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機車擋道!保全吐檳榔渣,住戶提告。
這個問題跟範圍有關!範圍是怎麼計算的?
假設,工作場所有圍牆,以圍牆為限,圍牆內及圍牆外觀,這有關刑民法私人土地劃分相同。
也就是說:
若私人土地 未標示 文字或圍籬,私人土地任何人皆可出入。
農地有耕種表示私人土地使用中,他人是不能私自進入,須得地主同意。
像學校以明文公告揭示於何時間可自由出入校園,在不影響學生學習也可以出入校園。
政府機關也是相同情況。
若是
社區型集合住宅未設圍牆,屬於開放式,那麼他人是可以自由出入的。
以上是範圍的界線。
屬於刑法第306條之犯罪,一般稱之為侵入住宅罪,而在刑法的法典編制上,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包括法第296條至第308條的條文,因此刑法第306條屬於第二十六章害自由罪中其中之一的條文,因警察在司法文書上,有時會寫妨害自由。
參考資料:
刑法第306條:
第1項: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2項: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當 保全人員 都知道其界線時,就該知道如何避免糾紛上身。
社區型集合住宅建築物外騎樓及出入口,皆為公共空間;因此,與交通安全規則有關。
若是
社區有申請出入口限制劃線標示,有機車擋道,可以報警處理。
若是
社區未申請限制標線,就是他人自由,不受限制。
這是需要溝通協調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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