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今年初我這裡發生一件糾紛。
介紹一下我們廠區:
業主的土地廠房,出租給其他商家和個人,就像是工業區雷同。
事件:
某一承租公司向業主申訴:保全人員丟垃圾到承租公司垃圾桶。
業主向我們說這件事情,這是正常程序理所應當。
業主寫一份新增工作,有關承租公司事務,由我們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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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應對措施是:
寫一份道歉聲明。這不是目的。
主要原因:
歷年來在我未來此地工作時,前輩們就已經幫助承租公司做了很多事情,有代收信件、掛號信、包裹、封條、外商運輸車輛出入、外商來賓及維修廠商等事務。
人之本性,能少一事就減一事,最好不要有攔檢登記等,這是最常見的問題,無論我們要求多少次,他們總是消極對待。
我們也很無奈😮💨,業主又不作為。
我們通常就是和大家一樣「得過且過」待之。
因此
我先寫第一篇「道歉聲明」內容是:
起因:
駐衛亞太保全丟垃圾至XX國際私有垃圾桶內;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規定,違規棄置垃圾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同年度第1次罰鍰1,200元;第2次罰鍰2,400元;第3次罰鍰3,600元;第4次罰鍰4,800元;第5次以上罰鍰6,000元。
檢討個人行為:
駐衛亞太保全私人行為思慮欠周,駐衛亞太保全人員共同聲明,今日起有關XX國際土地領域空間及事務,遵守保全業法職務 不探聽不接觸為原則,工作其間行為應遵守社會秩序善良風俗。
事實經過:
實有XX外藉勞工為證,確實親眼目睹看到保全人員丟垃圾於XX停車場垃圾桶內;端正保全 人員行為態度。
感謝貴公司多年來的幫助與配合,一式四份:XX國際、駐亞太保全、亞XX鋼、XX保全
寫第二篇「XX國際維護權益」內容是:
駐亞太保全人員經手之XX國際事務有 信件、掛號、快遞包裹、運輸標準櫃車輛、假日夜間訪客來賓廠商維修等。為避免類似個人垃圾丟至XX國際垃圾桶事件,以此警惕駐亞太保全人員操守,應遵守分際謹守本分。
在此說明 有關貴XX國際公司 信件、掛號、快遞包裹、運輸標準櫃(油槽)車輛、假日夜間訪客來賓廠商維修等,懇請 貴公司由貴公司親自受理及辦理正常程序,至使駐亞太保全人員遵守社會秩序,遵守不探聽、不接觸與工作無關事務,遵守保全人員本職工作規範事務原則。
在此澄清 保全人員工作 依照保全業法第4條、第4-1條規定,駐亞太XX保全與亞太公司是合約關係,依據工作規範應以預防亞太公司防盜、防火、防災之安全防護。
有勞貴公司 提出建設性方案,達成維護貴公司權益,促成良好合作配合關係,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感謝貴公司多年來的幫助與配合,此議一式四份:XX國際、駐亞太保全、亞XX鋼、XX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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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 我今天,出招「把上二篇文送交XX國際,等待後續消息!
😆⋯⋯
所以趁著此事發生機會,提出我們侵犯他們公司權益機會,讓我們脫離繼續背黑鍋的身分。
保全人員前輩無知,我不會視而不見 聽而不聞。
現在是我在這裡,雖然承續前例!
但凡有機會,我會主動出擊來改善一下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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