不同想法時,這個合作條件就不存在。

你與我的關係是上下級,是親密關係,假設工作沒做好,對你來說是缺失,這個關係好不好這看雙方協議,這其中有三種關係!
你是管理者,你的目的明確,以升官求表現,那麼我有二種方式對待你。一種是把事做好,什麼事都必須求得你同意,事事順你意來做事,而我自己的想法也是求好過日子,你升官我也會有幾會上位。
另外我是求實務,該做的事情一定做好,該照程序就照做,怎麼完成依當下事情變化而做,不做違法的事,終於自己!結果是我是勞工,升官跟我沒有關係。

我和他同是勞工階級,各作各的關係,也可以密切合作,這跟個人想法及環境有關,單與想法來說,一種是合作,另一個叫自掃門前雪。
合作有深度合作,有目的合作,有需要時才合作,在這種複雜的關係,是怎麼達成的,這是看個人表現出來的態度行為,那麼該是信任呢?還是應付了事,表面功夫做一做,不深入交往。
當環境關係存在時,你、我和他是派遣人員,而有顧主時,只有一種方式對待,就是抱團合作。也有一個例外,你跟顧主抱團,我和他抱團!
這種職場生存法則永遠不變,在台灣已成文化,我們叫做「人際關係學」。

如何分辨是該合作還是另外對待,一般來說是靠對方想法、對方企圖心、對方做事行為表現、對方與上級關係表現,從重重因素分析,決定我對待對方的態度,當然也跟自己本心有關。
通常依照本心做事的人,社會通常稱之為「善良、老實」,而在職場上此種人很難有機會上位,因為他們的企圖心著重在做實事,不求目的。
而有企圖心的人,我稱之為「識時務者」,我們很多時後會說:他很有眼光。意思是這個人很會見風轉舵,跟牆頭草是不一樣的,做事不擇手段解決問題,不會考慮是否合理、合法、公正,只要結果是好的就可以了。

團體合作做起來是跟本心有關,本心如何,有企圖心的人什麼事都做,就是不吃虧。求實事的人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會有所選擇,不會沒有底線。

與什樣的人合作完全依照自己的目的,而有所為有所不為者,比較難和有企圖心的人合作,會有很多理念違反自己原則。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我的日常:長期夜班保全人員

基本上,我們算是長期夜班!
日夜班比例一比一,因為我們是三班二輪,日班一輪12小時,夜班一輪12小時,工作四天休息二天,最高時數每月288小時,等於每月工作24天。

額外沒算到的時數有那些?
1、中鋼本部上班時,公司要求提早10分鐘,下班時交接晚10分鐘下班。
2、外駐點,要求提早10分鐘,下班時交接完畢可下班,如果有事交接20分,半小時常有的事。
3、保全人員上班地點各不相同,遠近也不同,基本上分幾個時段,最近來回30分鐘,來回1小時20分鐘,來回1小時30分鐘,就我知道最遠來回3小時。
假設,工作12小時+3小時共計15小時,盥洗時間40分鐘,東摸摸西摸摸20分,基本上一天消耗16小時。
4、實際睡眠時間大約56小時。尤其是晚班工作的保全人員,實際睡眠時間35小時,其他時間都消耗在失眠裡。

人是日間生活的物種,但為了飯錢工作,夜間工作已經算是讓自己強迫接受。職業為了過好生活,其實我們都是在消耗生命而不自知,年齡越大感受越深。
像我還有其他活動比如登山、旅遊、出國、露營、健行、攝影、上課等等,但是有些保全人員是跟我不一樣的生活,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完全沒有社交活動,也不會學習,他們都說沒時間,因為生活費不足,就得用時間來彌補,現在勞基法規定僱主,加班可抵休,未抵休完的加班時數,一比一換成錢,這個政策是壓榨百姓勞動成果,明白的告訴大家,不要再加班,加班所獲得不值。

很多報導以下分析結果,夜班工作者有「62%睡眠縮短」,「30%抱怨睡眠品質不好」,「有36%因此影響生活品質」。

當保全人員輪夜班工作12小時,面臨睡眠品質不佳、以及生理時鐘亂掉後,「造成工作時疲倦、嗜睡、警醒度不足易生意外、認知功能下滑、記憶力變差」,但是中鋼保全公司管理層面對以上情形,是懲處申戒、記過等,他們認為這是個人問題造成的,不是公司工作所造成,保全人員強迫自己保持清醒,是正在消耗自己的健康,這些在充足的休息與睡眠後就會恢復,是誰可以在日與夜顛倒下,可以不受影響,那是不可能的事。

經醫學報導,長期做輪夜班工作,累積時間超過十年,會容易「肥胖」,得到「糖尿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癌症、認知功能下滑、憂鬱症、胃潰瘍、腸躁症、胃食道逆流」這些疾病的機率,統計上顯著增加,總死亡率也會升高。長時間輪夜班工作帶來的健康風險,在停止輪夜班後五年才會明顯下降。

^_^。切記:輪夜班工作時,一定要想辦法維持持續七小時以上的睡眠!
1、吃點藥物好好睡,是最好的選擇。
2、勝過靠「喝酒」「或什麼都不做」一直睡睡醒醒。

除了服藥外,夜班工作的人還是有一些方法降低生理時鐘亂掉對身心健康的負面影響,例如注意「睡眠衛生」。
1、減少早上照光、維持規律睡眠時間。
2、開車回家時戴太陽眼鏡、適度服用「褪黑激素」。
3、適度運動、尋求健康的飲食。

同住的人可協助夜班工作者
1、在睡覺時能有個盡量昏暗。
2、沒有嘈雜聲音的房間。
3、夜班輪班工作的主管、雇主,在排班時應盡可能考慮怎麼排才不會影響員工身體健康。

