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損害賠償,責任和風險
責任,可以大於薪資嗎?
「老陳,你有看到最近那個泡水車的新聞嗎?」
「有。」
「一個保全員,月薪才幾萬元,出了事情可能要賠二百多萬。」
「你覺得合理嗎?」
我沒有馬上回答。
「先不要問合理不合理。」
「先問幾個問題。」
「第一,他是不是他的工作?」
「第二,公司有沒有教他?」
「第三,有沒有實際演練?」
「第四,現場有沒有明確SOP?」
「第五,他當時有沒有足夠的時間、設備和權限處理?」
小林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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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如果一家公司平常告訴員工:
『這件事情你要負責。』
那麼公司就應該先問自己:
『我有沒有給他足夠的能力去完成?』」
「如果沒有教育。」
「沒有演練。」
「沒有實際操作。」
「沒有讓員工熟悉設備。」
「只在事故發生之後說:
『你怎麼沒有按照標準做?』」
「這就值得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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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說,
保全員犯錯就不用負責。
如果真的因為自己的重大過失造成別人損害,
當然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但責任不能只看最後那一個動作。
還要把整個過程攤開來看。
誰制定規定?
誰提供設備?
誰負責教育?
誰負責演練?
誰管理現場?
誰有決策權?
最後才是: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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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我多年工作後,
一直提醒自己的事情。
執行的人,不一定就是決策的人。
保全員站在第一線,
所以最容易被看見。
設備壞了,
他在現場。
住戶受損,
他在現場。
車輛泡水,
他可能也在現場。
事故發生,
大家第一個想到的,
往往也是:
「當時的保全員在做什麼?」
可是,
如果只追究最後站在現場的人,
就容易忽略事故前面,
其實還有一長串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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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問:
「那保全員遇到這種事情,怎麼保護自己?」
我說:
「平常就要問。」
「不要等事故發生才問。」
例如:
「這個設備怎麼操作?」
「有沒有教育訓練?」
「有沒有操作說明?」
「以前有沒有演練?」
「發生異常時,我的權限到哪裡?」
「我要通知誰?」
「什麼情況由我處理?」
「什麼情況必須由業主決定?」
這些問題,
平常問,
可能有人嫌你囉嗦。
但是出了事情之後,
這些問題可能變成非常重要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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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一下。
「你看,我以前為什麼那麼喜歡寫紀錄?」
「不是因為我愛寫報告。」
「而是因為人的記憶會改變。」
「今天大家說:
『有啊!以前教過。』
你問:
『什麼時候?誰教的?教什麼?』
如果沒有紀錄,
最後就變成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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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認為:
證據不是為了攻擊別人。
證據首先是為了保護自己。
今天我發現異常,
我寫下來。
公司通知我什麼,
我留下來。
我提出什麼問題,
留下紀錄。
我不知道怎麼操作,
我提出詢問。
我接受什麼訓練,
我知道。
我沒有接受什麼訓練,
也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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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那是不是以後什麼事情都不要做?」
「當然不是。」
「如果每個保全都說『這不是我的工作』,那還要保全做什麼?」
我笑了。
「這才是最容易走偏的地方。」
保全員不是什麼都不做。
而是要知道:
什麼應該做。
什麼可以協助。
什麼需要通報。
什麼需要業主決定。
什麼事情超過自己的權限。
這些界線越清楚,
工作反而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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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颱風過後,
住戶看到的是泡水的車。
業主看到的是巨大的損失。
公司看到的是責任。
保全員看到的,
應該再多看一層:
下一次遇到同樣的事情,我有沒有能力做對?
如果沒有,
那就不是等下一次事故發生。
而是現在就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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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
保全員不是英雄。
我們不是靠冒險證明工作價值。
真正專業的保全員,
是知道危險在哪裡,
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裡,
知道權限在哪裡,
知道什麼時候該做,
也知道什麼時候應該通報。
因為我們每天最重要的任務,
不是把所有事情都扛在自己身上。
而是:
把該做的事情做好。
把不該自己決定的事情交給有權限的人。
把自己做過的事情留下證據。
最後,
安全上班,平安回家。
這才是基層保全員真正應該守住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