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我的日常:蔡英文給的靈感

我們在念叨!
民進黨參政黨員時,如高雄市建設出,沒有帶動高雄經濟發展時,負面評價是陳菊亂花錢,讓高雄市高負債。

在高雄市民有評價正反三面性:
一面是,忠實的民進黨支持者!
二面是,忠實的其他黨派支持者!
還有第三方人士,感受不到實際效益者!

這好比是職場上的企業文化支持者:
第一面是,巧言令色支持者,其企圖心在於:優越感、表現給對自己有利的長官看、穩固地位。
第二面是,安定型支持者,他們這群員工中心思想在於:識時務者為俊傑理念、有錢是老大,他說什麼是什麼,不反對還支持,稱之為盲從者。
第三面是,事不關己 高高掛起型,以不惹事為目的,表現平平,中心思想是 自私自利。
第四面是,也是少數人,有二種:
第一種是,目前社會稱之為沒有眼色的人,老闆來了,也不懂得立馬假裝很忙的樣子。
第二種是,積極誠實的人,這種人最容易得罪長官的人,也是社會稱之為不會做人,一般人皆認為這種人為老實人。

按照順序來看,也是在職場上的高度順序!
那麼我們稱之為「態度」也就所謂的人際關係能力、專業,專業可以後天培養,也可以不需要專業,只要懂即可,不需要專精。

所以,奉承,一直是職場升遷必備條件!
你有嗎?


就我工作的地方,也是如此!

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我的日常:工作難,做人更難

為什麼?
我們總是有很多為什麼?

其實呢?有些人希望許多事通通都難!
工作,有做不完的工作!
做人,喜歡大家迎合自己的喜好!
工作,讓工作簡單變複雜,才能好忽悠上,指責下。
做人,滑溜人好大喜功,迎上意;實誠人做實事,失眼簾。

為什麼不能簡單、實誠工作?
為什麼老實應答、做自己?

把工作做的有效率、有流程、有標準好做事?
因為:
會防礙管理者 管理。
會搶了管理者 功勞。
會讓管理者,找不到理由去說事。
會讓管理者,沒有理由混日子。

職場人際關係,以實情應答,惹人厭?
因為:
會讓管理者,承擔責任。
會讓管理者,變無能。
會讓管理者,失去尊嚴。
會讓管理者,撈不到功勞。
會讓管理者,不能為所欲為。
會讓管理者,不能嫁禍給基層。
會讓管理者,不能混日子,壓不住基層。

所以:
讓所有勞工覺得對的事,偏偏讓上層認定為錯誤。
勞工積極性,因此而改變成,應付了事。
勞工認真工作,因此而改變成,做好份內事。
勞工主動提出,因此而改變成,少說話,做自己的工作。
勞工主動把公司事當自己的事,因此而改變成,少管閒事,當沒看見,老闆來了,做表面功夫就好,也就所謂的「台語」目色好。

因此造就如今,台灣社會及企業文化。
巧言令色,是台灣企業文化的上等人。

忠厚老實,是反社會人士。

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我的日常:我是可以相信的人嗎?

看到四姐分享的影片;昨日與朋友聊到她的弟弟,弟弟平時就自私自利,到有事時,就想到家人需要求助!

跟大家分享:想法!

快樂!
快樂比智慧還要聰明!
1、自得其樂,2、苦中作樂,3、知足常樂,4、為善最樂!
1、自己為中心,只有自己才是最強的。
2、做什麼都不順,不懂很多事,又不想學習。
3、什麼都順著事情做,不爭辯、不強求、聽話。
4、專業、能力、財富、知識有富餘,捨得,有捨才有得。

我們總說行善,捐錢、捐物資、做志工,以為自己才是最有愛心的人,會在朋友圈、同事中訴說:自己有善心。
結果,大家都不知道,為善先善待自己,再善待家人,有多餘的再去善待其他人。

我們有多少人,做到過善待自己,再善待家人!


與人相處,不能信任的人有這些個!

0、借錢不還,一次,就得斷絕來往;
1、忘恩的人;
2、掙錢違背道義的人;
3、損人而利己之人;
4、表面一套背後玩陰之人;
5、見利忘義,沒原則之人;
6、不守信用,求救時可憐,得勢時可惡之人;
7、做不了小事,卻想幹大事的人;
8、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的人;
9、幫過忙,不履約的人;
10、有機會還裝窮的人;
11、沒有感恩之心.一切都感覺是理所應當的人 。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漸漸的走向沒落

處在職場,很少有人自省。
這幾年國家不能給人民安全感,職場上沒有激情。

處在高位的人們想著自己的利益,忘卻了!
沒有了國家那來的家,沒有了人民支持那來的進步。
人民富足了,國家也就有競爭力。

但是國家愚民,企業作賤勞工!
人民得不到滿足,經濟就不可能流動活絡。

悲觀主義已逐漸充滿社會,人民沒有競爭的激情,我們心理想著如何活著,不在想著理想與抱負!
我們從前常說:有夢最美,有理想才會有激情。
我們現在常說:有工作已經很好了,就不要亂想。
激情和動力已經被職場文化壓抑,大家已經不敢談理想和夢想,現在要談的是:現實!
什麼是現實,現實叫「有實力誰說了算」「有錢人說了算」。

我認識或不認識的,每一位都跟我說:務實!
我還真不懂「務實」何意!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我們的社會已經沒有競爭力了!

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

我的日常:為什麼高層喜歡懲處

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都知道!
懲處一直是管理上緊抓不放的原則,而這個原則大部分用行動、暗示、嘲諷等方式顯現出來。

從小處中,也就是我們的日常中,每每都在發生著。

就以「申訴」二個字說吧!
就認知上,聽到申訴二個字,我們大部分人第一個認定就是缺失、壞事、是錯誤!

一般會怎麼處理:
公司面對這個問題時,第一件事就是負責管理的人,直接先質疑他的工作能力,再罵他後知後覺。

直接管理者會即刻,以相同方式指責單位管理者,以此類推下去。

最基層管理者他會做什麼決策,他會先把責任推給其他人,再找背黑鍋的員工。

無論申訴內容是好或是壞,先把錯誤定下來,把白的說成黑的。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關鍵性邏輯:指鹿為馬!
為了達到把錯變成事實,先做功課,寫成即定事實。
約談先想好口條,如何讓事件過程成為員工承認做錯事!
先說:僱主聘用我們來這裡工作,就是完成僱主交待的事,無論交待的任何事,我們得做。
這樣說:會讓員工覺得很有道理,原本工作就是誰付錢,誰叫你做什麼事,當然優先完成他說的事。
要嫁禍給員工,就要扭曲事實,把不合理當作理所當然。
在這前提下千萬千萬別用法律來說,用什麼呢?當然規定就非常好用!
誰說的是規定,僱主跟公司說的全部都是規定,而且還要說:公司有這些規定,無論是否有此規定,就是要拗員工。
也可說成:僱主堅持追究責任,還要用莫虛有的法律責任來施壓員工。

這個時候:員工一般來說,再沒有任何準備的情形下,會恐懼、會緊張、會胡思亂想!
只要公司強硬一點,員工一般會承認錯誤,目的也就達到了。


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