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 星期四

第十三章 第四節 遇到衝突,先保護自己

 TVBS 2026 年 9 月 24 日報導,桃園一名住戶被指控多次與社區管理人員發生衝突,包括拍掉手機、摔手機及從後方架住社區經理脖子推向架子;現場保全也因擔心衝突而沒有貿然靠近。另一起同日報導則顯示,一名原本想勸架的人遭咬傷,之後被推倒並遭踩踏而大腿骨折。這兩則事件很適合拿來說明「好意介入,不代表一定安全」。


第十三章 第四節


遇到衝突,先保護自己


「老陳,我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小林拿著手機走過來。


「桃園有社區住戶跟管理人員發生衝突,還動手攻擊。」


「我也看到了。」


「那個保全在旁邊,為什麼沒有上去制止?」


我看著他。


「你覺得保全一定要衝上去嗎?」


「以前大家不是都這樣認為?」


「這就是問題。」


⸻


一、保全不是人肉盾牌


我說:


「保全員站在第一線沒錯。」


「但是第一線,不代表第一個被打。」


「維持秩序,也不等於徒手制服所有人。」


「尤其遇到情緒失控、酒後、持械或已經開始攻擊他人的人。」


這個時候,


如果保全員直接衝進去,


原本兩個人的衝突,


可能變成三個人互打。


⸻


小林問:


「那不是要保護住戶嗎?」


「要。」


「但保護住戶的方法,不一定是用自己的身體去擋。」


「如果你受傷倒下,現場又少了一個能通報、能協助的人。」


所以真正重要的是:


先確保自己安全,再協助處理現場。


⸻


二、新聞中的一個提醒


我把手機上的新聞給他看。


TVBS報導的桃園事件中,社區管理人員遭住戶多次衝突,其中包括手機遭拍落、遭摔壞,以及遭從後方架住脖子推向架子;報導也提到,當時在旁的保全人員並沒有貿然靠近。(TVBS新聞網⁠)


小林說:


「可是如果我是那個保全,我可能會覺得很難做人。」


「為什麼?」


「住戶會說:『你是保全,為什麼不保護管理人員?』」


我點點頭。


「這就是保全員每天面對的壓力。」


「大家都希望你處理問題。」


「可是當事情真的變成肢體衝突時,最重要的已經不是面子。」


「而是安全。」


⸻


三、勸架也可能受傷


我又讓他看另一則新聞。


同一天桃園另一件社區衝突事件,一名男子原本只是想上前勸架,卻遭住戶咬傷;之後又被推倒並遭踩踏,造成大腿骨折。(TVBS新聞網⁠)


小林看完沉默了。


「原來想幫忙的人,也可能變成受傷的人。」


「對。」


「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只是『拉一下』。」


「現場的人情緒、力道、動作,都不是你可以預測的。」


⸻


四、真正的標準答案:脫離、通報、留證


我拿起筆,在紙上寫了幾個字:


逃離+報警+通報+紀錄。


小林問:


「這麼簡單?」


「越危險的時候,越要簡單。」


如果現場已經出現:


吼叫。


推擠。


威脅。


毆打。


追打。


持械。


破壞物品。


或者明顯有立即危險,


保全員首先要做的是:


拉開距離。


離開危險範圍。


尋找安全位置。


視情況撥打110。


通知公司及管理權責人員。


保留監視器、照片、紀錄等證據。


⸻


「那管理服務人怎麼辦?」


「如果可以安全協助,就協助。」


「但是不要把『協助』變成『跟對方互毆』。」


⸻


五、制止,不等於徒手制服


小林說:


「我懂了。」


「『制止』這兩個字最容易讓人誤會。」


「對。」


「制止可以有很多方式。」


例如:


「口頭勸止。」


「保持距離。」


「請其他人離開。」


「通報警方。」


「通知主管。」


「維持現場安全。」


「協助疏散。」


「保存證據。」


這些都是處理方式。


不一定要徒手抓人。


⸻


我說:


「保全員的價值,不是誰打得贏。」


「而是能不能讓事件不要繼續擴大。」


⸻


六、住戶的怒吼,也是日常風險


小林笑了。


「這個我懂。」


「有些住戶不滿意保全,真的會直接罵。」


「對。」


「『你們保全都在幹什麼?』」


「『你們根本沒有維護住戶權益!』」


「『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不會!』」


「甚至直接吼叫。」


這些事情,


在保全工作中並不罕見。


但是我要小林記住:


住戶可以表達不滿,不代表保全員必須承受威脅或暴力。


⸻


如果對方只是抱怨,


可以聽。


可以記錄。


可以轉達。


可以依程序處理。


但如果情緒開始升高,


就要觀察現場。


距離有沒有縮短?


有沒有拍桌?


有沒有摔東西?


有沒有推人?


有沒有威脅?


有沒有堵住自己的退路?


⸻


「一旦出現危險訊號呢?」


「就不要再講道理。」


「先離開。」


⸻


七、情緒不是保全員可以控制的東西


我說:


「很多人會犯一個錯誤。」


「什麼錯誤?」


「認為只要自己講得有道理,對方就會冷靜。」


「其實不一定。」


一個人正在暴怒的時候,


你講十句道理,


他可能只聽見其中一句他不喜歡的。


甚至把你的解釋,


當成挑釁。


所以我一直主張:


能溝通時講道理。


情緒升高時降溫。


出現危險時離開。


發生暴力時報警。


⸻


八、保全員要有一個「逃生口」


小林突然笑了。


「你以前不是說過『孬種逃生口』?」


「對。」


「我故意講得難聽一點。」


「為什麼?」


「因為很多男人最容易犯的錯,就是死要面子。」


「覺得自己穿著制服,就不能退。」


「覺得退一步就是輸。」


「其實不是。」


我看著他說:


「能跑不是孬,是知道什麼時候不該拿自己的生命和別人拼。」


保全員不是警察。


也不是特種部隊。


更不是擂台選手。


自己的生命安全永遠不能拿來證明自己的勇敢。


⸻


九、跑掉以後,工作還在


小林問:


「如果我跑掉,別人會不會說我沒有盡責?」


我說:


「你跑到安全位置之後,還是可以工作。」


「打電話。」


「通報。」


「協助警方。」


「保留監視器。」


「記錄時間。」


「記錄人物。」


「記錄事件。」


「提供現場資訊。」


這些都是工作。


所以:


離開危險現場,不等於離開工作。


⸻


十、真正的保全,是知道什麼時候不能硬撐


我把紙上的幾個字圈起來。


逃離。


報警。


通報。


紀錄。


「這四個字,你記住。」


小林點頭。


我又補充:


「當然,如果只是一般口角,沒有立即危險,就不需要把所有事情都當成暴力事件。」


「先溝通。」


「先降溫。」


「先保持距離。」


「依情境判斷。」


「真的有危險,再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我最後說:


「保全員每天面對的,不只有小偷、火災、設備故障。」


「還有人。」


「人的情緒,是最難預測的。」


「今天可以笑著跟你打招呼。」


「明天可能因為一件小事對你大吼。」


「再嚴重一點,可能從語言衝突變成肢體衝突。」


所以保全員每天上班,


心裡都應該留一條路。


前面可以講道理。


旁邊可以協助。


後面一定要有退路。


⸻


小林問:


「所以你說的『孬種逃生口』,其實就是退路?」


「對。」


「不是叫保全員怕事。」


「而是叫保全員知道——」


「安全第一,逞強第二。」


「能處理就處理,不能處理就通報。」


「有危險就離開,有暴力就報警。」


「保護別人以前,先確保自己不要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我把制服整理好。


「明天還要上班。」


小林問:


「那今天這堂課的答案是什麼?」


我笑著說:


「遇到糾紛,不一定要贏。」


「平安下班,才是保全員每天真正要完成的任務。」


新聞案例來源:TVBS:近5年入住男住戶遭控多次襲擊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