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新整理出來,一個符合法律的內容和解釋,一個合理合法的規定遵守之。
一個不合理合法的規定,遵守規定就是違法,我們正在做違法行為啊!
保全人員違規事項與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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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務態度與精神狀況
1. 工作中精神不濟、打瞌睡或恍神
備註:公司應協助調配休息時間,避免超時與疲勞值勤。
2. 擅離職守或崗位(未報備離崗、離開值勤範圍、未於定點值勤)
備註:依各駐點工作情況設計「彈性報備與調度細則」,避免一刀切。
3. 工作時未即時通報異常狀況,疏於職責
備註:公司應明訂「通報制度」與標準程序,並進行教育訓練。
4. 工作表現欠佳,致客戶要求更換人員
備註:需透過面談了解原因,協助員工熟悉職務內容與工作技巧。
5. 影響勤務執行,連續曠職達三日
備註:應追蹤員工心理或生活困境,適時輔導或轉介協助。
6. 經常性遲到(單月二次以上)
備註:公司應主動了解遲到原因,協助排班調整或交通配套。
7. 因遲到未接班且未主動回報(首次或再犯)
備註:應加強交接班規範,建立「遲到回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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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儀與儀態規範
1. 服儀不整、配件不全(累犯)
備註:提供服裝、配件補充與更換管道,避免員工自行負擔。
2. 頭髮過長未修剪或染髮(累犯)
備註:明訂整潔標準(不遮耳、不蓋眉、不超過衣領),女性以馬尾為主。
3. 非上班時間著公司制服不整,經檢舉屬實
備註:應提醒員工制服屬工作專用,避免影響形象。
4. 執勤時儀態不雅(靠背、插口袋、猥褻舉止)
備註:針對「公共儀態」訂定合理規範,不侵犯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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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勤務執行與作業疏失
1. 未落實門禁管制或交通管制
備註:公司需設計「事件處理SOP」以防止臨場爭議。
2. 未依規定巡邏或偽造巡邏紀錄
備註:巡邏可採「不定時+範圍要求」避免形式化;杜絕偽造應有查核機制。
3. 未落實勤務致客戶財務損害
備註:公司有義務進行「法律與職務責任教育」,並提供即時支援。
4. 違反園區/客戶重大規定(例:工安、PIP、3C管制)
備註:公司應依業主需求主動編制規劃書,提供配套措施。
5. 違反廠區一般或工安規定
備註:限制保全進入高危險工作區域,僅於通行道路或指定範圍執勤。
6. 裝備損壞未陳報或蓄意隱瞞
備註:公司應強調「安全回報第一」,不追究合理耗損。
7. 蓄意破壞公司或客戶設備
備註:明訂禁止私自使用或拆改設備,需經公司或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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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當使用電子設備
1. 非公務使用個人電腦、手機、平板(上網、遊戲、影片)
備註:不影響勤務範圍內容忍;若影響工作則屬怠職。
2. 未經允許使用客戶電腦(含竊取資料)
備註:明訂禁止使用業主設備,避免涉法侵佔或洩密。
3. 工作時從事私人行為影響勤務(例:看報、洗車、製作物品)
備註:強調「勤務優先」,私人行為須避免於值勤時進行。
4. 工作時使用手機聊天或聽音樂
備註:允許短暫必要聯絡,但不得妨礙勤務。
5. 利用公務電話盜打私人電話
備註:嚴禁公器私用,需定期查核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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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為與品德
1. 不配合理要求或抗拒主管、客戶指示
備註:應透過溝通平台解釋職責界線,避免衝突。
2. 對主管、客戶或同仁言語不當、滋擾、施暴、重大侮辱
備註:公司應提供「衝突處理」與「情緒管理」課程。
3. 對女性有不當偷窺、言語、動作(重大者免職)
備註:嚴禁性騷擾,並設立申訴與懲處流程。
4. 向同仁、客戶或廠商不當借貸
備註:明訂禁止借貸,違者交由勞資會議處理。
5. 幹部或員工私自招募互助會
備註:應以公司制度化福利或協會取代,避免私人金錢糾紛。
6. 接受廠商或利害關係人不當饋贈或招待
備註:公司應建立「廉潔宣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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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當或非法行為
1. 利用職務圖利自己或他人,涉營私舞弊
備註:設立「內控稽核」機制,防止濫用職權。
2. 偷竊公司、客戶或同仁財物
備註:屬刑事案件,應即刻移送司法。
3. 散播不實資料或言論,損害公司形象
備註:教育員工「資訊安全」與「公關應對」責任。
4. 非法使用或販賣毒品
備註:屬重大違法,立即解聘並報警。
5. 違反公司或客戶資安、保密規定
備註:加強「資安教育」並簽署保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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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飲食與不良嗜好
1. 值勤或哨所內喝酒、賭博或觀賭
備註:屬重大違規,需明訂解聘標準。
2. 接哨前喝酒,值勤時酒味濃厚
備註:加強酒測抽查。
3. 上班時間吃檳榔(累犯)
備註:以健康勸導為主,累犯者列管。
4. 於哨所、辦公室、公務車內吸菸,或未在指定區域吸菸
備註:依菸害防制法處理,設置吸菸區。
5. 宿舍寢室吸菸(累犯)
備註:宿舍規約明訂,違者警告或調離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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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會議與教育訓練
1. 未經請假無故缺席勤務會議或教育訓練(累犯)
備註:會議、訓練需提前公告,並設補課或補訓制度。
2. 故意文書疏失,致同仁權益受損或業務延誤
備註:應提供表單範例及審核制度,降低人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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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通相關
1. 上下班或巡邏勤務違反交通規則造成公傷
備註:公司應提供「交通安全宣導」,員工應遵守交通法規。
2. 車檢評比連續落後(業主規範)
備註:公司應針對弱點項目加強訓練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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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1. 執勤中讓非相關人員或友人進入哨所
備註:哨所屬勤務區域,僅限工作相關人員進入。
2. 其他遭客訴案件(依情節輕重議處)
備註:建立「客訴處理SOP」,確保公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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