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

我的日常:駐衛保全人員專業是什麼?


1、首先大家要明白「駐衛保全人員工作」是什麼嗎?
保全人員工作「安全維護」:防火、防災、防盜。
2、普羅大眾普遍不知道保全人員與管理員有什麼差別。
3、業主與保全公司知道駐衛保全人員做什麼工作,但是他們避談、避教育保全人員、避免建立專業資料、避免大眾懂保全工作。
其目的是:混淆區別,好在灰色地帶來操控員工,好管理保全人員等。
4、保全人員成為承擔責任之「背鍋者」!成就業主與保全公司。

保全人員工作「安全維護」:防火、防災、防盜。
安全維護解釋:駐衛保全人員在工作時,是查遺補漏的過程,巡視是預防工作,這是概念理論。

保全業法明定駐衛保全人員的工作區分,有監視性工作、預防性工作。監視性工作 「勞基法責任制工作」(有些名稱不同但是性質相同都會例舉) TTCV、監視器控制室、安管中心、監視器監看人員、地域性監看施工人員等……

預防工作佔多數比如:大門保全人員、停車場、入廠交通要道警示工作、施工地安全維護工作、特殊單位銀行、政府、公園、地域性工作等…….

在法律駐衛保全人員的身分是「自然人、勞工」是「沒有法定身份、相對的則就沒有執法權」。

多數人則認為 駐衛保全人員 是保護人員、財產安全,這是錯誤概念深根大眾人心,相信有些人明白何為錯何為對,但多數人認知裡早已把帽子戴在駐衛保全人員頭上,少數人說再多又能如何,但勞工局與公司不會明確的告訴大眾何為正確,因為這是為官人的潛規則,也是企業文化的一種,他們已經習慣用灰色地帶成就管理公司管理員工,而一般員工是不會在乎,這些日常知識,員工並不會認清專業的重要性,員工在潛意識裡,則認為長官說:什麼就是什麼的依附式心態,這種心態是很難改變。

警察在執行任務時定為「維護安全」當有危害公眾安全時,警察可以執行公權力執去的,警察有法定身份維護人民財產安全,這是治安案件。

在報紙報導過比如:有人在網路上寫要在台北捷運上放炸彈,警察根據此內容執行逮捕行動,這就是所謂的「維護安全」解釋。


而「安全維護」安全放在維護前,意思很明白,駐衛保全人員先顧慮業主員工與產財安全,駐衛保全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有可能造成業主員工與財產安全危害時,優先通知業主知悉,這個行為就是預防工作。

比如:駐衛保全人員巡邏時,途中發現某段某位置有圍牆破損,於隔日通知業主知悉,業主應負責修繕,也可以放任,但駐衛保全人員必需記錄於工作薄,這是避免日後爭議的流程,尊重業主管理制度,也保護保全人員工作態度。

來源: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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