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遞交應徵表單開始,心裡就會帶著自己對保全工作的認知,以及從朋友或其他人聊天、取經所累積的經驗,去構築對這份工作的想像。
在普遍認知上,大家對保全工作的理解,大多集中在幾個範疇:
- 門禁管制
這個概念多半源自軍隊、政府機關對出入門禁的管理。 - 巡邏
源自軍隊裡兵站衛兵的定點守衛、軍官的巡邏視查,以及沿途觀察細節的習慣。
從朋友或其他人那裡打聽到的,也大多不出這些範圍。
現實中的保全工作
然而,真正投入保全工作後,就會發現實際執行內容會依據駐點環境與業主需求的不同,而在日常事務上增減各種任務。
很多人其實並不清楚保全員的正確工作範圍,多數都依照個人經驗或前輩的口耳相傳,來「定義」保全工作。
正確的法律依據,其實來自《保全業法》第4條與第4-1條,這些條文清楚規範了保全員的工作範圍。其他條文則是針對保全公司本身的規範。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保全工作還受到許多其他法規的約束,而這些法令也往往成為保全員工作範圍的重要依據,無法取代。舉例來說: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民法
- 刑法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勞動基準法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包含隱私及公司機密檔案管理)
此外,不同場域還會涉及更多專業法規,比如:
- 化工、化學、科技業: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簡單來說,台灣企業有多少種,就有多少匹配的相關法規。想起來就讓人頭大。
保全業真正需要的專業知識,其實非常龐大,也遠遠超過一般人所能想像。
並不是大家以為的:
- 坐在門口做人員出入管制
- 收收信件
- 處理訪客、外送、代收寄物
或者只是:
- 巡邏時打卡、刷卡、簽到
- 遇火災就報消防隊,遇治安問題就報警
保全員常做的「超出範圍」行為
實際上,許多保全員每天都在做出超出職責範圍,甚至可能違法的事情,卻往往自己並不自知。
例如:
- 移動騎樓機車
機車屬私人財產,他人無權擅自移動,否則可能涉及侵佔或損害賠償。 - 保管車鑰匙、住戶鑰匙、金錢、掛號信、有價證券
這些已經超出保全員的法定工作範圍,在民法上涉及保管義務或賠償風險。
很多保全公司都非常清楚,這些不是公司應承擔的責任,所以一旦出事,就會被定義為「個人行為」,必須由保全員自己承擔一切後果。
為什麼公司不教?
為什麼保全公司在職前或在職訓練時,往往沒有教導這些法律邊界?
原因很簡單:
為了討好業主(客戶),多做事、配合業主的需求,就算超出合法範圍,公司也不用負責,出了事全部歸咎為「個人行為」。
因此,保全員往往:
- 移動騎樓機車
- 在馬路上指揮交通,妨礙用路人通行
- 和大樓外的民眾爭執,甚至以「大樓土地」為由擅自干涉
- 跟外送員爭吵
- 跟訪客、住戶發生衝突
- 拒絕或無法配合業主一些不合理要求
- 自以為能「執法」,依管委會規定對人限制行為
結果就是,一旦出事,全部算是個人行為,黑鍋也由保全員自己背。
社會生存的本質
總結來說,社會生存就是:
- 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前提下,
- 在職場中賺取自己該賺的報酬,
- 學習該職場必備的知識與技術。
其他與自己無關、超出法定範圍的事情,能略過就盡量略過。當然,若是出於個人目的,另當別論。
保全業絕非只是「顧門口」或「巡邏打卡」那麼簡單。裡面藏著龐大的專業與法律風險,也是一門需要高度警覺與自我保護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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