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剛好前幾天問說:薪資與加班休假問題!
其實之前我有寫過。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1、基本工資(勞基法),契約基本工資2萬8千~3萬8以上。
2、獎金津貼:公司所有,發放權是公司決定。
3、駐衛保全工時是依每日外加累加方式計算。
4、勞健保及退休費,為強制性扣繳。
5、休假:固定休8天,特休假依年資累計,固定加班240分之1(可做為抵休假)。
6、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很早之前已經知道此項權益,在10年之前就已經享有。
7、若上班期間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14小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在此限。
就選舉時,我們公司在交接時間延長至15小時,7h-7h延長到10點交接。
8、保全工作本是「個人誠信原則」,一個沒有誠信的人,做此工作爭議不斷本是常事。
我貼這個資訊,主要是我們公司都有做到。
只是沒有公開說明而已。
懂得人,就享有。
不懂的人,被忽悠,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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