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萬能保全人員連律師也在誤導大眾

保全業者之民事責任-以駐衛保全為例 6-0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所長、施盈志律師

保全最重要的意義當然在於提供私 人事先及事後的「安全」保障,亦即保全包含提供私人「預防危險的發生」,及「危險 發生時的緊急處置」。

所謂的「駐衛保全」 9是泛指:在標的物區域範圍內執行門禁、車輛等的管制、防盜、防火、防災之建議及處 理等,具體而言,「駐衛保全」之服務可包括:固定哨位;巡邏哨;監看閉路電視、盜警與火災系統;操作錄影、錄音與緊急廣播設備;人員意外之預防與安全;填報工作日誌、通知與其他報告;交通指揮;停車場管理;鑰匙管制;火災預防與管制;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規劃;標的物內通行管制;物品進出管制;駐衛區內人員意外之預防與安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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