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我的日常:保全人員的態度及工作效率,我是中鋼保全員工林銀福

        以下是我的淺見,我們處的環境是社會,而非強制性單位,不能拿軍人及警察的優點加諸在保全人員身上。
        然而呢!保全這個行業中的高階主管皆認為與軍警相同,去槽糠取嚴厲之法來規定保全人員,這是什麼意思!可以想想~

1、合理的規則:
依據人性善良風俗及道德標準,來與同仁分享工作態度,在符合善良風俗及道德規範,做為上官就要支持同仁。
不符合者解釋與同仁知曉,是那裡不符社會道德要說清楚讓同仁自覺的改善自己的態度,這樣做不符合道德觀感,請同仁說說自己的想法加於引導正確的方向。

2、合法的規定:
制定出符合現場駐地規範,依據保全業法保全人員本職工作,再參照現場需求與法律是否符合駐衛保全工作,以此來制定工作規範並向業主知悉其規範內容,我們保全同仁做的工作全在規範中。
如果業主有規定提出時,加與探討業主提出之規定,制定完整的條文,當然條文中內容要有合理的解釋,就能成立。

3、解釋清楚業主需求:
規範之制定符合業主需求,保全人員是代替業主管理廠區及門禁,當事件發生時,事件決策交由業主,結果如何不在保全人員管理範圍,所以駐點保全人員才符合「不負成敗責任,駐衛保全不是責任制」。
就是因為不是責任制,才制定「緊急應變通報程序」優先通知業主權責人員,聽取決策結果後,保全人員依指示處置。
再依序通報駐點主管,主管通報值班督導,同時當班保全人員,通知安管中心,而當班保全人員通報結束。
是否繼續向上通報皆是主管以上個人判斷與否,這是非常重要的條文,所以一定要有「緊急應變通報程序」也就所謂的SOP標準程序。

4、問當事人該如何做才合理合法:
所謂當事人「就是提出議意的同仁,為了能很好掌控同仁態度及工作能力,與知溝通並瞭解他個人的邏輯推理能力,如果呢?這位同仁說出來的有出入,就可以拿規範給他與之比對,這樣態度也好,工作能力也好都會得到相應的回報。

5、溝通協調「問題」找出解決方法,解釋清楚問題,只要符合人性,事情不解了嗎?
       溝通是要有依據有合理解釋,還要符合人性生理需求。
什麼是依據「工作規範」向上演繹就參考相關法律。
什麼是合理性「人之道德觀標準」以照道德標準來演繹事件,就像秤一樣雙邊比重要相等,這就是道理。
什麼是符合人性生理需求「在不經思考就自然而然做出來的判斷」當然囉!這也是可以訓練的,就像工作規範一樣,看過了,也記住了,當發生事故,自然而然就會依照潛意識來行事通報。

        像是尿尿,都是生理反應,自然而人就會去厠所一樣,這些都是符合道德規範,是不能被制止的,這才是社會人性道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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