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勤務:
第一條:同仁值勤準則依偱?如遇特殊狀況又該如何處理?
答覆(一):勤務作業規定(SOP)及處理流程圖。
疑問❓
1、勤務規定(SOP)目前之修正版並不完整,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
2、流程圖:(1)第一階段:分三類門禁管理、車輛及物品管理、巡邏工作。
(2)第二階段:「符合」管理,放行、結案、存檔。
(2)第二階段:「不符合」管理者,應有處置方式才對。
但就流程圖結構並沒有做說明,這不合理現象;保全人員是工作的第一線,保全人員工作所依偱的就是,如何把發生的事件交付出去,依工作項目分類交由業主窗口,或是交由中鋼保全公司。當事件交付過程中,保全人員也把責任交付給接收者處理,此後處處過程保全人員就不在過問。這就是承擔責任與釐清責任歸屬交付過程。
這樣才算合理的作業流程規則,第二階段「符合」管理條件者,用結案處理,就是事件終止結束。
第二階段之「不符合」管理條件者,才會延續性處理事情,如何結案是由業主窗口,或是中鋼保全公司。
我們可以依據這樣推論過程才算合理,但是在流程圖表中顯示,不符合其結論是肯定「禁止入廠、禁止出廠、返回保全室」這是不合理的現象,這是無法解釋得通,希望公司能重新推論與討論。
備註欄說明:應該取得業主人員、車輛、進出貨、訪客相關規定,並查實現場情形驗證出合理的註解,不能依照慣例來片面解釋各駐點管理條件。
再者有關個人行為及道德規範,這二項題目很大,應該納入教育訓練課程內容中,這不是用文字說明就算答案。
要讓保全人員清楚知道這麼做的意義,解釋清楚公司目的與態度,還要釐清爭議工作、責任歸屬、處理管道等等問題,這包含待人接物各種現象,保全人員工作面對的是人的問題,解決人的問題是重要課題。
保全人員的身分是百姓,接著才是勞工,沒有權力決定管理上的問題,管理上的決策是由業主與中鋼保全公司,當勤務規定製定時,都有結果論處置,但是這種結果論處置它存在更多問題。
勤務規定定調事件結果,負責任的是保全人員,他們用自己的知識經驗決定事件結果,當事件有了變化時,有人提出質疑及責難,誰來承受責任,是保全人員來背鍋,整個事件過程是保全人員經手,事件起因到決策是保全人員時,這是不合理的工作方法。
解鈴還是要找繫鈴人,依照這個邏輯思考處理事情的方法才是正確的,因為保全人員的工作是代替業主安全維護其財產人員,那麼從這個角度去看工作處理是合理多了。
保全人員工作是把工作發生的事忠實呈現給業主,及中鋼保全公司,不帶任何個人意志及偏見,才是保全人員應該表現的個人操守及道德,這也是尊重財產所有人的態度呈現。
請各位長官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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