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我的日常:長期夜班保全人員

基本上,我們算是長期夜班!
日夜班比例一比一,因為我們是三班二輪,日班一輪12小時,夜班一輪12小時,工作四天休息二天,最高時數每月288小時,等於每月工作24天。

額外沒算到的時數有那些?
1、中鋼本部上班時,公司要求提早10分鐘,下班時交接晚10分鐘下班。
2、外駐點,要求提早10分鐘,下班時交接完畢可下班,如果有事交接20分,半小時常有的事。
3、保全人員上班地點各不相同,遠近也不同,基本上分幾個時段,最近來回30分鐘,來回1小時20分鐘,來回1小時30分鐘,就我知道最遠來回3小時。
假設,工作12小時+3小時共計15小時,盥洗時間40分鐘,東摸摸西摸摸20分,基本上一天消耗16小時。
4、實際睡眠時間大約56小時。尤其是晚班工作的保全人員,實際睡眠時間35小時,其他時間都消耗在失眠裡。

人是日間生活的物種,但為了飯錢工作,夜間工作已經算是讓自己強迫接受。職業為了過好生活,其實我們都是在消耗生命而不自知,年齡越大感受越深。
像我還有其他活動比如登山、旅遊、出國、露營、健行、攝影、上課等等,但是有些保全人員是跟我不一樣的生活,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完全沒有社交活動,也不會學習,他們都說沒時間,因為生活費不足,就得用時間來彌補,現在勞基法規定僱主,加班可抵休,未抵休完的加班時數,一比一換成錢,這個政策是壓榨百姓勞動成果,明白的告訴大家,不要再加班,加班所獲得不值。

很多報導以下分析結果,夜班工作者有「62%睡眠縮短」,「30%抱怨睡眠品質不好」,「有36%因此影響生活品質」。

當保全人員輪夜班工作12小時,面臨睡眠品質不佳、以及生理時鐘亂掉後,「造成工作時疲倦、嗜睡、警醒度不足易生意外、認知功能下滑、記憶力變差」,但是中鋼保全公司管理層面對以上情形,是懲處申戒、記過等,他們認為這是個人問題造成的,不是公司工作所造成,保全人員強迫自己保持清醒,是正在消耗自己的健康,這些在充足的休息與睡眠後就會恢復,是誰可以在日與夜顛倒下,可以不受影響,那是不可能的事。

經醫學報導,長期做輪夜班工作,累積時間超過十年,會容易「肥胖」,得到「糖尿病、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癌症、認知功能下滑、憂鬱症、胃潰瘍、腸躁症、胃食道逆流」這些疾病的機率,統計上顯著增加,總死亡率也會升高。長時間輪夜班工作帶來的健康風險,在停止輪夜班後五年才會明顯下降。

^_^。切記:輪夜班工作時,一定要想辦法維持持續七小時以上的睡眠!
1、吃點藥物好好睡,是最好的選擇。
2、勝過靠「喝酒」「或什麼都不做」一直睡睡醒醒。

除了服藥外,夜班工作的人還是有一些方法降低生理時鐘亂掉對身心健康的負面影響,例如注意「睡眠衛生」。
1、減少早上照光、維持規律睡眠時間。
2、開車回家時戴太陽眼鏡、適度服用「褪黑激素」。
3、適度運動、尋求健康的飲食。

同住的人可協助夜班工作者
1、在睡覺時能有個盡量昏暗。
2、沒有嘈雜聲音的房間。
3、夜班輪班工作的主管、雇主,在排班時應盡可能考慮怎麼排才不會影響員工身體健康。

如果工作時能保持明亮的環境,但工作結束時光源變暗,可協助生理時鐘調節得更好。
1、夜班之後騎車、開車回家較容易發生車禍。
2、如果公司能協助通勤更好。
3、還有,有些人就是不適合輪班夜班工作的體質,此時雇主不應勉強。
4、員工最好也不要因為想賺錢就透支身體健康。

保全人員不可能的任務
1、做保全人員工作,輪班工作的理想境界是:一班六到八小時。
2、有充足時間可以「熟睡與運動」。
3、排班方式要讓員工還能參加社交活動,以及跟伴侶約會、跟家人用餐、與小孩一起打球打電動。

如果偶爾交接班避免常常排「花花班」。有些工作總得有人做,但我們要清楚,如果這些工作必須付出「健康」的代價,工作者就值得更高的薪資,而不是被「硬凹」或「道德勸說」去做。


我的同事有些,最近檢查到糖尿病,他老婆也三高族群,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人治

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

假設公司管理是法治,就會依法制定工作規則,依據工作規則訂定內部管理規則。

而公司雖然有工作規則,也會實施,但是內部規則是依據上級們個人意願訂定,訂立的內部懲處,並沒有獎勵規定及流程。
所以懲處基層員工,它的名目完全依照個人意願來詮釋錯,所以很多懲處名目繁多,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稱之為「人治」,以管理人為主,而非管理工作。

