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 星期三

勞工幸福快樂源自於簡單


勞工幸福快樂源自於簡單

目的:快樂工作,愉快生活!

明明可以簡簡單單的工作,為什麼要複雜化,工作是為了生活有保障,工作是榮耀,為什麼事與願為!標準流程也稱之為標準作業流程,在實體實踐稱為流水線作業。
駐衛保全人員工作也是一樣,沒什麼差別,有實際工作流程,也應該有作業流程,這樣才算正常合理。建立完整資料庫,當資料建立越多,參照價值越高,新駐點就不用大費周章建立新的工作內容。
單單有工作規範不算完整,還必須建立起工作獎懲標準,工作規範依據各類法令規定制定,工作獎懲標準依據工作守則制定,這些資料必須讓員工能隨時隨地查閱。
駐衛保全工作分三個層面,一、針對業主應有的態度,這些可以在教育訓練課程中教授員工學習,基本態度可以建立資料供員工學習。二、針對業主財產、人員等勤務規範及實踐工作具體建立,依據業主生產方面參照相關法令制定。三、工作應用科學,應有具體載體及運用辦法。
建立資料庫對公司影響,駐衛保全人員工作時,員工學習工作規範工作內容並實踐,員工學習工作獎懲標準,避免犯錯誤同時也避免公司承擔不必要的困擾,同時在公司教育訓練中學習態度應對方法,公司全面實施對員工管理方便掌管,資料建立尺度有賴大家集思廣義制定。

一、工作規範
駐衛處認為勤務規範制定是完整內容,實際又有許多與事實不符,又違背相關法令規定等因素存在。
建立起完整的工作規範,參考的實際、資料、法令等素材;例如,化學儲槽廠,會參考資料有勞動基準法,毒性化學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民法等相關法令來制定規範。
緊急應變方法以災害為主題,順序依據權力依序排列,有具體做法,有資料收集等。

工作規範的目的
避免承擔風險,減輕損失:
1、為什麼說避免承擔風險,假設今起發生工安事故,一人重傷!
2、接獲報案,問來電姓名、電話、單位,問受傷層度,四肢受傷、頭部受傷昏迷、身體撞3、擊不能移動、燙傷、火炎燒傷等,報救護專線,報告受傷層度。
4、再去電詢問詳細資料收集,依權力依序通報事故情形~

為什麼要這麼做,應盡義務都做了,就是避免承擔責任,依權力優先回報事故情況,是避免承擔責任。依事故情況優先處理是減輕損失,做這些事本就是駐衛保全人員應盡義務,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話雖這麼說,駐衛保全人員為了完全把責任承擔交由權力順序來承擔責任,所謂權力順序為:1、業主負責人。2、總經理。3、課長、業主窗口等來辨別順序。因此在駐衛保全人員第一時間通知時,就是把責任交付出去了,也要詢問如何處理等決策結果;依上述事故是人員受傷,優先送醫是生命寶貴人道主義,這是減少損失的做法,通報權力順序變成第二順位,這麼做是合乎常理,把損失與責任交付出去,保全人員應盡義務才算完成。

公司的作用是什麼?
制定合理的門禁管理條文,遭遇異常應變處理程序,通報業主程序,回報安管中心紀錄等。
保全人員事件處理完善獎勵,反之懲之。
而目前駐衛處缺少回報機制,缺泛溝通查詢提問管道,駐衛處就像睜著眼的瞎子,完全不知道各駐點每天發生了多少事,保全人員處理多少事,保全人員是怎麼處理事件的,保全人員碰到事件是否危及自身等等。
駐衛處只會了一件事,事後諸葛!
而且除了事後諸葛外還會扭曲事實,道聽途說,迎上懲下的管理方式。保全人員意見不能上達,怎麼可能有改進的能力,還讓多數保全人員誤解許多工作理念。
駐衛保全工作宣導至今全無,宣傳工安危險等事,跟駐衛保全人員無關之事,教育訓練沒有完備資料,完全以口述來教育保全人員,對於保全人員身分說不清楚,還讓保全人員置身危險中。

案例一:
107/12/2421:36分「處理過程」
廠區內二部聯結車車禍,司機來大門告知!
我說:我沒權力處理,看你們要什麼結果。
司機說:出險。
我就說:報警吧!如果你同意,我打電話報警。
司機說:同意。
我說:就算警察來,只能是作證,沒有權利處理哦。
司機說:知道。
報警⋯⋯⋯⋯
司機先回現埸,我在大門等警察👮

幾分鐘後,二位警察到達大門,下來問說:車禍現在那?
我說:廠區內。
警察說:警察管不了。

我說:司機沒有要警察處理車禍事件,是請你們幫忙紀錄作證。
警察說:這樣可以!
我說:謝謝,然後帶他們去現場。

回大門紀錄於勤務薄存查,並用line通報群組讓同事知悉。

過整有保全人員、事故司機、警察,事件發生處理完全由司機自行決策。



保全人員的角色是什麼?
代替業主消彌糾紛,協助司機處理事故,保全人員不需承擔責任。
此事件只有駐點保全人員知悉,保全人員並未回報安管中心,安管中心的作用是什麼?

