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 星期四

主管對我說:要懂進退!

 1

我的, 主管說:要懂進退。

不要一直想給,公司死!


業主問,新來的襄理:為什麼? 編制少一人。

襄理沒有,沒有馬上回答。

2

我,那個,主管說:公司一定、都是,一拖再拖,才會回答。

我就,一直問他:在,公司回答之前,你直接告訴你老闆(業主),會怎樣!

他察覺,我,想給公司死。

3

這很簡單呀,說個謊,即可呀!

我的意思,就是,公司一定、扯謊。

然後,我們,搶在,公司回答前,先,告訴業主真相。


如上:為什麼?基層保全人員會有這樣的對話!

普通的公司(公司代表人:幹部),公司要求幹部,憑藉個人(幹部)知識經驗來化解矛盾。

因此,在管理基層人員時會說很多(忽悠)各種理由說法,以達成目的。

這也是慣老闆的期待~


相反,基層員工難道不要反撲嗎?

是,會的。

反撲方式通常是找業主去質問公司。

就我個人來說,這不是最佳選擇,反爾得不償失⋯⋯

但是,這是最多的方式。


我在面對業主時,我的立場會站在保全公司方!

也許,你會問:為什麼?

在業務關係上,公司和業主是合約關係,在於協調、商議、合作上,協商再商言商中達成共識。

我把自己的立場,立足高度是在平等基礎上。

很多談話內容,牽涉局限範圍,可以依肯定立場表達自己立場。

在這種局面談話,過程會有決策性,定性事務結果。

意見或是建議,不會是搖擺不定,或是模擬兩可,容易被質疑。

這種優勢為何不做呢?。

這是我個人覺得最佳選擇。

共體時艱?為什麼保全業,慣老闆總是說:⋯⋯

基層保全精彩對話:

A、我離校的時候,被調到,一小時250

B、這樣,實在多了總比,冠冕堂皇要你共體時艱好。

C、慣老闆因為業主給的少,所以薪水也低哦!

D、共體時艱我聽了,7年。

C、不論,老闆,有無賺錢。

D、共~體~時~艱!


我個人覺得:共體時艱?


一直是,很多保全業慣老闆,常用「共體時艱」忽悠理由呢?

我們都懂「營利事業」這四個字的意思:賺錢。


老闆還沒賺夠,他心理預期的錢財與財產,永遠不會想到與員工共享營利。

這是根本!也是老闆的目的。

不然,老闆幹嘛!做經營事業。


賺錢手段,在保全業來說其模式簡單易懂⋯⋯

保全公司+業主=派遣:合約關係

保全公司 -派遣=派遣:償金關係(利害關係)


從這裡可以清楚知道,在合約關係裡,保全公司+業主是管理與監督有權利與責任,等於派遣駐衛是為服務業主,駐衛接受監督,保全公司給償金,駐衛接受管理等關係。

反過來~

派遣駐衛基層面向業主與保全公司,在工作中所發生的一切種種,在合約載明「保全公司無過失責任」,也就是「行為人發生事件自行承擔風險與後果」。對於業主而言,只要完成業主需求,就能滿足業主期待。


而被派遣駐衛保全行為人,從始至終都是承擔風險與責任行為人。

因此,在風險與誘惑中工作,許多人皆知道,必須先定明規範,才能避免發生社會亂象。

在社會秩序與居住品質立場,希望從業行為人要設定條件,才能從事。

有了以上前題!

從事駐衛保全的行為人,就因從事治安維護工作,定立職務範圍為避免造成社會治安危機。


而營利事業負責人,清楚知道自己在無過失責任下,經營獲利表現優勢。

完全不需要技術支持,不需要管理,更不用承擔責任,在那麼多的誘因下雖不願意做一位慣老闆。


做為有錢的慣老闆,沒有手段(忽悠)是不可能的。

因此~

慣老闆賺了多少錢,基層工具人永遠不知道,聰明的保全人員會找資訊來驗證。

而工具人,每天做事無需任何知識智慧,只要聽話,說歌功頌德詞彙,就能滿足工作需要。

當有事件時,就是最倒楣的那位。


要做什麼樣的保全人員呢?