如果我們公司的管理是「法治」,當然就會以管理工作為主,而人是不需要管理,人就依法自律。

就像是,偷竊是公訴罪,只要報警,警察會提起訴訟,就算報警者都不能撤銷訴訟。法律依被告行為「偷竊」來判決,並不會因為人的關係論罪,所以偷竊者累犯,不會因為累犯加重罰,法律都以事論事。

而「人治」管理,是可以以人論責,以目前公司人治方式是,上級會說林銀福他是問題人物,常常製造麻煩,他會陷害同僚,他會酸言酸語指栽公司不是等語,因人制事,那麼會把員工誇大污衊,並謠傳給更多人知道。
上級總說就事論事,但是實質上並非如此,就像這次宣導的公文裡的文字一樣,文中提醒同仁們冬天上班注意保暖,就這個文字字意,真的很暖心,但是公司做法上並非就文字字意來行事。

就拿我在今年六月份的事來說:第一次,公司懲處我的理由是「執勤表現不佳,遭客戶客訴並要求調離駐點」。第二次,公司理由是「對團體紀律無法遵守,造成管理困擾」。
從這二件事來說,謝坤良小隊長向上級申訴的內容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在訪談時有劉X取、黃X盛、黃X旺、林X皇、謝X良、業主洪X育等,加上我。
當時
第一件事叫做交通指揮,他們說我沒拿交管棒,沒有吹哨子。
第二件事叫服裝不整齊,上班帶袖套及頭巾等。
第三件事叫巡邏未依照謝坤良規定順序巡視。
第四件事,我巡視發現異常,通報叫抓業主缺失等。
公司當時記我一個申戒,工會代表有說幫我瞭解。

X旺第一次事件,他跟我說,請我在訪談文件中簽名,當時我跟他說:不簽。
X旺連續好幾次來說事,但我簽字時,就跟他說:我並沒錯,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這次簽了,不用多久懲處一定下來。
結果他說:不會啦!只是走程序,你放心。
結果如他所說嗎?
結果,你們都看到了。

第二次也是黃X旺來說很多次,同樣的話又重複一次,他的回應當然也是相同。
結果,也相同,所今年我林銀福二支申戒。
這個實例就是人治的結果,「我說了算」。

當然囉!每個人所學與認知,每一個人都會說:想法不同。當然我也承認這種事,但是並不能代表管理制度。

我只能說:簽署名字,就是承認,即認罰。

在法律上簽名是被承認為法律責任,所以簽名別亂簽!

我的日常:職場文化

我們公司的經營方式是「我說了算!」
只要做好人際關係就可以了,直接一點就是「投其所好」。
在公司裡法治是不存在的,也沒有自律這個問題。
以什麼為標準:
就大家所說的,每個駐點各不相同,因地制宜的概念,形成規範沒有標準化,這也是大家共同承認的理念。
因此,大家會認為,我們的駐點跟其他駐點不同,管理也就不同,規則不同等宗旨。

當我提出,做勤務規範標準化時,大家一致反彈,為什麼?
主要是因為管理問題,駐點主管每一個人理念、想法、做法、認知、慾望、權力等因素,並不希望標準化,更不希望形成標準規則,這會造成管理者,管理上沒有了彈性空間。

所以大家才會說我的想法偏向理論,不具實務可行性,因為大家都怕權力會被動搖,在管理上會有牽絆。

而且,大家認知偏向以「長官說的」「公司說的」「公司規定」來詮釋工作行為,工作行為沒有標準,保全人員工作行為完全由駐點主管塑造,所以看駐點保全人員,便知其主管,形成目前的管理機制。

那保全人員應被主管的理念、道理固化,保全人員變成沒有了法治概念,對錯不分。

當事件起,會依照主管決策定對錯,因此,我們公司的管理制度便是「我說了算」,定義為因地制宜,各駐點行業別不同,管理也不同之說法,成就現在的公司文化,優秀的保全人員「就是聽話的保全,不需要個人意見」做就對了,有事就說長官說的、公司規定等,而事實上,根本沒有那些規定,完全是駐點及長官共同承認的潛規則。



因此「我說了算」便是標準答案,而保全人員的人際關係就是要,依上級的習慣、行為、做法做依據,保全只討好上級就是好保全人員。保全人員不需要知識。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蠢才 、公司管理的是人,製定管理規則條文內容只是收藏品