案例二:XXX 退租事件
業主:要求 XXX 運輸物品,必須要有物品攜出單,物品攜出單要有業主主管簽核實可放行,要求保全人員攔檢。
保全人員向業主提供意見:大門鐵門至多關三分之一。

某日XXX
0857攜出堆高機一台,保全人員攔查,XXX沒有物品攜出單,強行要離開。
XXX公司人員去電警報,XXX與業主協商如何不知。
保全人員去電法務蔡先生,並詢問如何處理,蔡先生回覆:紀錄物品。
1031攜出堆高機一台,XXX拿出沒有簽核物品攜出單,強行離去。
保全人員去電法務蔡先生。
1328攜出辦公用品,保全人員要求要物品攜出單,並請XXX將單據給業主簽核。
司機強行離去。
保全人員去電法務蔡先生。

整個過程駐衛保全人員、業主、承租公司、警察,業主大門由保全人員駐守,事件決策是業主,事件糾紛中間有警察協調。
此事件只有駐點人員知悉,保全人員並未回報給中鋼保全安管中心,安管中心的作用是什麼?

保全人員的角色是什麼?
代替業主的眼睛,將發生的事真實回報給業主決策,這個過程中保全人員的角色是執行業主決策,保全人員並不需承擔責任,完全把責任交付給業主。
督導、公司並未知此事,雖說事件很小,但那也是事發之事。

案例三:
某年某日,保全人員巡邏,時巡視至電氣室,人員必須進入電氣室巡視狀況,因為電氣室是危險區域須上鎖,管理鑰匙的是業主,業主人員懶,就叫保全人員去巡視。
保全人員巡視到該處,打開鎖時鎖卻壞了。
此事保全人員回報給上級,也回報給業主知悉。
此事件結果:保全人員賠償鎖。

在此事件中公司拌演什麼角色?
那我推演一下此事「鎖」:
鎖壞了?鎖作用是保護危險區域?危險區域是有專責人員管理?保全人員不是專責人員?保全人員是協助業主?
就算要求保全人員巡邏該區,應該是在外圍檢視並通報業主才是正確的。
保全人員回報「鎖壞了」給業主,鎖本身是消耗品,保全人員並不是故意打壞,鎖應該是業主購買更新才合理。
保全人員不是專責人員,進入該區己違反工安及工作範圍,接洽巡邏該處的人未有能力分辨立場分際權責責任。
當此事件發生後,處理此事的人是如何承擔責任,是保全人員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的嗎?就算是保全人員自行承擔,做為公司管理者,也應該幫保全人員解釋並協調賠償責任問題,是否公司也認為此事應該由保全人員承擔責任,才形成由保全人員承擔。

二、巡邏(當工廠勞工少,或是員工下班四下無時)
巡視目的:查缺補缺
回報處理:紀錄、回報業主,由業主決定結果,無需向保全解釋。
保全人員巡視是為了防範犯罪,預防才是保全人員主要工作。

巡視時圍牆有可能成為犯罪路線,要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巡視時有物品可能引起火災、工安、財產損失等缺失,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巡邏路線有遺落物或其他能視察範圍都算,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巡視時看到有物品不在應該存放位置,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巡視時看到多出物品在視察範圍,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巡視時可能引起其他危險或影響,反應給業主並紀錄。

反應給業主就是保全人員把責任交付給業主決策結果,保全人員這樣可以避免承擔責任,紀錄能更好保全證據。

公司的作用是什麼?
制定完善的巡邏規則,制定回報處理機制,發現異常通報業主,回報安管中心紀錄應獎勵保全人員,反之當發現異常未回報給業主懲之。

勤務規範的存在,就是避免承擔風險及減輕損失,1081月份駐衛處頒布新勤務作業標準流程。

流程圖解:分三1、門禁管理。2、車輛及物品。3、巡邏。
1、    不符合:後序如何處理?
2、    不符合:禁止出廠,沒有其它?
3、    巡邏  :通報業主外,回報給安管中心後有什麼用嗎?公司要處理嗎?審核後叫業主一定要處理嗎?
新勤務作業標準流程:
備註中內容很有趣,在XX駐點,保全工作很簡單,但許多不可能完成的事實。如果其他駐點會是什麼樣呢?

曾建議公司使用line成為回報溝通用途,可以很好保護保全人員工作時遭遇困難,使用line即時溝通,幹部與員工無縫接軌!
但是公司拿來監督上下班,這個作用讓人不爽!line是社會資源,不是公司自制APP,公司拿來做公司用途有違人性合理性。

工作獎懲標準
這是對應勤務規範而制定,當保全人員盡責工作,應以予獎勵,反之懲之。
業主評量成為參考價值,哨長評量成為參考價值,還要當事者自述來做最終評審結果。
公司應成立評議委員,由評議委員眾裁,決定懲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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