如果工作時能保持明亮的環境,但工作結束時光源變暗,可協助生理時鐘調節得更好。
1、夜班之後騎車、開車回家較容易發生車禍。
2、如果公司能協助通勤更好。
3、還有,有些人就是不適合輪班夜班工作的體質,此時雇主不應勉強。
4、員工最好也不要因為想賺錢就透支身體健康。

保全人員不可能的任務
1、做保全人員工作,輪班工作的理想境界是:一班六到八小時。
2、有充足時間可以「熟睡與運動」。
3、排班方式要讓員工還能參加社交活動,以及跟伴侶約會、跟家人用餐、與小孩一起打球打電動。

如果偶爾交接班避免常常排「花花班」。有些工作總得有人做,但我們要清楚,如果這些工作必須付出「健康」的代價,工作者就值得更高的薪資,而不是被「硬凹」或「道德勸說」去做。


我的同事有些,最近檢查到糖尿病,他老婆也三高族群,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人治

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

假設公司管理是法治,就會依法制定工作規則,依據工作規則訂定內部管理規則。

而公司雖然有工作規則,也會實施,但是內部規則是依據上級們個人意願訂定,訂立的內部懲處,並沒有獎勵規定及流程。
所以懲處基層員工,它的名目完全依照個人意願來詮釋錯,所以很多懲處名目繁多,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以管理人為主,而非管理工作。

如果我們公司的管理是「法治」,當然就會以管理工作為主,而人是不需要管理,人就依法自律。

就像是,偷竊是公訴罪,只要報警,警察會提起訴訟,就算報警者都不能撤銷訴訟。法律依被告行為「偷竊」來判決,並不會因為人的關係論罪,所以偷竊者累犯,不會因為累犯加重罰,法律都以事論事。

而「人治」管理,是可以以人論責,以目前公司人治方式是,上級會說林銀福他是問題人物,常常製造麻煩,他會陷害同僚,他會酸言酸語指栽公司不是等語,因人制事,那麼會把員工誇大污衊,並謠傳給更多人知道。
上級總說就事論事,但是實質上並非如此,就像這次宣導的公文裡的文字一樣,文中提醒同仁們冬天上班注意保暖,就這個文字字意,真的很暖心,但是公司做法上並非就文字字意來行事。

就拿我在今年六月份的事來說:第一次,公司懲處我的理由是「執勤表現不佳,遭客戶客訴並要求調離駐點」。第二次,公司理由是「對團體紀律無法遵守,造成管理困擾」。
從這二件事來說,謝坤良小隊長向上級申訴的內容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在訪談時有劉X取、黃X盛、黃X旺、林X皇、謝X良、業主洪X育等,加上我。
當時
第一件事叫做交通指揮,他們說我沒拿交管棒,沒有吹哨子。
第二件事叫服裝不整齊,上班帶袖套及頭巾等。
第三件事叫巡邏未依照謝坤良規定順序巡視。
第四件事,我巡視發現異常,通報叫抓業主缺失等。
公司當時記我一個申戒,工會代表有說幫我瞭解。

X旺第一次事件,他跟我說,請我在訪談文件中簽名,當時我跟他說:不簽。
X旺連續好幾次來說事,但我簽字時,就跟他說:我並沒錯,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這次簽了,不用多久懲處一定下來。
結果他說:不會啦!只是走程序,你放心。
結果如他所說嗎?
結果,你們都看到了。

第二次也是黃X旺來說很多次,同樣的話又重複一次,他的回應當然也是相同。
結果,也相同,所今年我林銀福二支申戒。
這個實例就是人治的結果,「我說了算」。

當然囉!每個人所學與認知,每一個人都會說:想法不同。當然我也承認這種事,但是並不能代表管理制度。

我只能說:簽署名字,就是承認,即認罰。

在法律上簽名是被承認為法律責任,所以簽名別亂簽!

我的日常:職場文化

我們公司的經營方式是「我說了算!」
只要做好人際關係就可以了,直接一點就是「投其所好」。
在公司裡法治是不存在的,也沒有自律這個問題。
以什麼為標準:
就大家所說的,每個駐點各不相同,因地制宜的概念,形成規範沒有標準化,這也是大家共同承認的理念。
因此,大家會認為,我們的駐點跟其他駐點不同,管理也就不同,規則不同等宗旨。

當我提出,做勤務規範標準化時,大家一致反彈,為什麼?
主要是因為管理問題,駐點主管每一個人理念、想法、做法、認知、慾望、權力等因素,並不希望標準化,更不希望形成標準規則,這會造成管理者,管理上沒有了彈性空間。

所以大家才會說我的想法偏向理論,不具實務可行性,因為大家都怕權力會被動搖,在管理上會有牽絆。

而且,大家認知偏向以「長官說的」「公司說的」「公司規定」來詮釋工作行為,工作行為沒有標準,保全人員工作行為完全由駐點主管塑造,所以看駐點保全人員,便知其主管,形成目前的管理機制。

那保全人員應被主管的理念、道理固化,保全人員變成沒有了法治概念,對錯不分。

當事件起,會依照主管決策定對錯,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制度便是「我說了算」,定義為因地制宜,各駐點行業別不同,管理也不同之說法,成就現在的公司文化,優秀的保全人員「就是聽話的保全,不需要個人意見」做就對了,有事就說長官說的、公司規定等,而事實上,根本沒有那些規定,完全是駐點及長官共同承認的潛規則。



因此「我說了算」便是標準答案,而保全人員的人際關係就是要,依上級的習慣、行為、做法做依據,保全只討好上級就是好保全人員。保全人員不需要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