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 星期二

我們是日常保全背鍋著

1. 公司規範本身違法或不完整

《保全業法》與《勞基法》要求公司要有合法的工作規範與SOP。

但很多保全公司只依「業主習慣」或「主管口頭交代」,沒有明文化規範。

結果:員工依直覺或過往經驗執勤時,一旦出現爭議,公司反而推責給員工。

2. 責任完全壓在基層員工身上

公司不願為員工的執勤行為背書,寧可切割,避免與客戶衝突。

出了狀況,公司通常選擇「懲處保全員 → 安撫業主」來保住合約。

結果:員工無論是否盡責,往往都被犧牲。

3. 缺乏教育訓練與明確指引

有些公司連基本「工作規範」都沒有,只靠一次性的口頭教學。

或者只說「注意業主習慣」,卻沒有標準化程序。

結果:不同員工各憑經驗操作,出問題時無依據自保。

4. 業主需求與員工權益矛盾

業主常要求「多做一點」「隨叫隨到」,甚至是超出《保全業法》範圍的事項。

公司為討好業主,會默認或暗示員工配合。

結果:員工不配合 → 被罰;員工配合 → 出事時責任自負。

5. 行業普遍「比爛」

市場競爭激烈,公司為省成本,不願投入制度與訓練。

規範模糊、教育不足,導致「保全員自己摸索」。

結果:整個產業長期陷在「低薪、低保障、高責任」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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