2022年6月1日 星期三

保全人員疑慮:建議法院,有時效性的別收 ~.~

 

大家早安,我是菜鳥,請問雙掛號回執聯,郵差要求保全員簽名,一定要簽嗎?

收掛號信不是要簽名?

通常會蓋社區章?

雙掛會要你簽名?

 蓋收發章就可以?

掛號蓋章,雙掛簽名?

如果有時效性的,一直不收,郵差會給紅單,請我們貼住戶信箱。

紅單會指引:讓她去派出所還是郵局領 


收與不收,端看如何解決

事件易發生爭議:

1、依法行政:授權程序

2、單方面決定:公司說收、管委會說收、住戶說收

3、我付錢聘僱,你要服務我

4、法律條文:多數不會拿來當作標準

5、普遍保全人員,都是依個人主觀決定為主


在以上爭議中掙扎總是理不清⋯

這個問題公司也好,管委會也好,住戶個人也好都是爭議根源起因。

這是肯定的


保全人員站在獨木橋上搖搖擺擺走著


處理好此事,原本是公司和業主的事情,總是讓駐衛保全自己面對,成為受傷最重的人,沒有之一。

住戶當收到罰款,蹭蹭蹭遞增時⋯,一把火燒到腦尖上火上澆油⋯⋯

匹里巴拉衝向保全面前,大有肆無忌憚,猛噴火力集中放肆虐語~

保全人員奈何無辜受累?


我個人覺得,還是自己爭取合法權益依法行政程序,自己去爭吧⋯⋯

解決辦法

保全人員:代收(信或其他)庶務爭議

 我個人覺得,這不能單方面決定!


要先知道,管理員、保全人員的職務工作是受法律約束的!


因此

收信、還是做其他事情、與職務無關的事情。

有爭議的,要依法行政,也就是說:要有授權過程,當事人也要尊重個人意願。才能做。

一個巴掌拍不響,就是這個道理。


管理員,他們的職務中,就以管理社區事務為主,因此本就在職務範圍內。

這是二種工作的差別。


這篇文章內容:也對,也不對。

代收信件相關法律

因為,管理員、保全人員職務受法律約束關系,容易發生爭議事件。

管理委員會和公司契約有寫,在有爭議事務上還是會差別對待。


分辨方法是「爭議」二字。

只要有爭議的事務,都要依法行政。

要有授權程序,也要「尊重」當事人個人意願。在授權和意願達成共識,才能做此事。


授權程序?

住戶說:我授權給保全人員代收,寫了白底黑字文書。

這也不能成立。

管委會寫:授權文書要保全人員代收,也不能成立。


而是管委會主導,寫文書,經所有住戶同意並簽署協議後文書才有效力。


當文書送達保全人員手上時,依常駐人員共同討論協調,將個自意願,在什麼條件下同意代收信件。

我個人會提出「無過失責任」就是代收可以,我不承擔責任。

信件收到後,通知收信人,收信人必須同意受通知「許可」及提供通訊設備等。


總不能用,我個人手機通知吧!

300個住戶,每個人通知一遍,費用算誰的?


這就是授權與爭議的問題原因。


總有人無冤無仇的憎恨

 總有人無冤無仇的憎恨


人們會和聰明人交流,但是,只會找可靠的人共事。

可靠的人工作時,遇到問題會及時溝通,階段完成會清楚匯報。

從計劃到完成之間,事事不斷線。

確實,給予發起人和參與者回饋,形成順暢的工作循環,這就是「環形思維」。

擁有環形思維可靠工作者,就是公司不願放手的高價值人才。

道理是如此⋯


現實是骨感,沒豐腴飽滿理想。

也許,公司老闆會如上述所寫。

如果是

公司主管的話,他會用。

但是,不會讓他有升官的機會,而是壓在自己手底下做事,利用其價值存在價值。


理論與實務還是有很大差距⋯⋯

那是理想與夢想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