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 星期一

保全人員都是笨蛋!(正職員工)

中X保全薪資時數迷失(正職員工)

中X保全時數是用年平均制,也就是說累計式計算方式,保全人員工作一天12小時。
假設107年6月份共計30天。
每天工作10時,第11、12小時為加班。
一個月工作20天共計240小時。薪資大約27000~28000元

中X保全入職時中X保全會說:26000~36000元每月。
意思就是說:在沒有加班的情形下,一個月可以領到26000元。

假設107年6月份,保全人員上班16天,可以領26000元。結果公司要請你多上一天班時,薪資依然是26000元並沒有增加,而保全人員工作多一天。
除非這個月保全人員工作已20天第23天以後才能算加班。

從第17天一直到20天都算正常上班;這裡有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多工作一天,而並沒有多錢啊!

意思是不是說:
保全人員都是笨蛋!
保全人員都是笨蛋!
保全人員都是笨蛋!


2016年8月15日 星期一

奴工肥資方條款勞基法84-1

台灣司法訂定優先考量資方為條件,至勞方致死。優越資方家族,奴勞方生命。

         勞工應該集合力量推翻不合理不公平的法令~~~~~

轉載

責任制成奴工條款勞基法84-1 每半年檢討- 中時電子報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5&cad=rja&uact=8&ved=0ahUKEwjBj8fF1cTOAhVFoZQKHcJEDksQFgg3MAQ&url=http%3A%2F%2Fwww.chinatimes.com%2Fnewspapers%2F20160628000392-260102&usg=AFQjCNHOTMUUJuNvUz-hLN0PXK4M8QsH6g

「祭過勞、廢惡法」廢除勞基法84-1行動 - Facebook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4&cad=rja&uact=8&ved=0ahUKEwjBj8fF1cTOAhVFoZQKHcJEDksQFggyMAM&url=https%3A%2F%2Fwww.facebook.com%2Fevents%2F157955494631089%2F%3Facontext%3D%257B%2522action_history%2522%253A%2522null%2522%257D&usg=AFQjCNFr-vsB-UKaIKGi5U9CRovdLfuo0A

【公庫】華航罷工勝利扳倒資方達成廢除84-1條責任制協定| 即時新聞 ...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3&cad=rja&uact=8&ved=0ahUKEwjBj8fF1cTOAhVFoZQKHcJEDksQFggsMAI&url=http%3A%2F%2Fwww.appledaily.com.tw%2Frealtimenews%2Farticle%2Fnew%2F20160624%2F893944%2F&usg=AFQjCNHnX0D5yLj19ZPKJFPYYmlTSpG8gA

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社會邊緣勞工

保全人員執勤二班三輪,以12小時輪班制,一個月174為正常工時每月工作240小時,加班不得超過288小時。
勞基法加班條件以240分之1、180分之1、144分之1為加班償金,時代背景不同需修改之,已不附合目前需求。
勞工輪班造成日夜顛倒身理機能失調,平時勞工出現失神、疲勞、失眠、死亡各種現象,加班費又低於正常時薪,又無夜班津貼,讓大眾認為保全人員為低賤工作者、知識潰乏者、學識低能者等印象!使保全人員薪資為最低及無能力者等評價。
保全人員付出之辛勞認為輕鬆低賤等因素,從這裡可以發現所有人皆認為保全工作為養老職業。
社會中保全人數已具規模,依然處在社會邊角之中,當社會經濟發展保全人員身分是處落後階段不受重視位階。
想問一下保全勞工們,為了一口飯不得不加班,加班所得讓人寒心,拼了命只不過是個悲劇。夫妻失去陪伴時間,失去陪伴子女長大過程,失去了子女面對社會競爭力!我們才發現原來生活在辛勞與不甘。

保全職責之一

依據保全業法保全職責  防災、防火、防盜  預防概念,做好平時預防災害發生是保全人員職責所在。保全員因自身榮譽感升華保全工作責任心,疏忽法律責任;往往保全人員對於事件發生摃起責任起到反效果,承擔受法律責任及罰則,這是得不償失行為。
當職業保全人員,我們面臨法律知識不足,往往自己認為對的事,面對顧主責難發現做錯事又無可奈何;反之當我們當起保全人員,擁有充足法律知識或資料可學習,做保全工作事半功倍,可以避免責任歸屬。
一件事二面評價,只有正確有依據才能保障自身工作,面對人們質疑才能侃侃而談,是與非有保障。
⋯⋯⋯⋯⋯
首先保全業是屬勞工階級,沒有執行法律權力,沒有執行公權力等。再者保全業又承擔保護業主財產人員安全職責,二者間矛盾概念,在分不清工作責任,面對發生事件又如何保證事件結果。
因此,首先要學習法律常識來補足工作缺失,例如:交通指揮?
1、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章   道路障礙規定;第八十二條(阻礙交通之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2、保全業是屬勞工沒有法定身分:依據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3條   交通助理人員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直轄市、縣 (市) 政府警察局、交通局或相關機關,依據交通狀況及執行交通稽查實際需要僱用之。
3、保全人員依據〈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第十八條   第一項: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項:雇主不得對前項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但雇主證明勞工濫用停止作業權,經報主管機關認定,並符合勞動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
4、保全人員如執行交通指揮一、選擇安全處所,並以交通號誌為主,管制業主員工、車輛安全,出入公司、大樓、工廠大門。二、保全人員依法執行勤務,在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情形下協助交通管制。
以上保全人員附合法律規定下,進行交通指揮保障勞工工作權。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中X保全招幕員工及離職解析

https://www.facebook.com/mi.frank.md/posts/1586534408034394
招幕是為了完成公司工作需求而做,公司決策單位所必需思考問題;首先瞭解社會相同職業公司條件而訂定招幕條件。
中X保全招幕條件:
中鋼保全薪資
滿時數288工時
實領償金
差額
合計時數
正常薪資每小時
114.98

174  h
1/180延長工時
111.15
3.83
92   h
1/24011小時後每小時加班
83.36
31.62
26   h
1/144加倍給予
139.94
24.96
8    h
平均薪資25~33及各項副利等

在相同的條件下,中鋼保全優勢:
1、中X鋼鐵子公司有規模及制度的公司(形象名聲完美)
2、薪資副利完善。
3、管理制度健全,溝通順暢。

離職因個人需求不滿足而定,主要原因之一,薪資制度附合勞基法(特別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

但是薪資確不合理現象究其原因:如下圖
中X保全薪資
滿時數288工時
實領償金
差額
合計時數
正常薪資每小時
114.98

174  h
1/180延長工時
111.15
3.83
92   h
1/24011小時後每小時加班
83.36
31.62
26   h
1/144加倍給予
139.94
24.96
8    h

依勞基法規定加班費應該比正常工時多三分一倍、三分二倍、加倍發給等規定,因受第84-1條規定保全業另訂定加班計算公式,延用95年訂定之加班公式;時代背景不同95年訂定加班公式已成過去式,然而中鋼保全依然理直氣壯說合法並重申其優越制度。

離職員工雖然無一位提出這不合理現象,是因民族特性(含蓄個性);作為公司管理層受顧於中X保全公司不究其原因改善,反爾沾沾自喜。

縱觀台灣目前同業加班費平均以120/1小時計,再看中X保全加班費情何以勘,應該更名為(延長工時減薪)非為加班之名,公司請您們來管理是解決問題,不是來領員工血汗勞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