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委員要求?
他說:
陌生人或訪客不能隨意進入,尤其是發宣傳單人員。
警衛你每天要注意飲用水還剩多少。
走廊要去掃,中庭花園要澆水。
外面椅樓要保持乾淨。
管理費幫忙收。
住戶有任何交待,你要幫忙做。
等等⋯
聽著好像沒什麼問題,一般來說:回應說「好」即可。
從以上管委會要求乍看之下並不難辦到,長此以往大家也是這樣做,也就認為這些是保全人員應做之事。
通常我們問駐衛保全,你的工作有那些?
他們被問時,真的不知道怎麼回答你的提問。
會 呆一下!開始回憶自己做那些:
一般來說,他們會這樣說:
要巡邏,陌生人及宣傳人員禁止進入,澆花灑水,掃地,幫住戶,收信,訪客留言,管委會留言等等⋯
更深入的詢問,比如:你巡邏都做什麼?
巡邏門窗有沒有關好,有沒有閒雜人等,有沒有奇怪行為!
還有其他的嗎?
注意四周有沒有可疑人士,或可疑車輛等。
有些保全人員會說很多無關工作的事,多數說的是人的性格問題。
某戶如何?要求如何?奇怪行徑?等等~
保全人員說其實他們也很為難,怎麼做他們(大樓所有人)都會有話說,保全人員不好做。
看我這篇文章的看官們,以上內容覺得怎麼樣,是不是很正常!
我則不這麼認為!
駐衛保全人員的身分先是自然人,再者是勞工,也是某公司的員工。
駐衛保全人員主要工作,是維護安全,防火、防災、防盜等。
為了業主的財產人員安全,駐衛保全人員應做預防措施,比如代替業主門禁管理,四周圍牆有沒有缺失,廠區內巡邏動線可視範圍有無可能造成危險之各種現象。
上述如發現異常通報業主窗口,業主無需告知結果,這是交付責任的過程;另外要回報自己的公司,將事件過程據實用文字細訴過程經過,結案。
當然有例外,有那些例外?
如果圍牆不夠高,建議業主作二方面參考,一種就是按裝系統保全,另一種加高圍牆或裝鐵絲網。
如果巡視動線中某易燃物品位置近電氣設備,可能造成易燃造成火災,建議換位置存放。
當然駐衛保全人員建議得到改善與否都據實回報公司,讓公司瞭解保全人員做了那些事。
上述管委會委員所說還有一些項目,都是有爭議的庶務,為什麼說有爭議,它有幾個特點:
駐衛保全人員必須離開位置這是其一,掛號信為重要文件放在保全人員那裡,有遺失問題,或者是未通知住戶此信重要等林林總總問題其二,如果管委會及住戶要求過分、不合理、違法等!駐衛保全人員有必要服務他們嗎?這也是爭議!
我們常聽到或看到報導,人與人之間是要有同理心,要有道德良心,我們也會常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服務本身就是互動,人的好心也是有極限,並不能如企業宣導「顧客至上」「客戶永遠是對的」這樣的意思。
庶務並不是駐衛保全人員應做之工作,所以業主本身要完全承受爭議,那麼保全人員才會在此庶務中脫身,好好做這些庶務,而且保全人員是協助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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