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你開始換一個角度想。
不是人對人,不是情緒,不是誰挺誰,
而是一句話:
工作,本身就會帶來風險。
你去看網路文章、去翻法條,
不是為了跟誰吵,而是想找一個站得住腳的依據。
於是你碰到《職業安全衛生法》。
那一刻其實很關鍵,因為你突然發現:
• 法律不是叫你硬撐
• 也不是叫你逞英雄
• 而是承認:人在工作現場,本來就有判斷與避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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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丟了一句:「那個車一直擋我,你去把他移走。」
甚至更狠一點:「你不是保全嗎?把他拖走啊!」
以前你可能會想:好吧,幫他一下,免得他吵。
但你做久就知道:
你一碰車,刮到就你賠;
你一拉人,對方告你傷害;
你一衝動,變成刑民事風險。
所以你可以用「道德+程序」擋住:
• 「我理解你很急,我可以幫你聯絡車主或通報管理室。」
• 「我沒有權力移動私人車輛,我能做的是拍照記錄、廣播、通知拖吊流程(若社區有)。」
• 「我先協助你安全通行,後續依規定處理。」
你沒有拒絕幫忙,你只是把幫忙拉回合法範圍。
保全業執行業務時,發現強盜、竊盜、火災或其他與治安有關之事故,應立即通報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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