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 星期三

監視器針對保全人員攝影,應載明用途說明

 常見、實務上真的會發生的監視器濫用、侵犯隱私情境整理出來,每一則都讓人一看就懂問題出在哪裡。



案例一|「只是拉一下衣服,卻被關心了」


阿明是夜班保全,值勤地點在社區管理室。

那天凌晨天氣悶熱,他巡邏回來後在保全室稍微整理制服,把被汗水黏住的襯衫拉開一下,擦了擦脖子。


五分鐘後,電話響了。


「你剛剛在保全室怎麼衣服拉那樣?要注意儀容喔。」


阿明愣住了。

那不是公開空間、不是對外服務時段,而是他個人短暫休息、整理儀容的瞬間。

他突然意識到——

監視器不是在防止事故,而是在盯著他的一舉一動。


📌 問題點:

監視器用途原本是「安全管理」

卻被用來即時監看個人行為細節

已涉及人格尊嚴與身體隱私的侵害



案例二|「聊天不是怠惰,是被禁止的生活痕跡」


小偉和同事輪班時,值勤空檔聊了幾句家常。


「你小孩幾歲了?」

「快要上國小了。」


沒多久,值班手機又響了。


「你們不要聊天,專心上班。」


那一刻,小偉心裡很不是滋味。

因為——

📌 沒有業主、沒有住戶在現場

📌 沒有影響勤務,也沒有離崗

📌 卻被遠端「即時糾正」


他開始覺得,自己不是在工作,而是被關在透明盒子裡生活。


📌 問題點:

監視器被當作「行為即時干預工具」

已超出安全管理,變成精神壓迫與行為控制



案例三|「提早上班,反而成了錯」


老張一向負責任。

某天他提早十幾分鐘到班,先進保全室熟悉當日狀況。


下午主管傳訊息來:


「你怎麼還沒到交接時間就進保全室?」


老張愣了一下。

他不是偷懶、不是離崗,而是提前準備工作。


但他忽然發現:

監視器被用來檢查「你是不是照表走」,

而不是看「你是不是把工作做好」。


📌 問題點:

監視器成為考勤與責難工具

與原本「安全、防災、防事故」目的完全無關



案例四|「休息時間,也在被看」


阿哲在保全室值夜班,休息時間坐著閉目養神。


第二天被提醒:


「你昨天有一段時間看起來在睡覺。」


阿哲很清楚,那是依法排定的休息時段。

但在鏡頭底下,他的休息被解讀成「怠惰」。


從那天開始,他不敢靠椅背、不敢閉眼,

即使身體已經撐不住。


📌 問題點:

監視器侵入勞工休息權

造成長期精神壓力與職業安全風險



案例五|「你以為沒人在看,其實一直有人」


最可怕的不是被責備,

而是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看、誰在看、怎麼用這些畫面。


有人會突然來一句:


「我昨天看到你那個動作……」


卻從未告知:

誰是監看人

監看頻率

是否錄影、保存多久

是否可以調閱、申訴


📌 這種狀態本身,就是隱私侵害。



總結|問題不在監視器,而在「用途被扭曲」


監視器不是不能裝,

問題在於:

 未載明使用目的與範圍

 用於即時盯人、糾正、干預生活細節

 侵犯人格尊嚴、隱私與休息權

 違反「目的特定性、比例原則」


👉 看安全可以,看人不行

👉 防事故可以,防聊天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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