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業為服務消費者,要迎接來臨,從車輛停車場入口開始!從而引導動線規劃,需要人力資源管理,委派保全人員管理。
僱主只想看到井然有序動線車流,要求保全人員達成,不關心勞工權益及身體狀況。
保全公司關心業務,在派遣保全人員會依照僱主需求,要求保全人員工作,什麼是工作?
在僱主與公司觀念中,保全人員工作跟軍人站衛兵一樣,站有站姿服裝統一,不能私自穿著其它配件等;工作時跟警察一樣執行任務,就像執行公權力。
保全人員是勞工,請別把保全當軍人!
我一直反感,把保全人員當軍人看待,誓死達成任務;但是軍人也有合理化管理,比如:溫度超過33度,就要到陰涼處上課或訓練,反而是保全人員比軍人更不合理。
有些工作地點,無論天氣如何,都不能離開僱主或公司指定地點,而該工作還算不上是保全職務,比如:交通指揮、站在道路上引導車輛、定點站立等等!
總之保全工作,保全公司並不希望保全人員做本職工作,公司願意保全人員去討好僱主,做什麼工作無所謂,只要僱主喜歡就好。
這個時候我會建議,想要請保全人員,來為自己企業管理額外工作時,請各企業主應該請管理員也就所謂的「公寓大廈維護管理公司」來代替保全人員等職務,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管理員有三張證照:事務證照、防火證照、設備證照,有了這三張證照,管理員能從事的工作很多,只要是企業應用的各項都包含在內,請管理員才是最洽當的。
因為保全人員沒有國家證照,只有保全護照!「護」從字面上解釋是保護的意思,保護什麼呢?保護財產、人員,要做到保護的責任,就應該如何定義,保全業法裡有寫,以防盜、防火、防災為目的;應該怎麼做才能做到保護的目的,巡邏「查遺補缺、異常通報」,門禁管理以企業需求定義管理門禁,異常通報,讓僱主自行決策異常處置,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財產是僱主的,該如何處理當然由僱主自己來定。
而保全人員起到的作用是「代替企業主看護財產」這才是保全人員的工作;但是目前我的公司並不是這樣做,大家都知道我們公司會怎麼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