中鋼保全公司基層員工,員工簡化了工作流程,對同事們來說,工作方便許多,一些看不懂的事,也明白了。
在公司管理層看待此事,會對改善者批評,要求會因此破壞團體和諧,對管理造成困擾等等。

這是制度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冬天到了,員工們工作中感到寒冷,戴上口罩,戴上頭套,戴上手套,多穿了件保暖衣。
在公司管理層則認為,該員工服裝儀容不整,記申戒一支,沒有理由,或是以影響公司紀律為由,又或者是影響公司形象為由等等!除制服外其他不要,多麼獨裁專制。

最離譜還規定員工上下班時,要穿外套遮掩制服,這讓我想不明白是什麼道理;曾經有同事告訴過我,多穿件外套庶掩制服,是為了預防外包商埋伏毆打,這表示什麼?公司管理有問題!
制服外著外套一直延用到今天,管理層還是敦敦教誨,有新進人員都會交代,制服外要穿外套,理由是避免影響公司形象,有的員工根本知道理由。

這是多奇葩的事啊!

員工巡視廠區,發現道路中遺留鐵碎片,拍照提供給僱主,中鋼保全管理層說:保全人員抓僱主缺失,保全人員此行為過失。
做保全人員工作時,我清楚知道,我是代替僱主的眼睛,要忠實呈現我所看到的,結果中鋼保全管理層確認為這是錯的,這是多麼荒謬的事。
公司管理層的認知嚴重影響員工的認知,也拒絕了員工努力進取精神,拒絕員工們的好心,在這樣的體制下工作,員工全是呆頭呆腦,滿嘴謊言。

管理層他們都在表現的很有責任,負責任的管理者,在謊言下的負責任。
當僱主批評保全工作時,在裁判兼球員理念下,認為保全人員的自述不能成為證詞,只有旁觀者也就是第三者所述,才有參考價值;這是管理層的通病,員工自述等於廢話,不具有價值。
為什麼管理層會一致認為這樣管理是對的,其實公司會議中公司高層一直讒言這套管理系統,及實用價值,為什麼高層會耳提面命重複使用這套管理方式,他們運用過覺的很好用,所以一直延用下去。



這就形成了企業文化!

2018年12月4日 星期二

我的日常:人才篇「不追究人,而是檢討制度」

一個國家,一家公司,人才很重要;為什麼台灣人才留不住,會外流。

這是問題許多人都曾談論過,政治、學術等有做過探討,而他們看的層面太高,看不見螺絲丁,只有流水線出現斷層,影響公司生產時,才會檢查那個環節出問題,找出來後,補上螺絲上緊固定,繼續生產。
因螺絲壞了,換一個即可,這也是我們共同的通病,從來不曾想過: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當中國大陸經濟剛起步時,從未知到自知都會說:我們要一邊做,一邊學習進步。
而我們台灣企業比大陸早好幾年的經驗,早已把螺絲這個概念遺忘在角落,只有失敗後檢討才發現,人才留不住。

人們總說時代在進步,人跟著進步,而企業大老闆及決策者,只想坐享其成,等著人才已學習成果出來,才要等著聘僱或是挖角。

企業想要長遠打算,那是不可能,因為人才會應聛,也會離開,在企業中留下來的永遠都是那些努力的人,當企業不重視他們時,有的消極,有的做份內事,只有熱心的人繼續改善工作,努力付出而進步,但是這些人企業管理者,基本上不要這些人,管理者會說:多你一個,少你一位,地球依然會轉。

台灣每一個企業都在拒絕人才,拒絕員工進步的動力,企業都在打壓員工,企業都在攻擊員工想進取的心,這就是我們的企業。

那些學成的人才,對企業文化失望時,他們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前進,他們不會等你企業管理制度改善,他們要等到天荒地老嗎?當然不會,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雖也左右不了。

台灣企業的敗筆就是,拒絕進步!
而我的公司也是這樣,也許是某些人的意思,也代表著公司決策者的心思,企業管理者對下屬總說:你很聰明很有想法,你不適合我們公司,會對公司其他人有影響,請你另某高就。

這個時候,作家們會說,態度很重要,改變一下心態,轉換一下說詞,遵行一下上級工作理念,按照上級意思進行工作,那麼會在職場如魚得水。

對誠實的人們來說,這樣做工作那不是自己了,違背了自己的良心,他們只想就事論事,往往企業文化不允許,這樣的人存在於公司當中,管理者認為這樣的人會破壞團體和協,所謂的團體其實就是這位管理者。

他們每一位在高唱著,拒絕再玩!也打擊人們的活力,打擊人們進步的動機,更打擊企業前進的未來。然後站在上位就會感嘆說:人才難尋,人才外流,人才留不住。

拒絕,是拒絕,還是拒絕人才,就別感嘆!人才難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