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7日 星期日

桃園醫院保全人員事件「醫院保全突發事件應變」完整拆解

 


影/醫院領藥咆嘯!僅因不滿藥師講話太小聲 遭保全勸阻嗆:你在大聲什麼



🏥 醫院保全突發事件應變詳細說明


一、事件類型與特徵

1. 病患家屬情緒失控(言語大吼大罵)

特徵:大聲斥責、情緒激動,影響醫療秩序。

影響:醫護人員心理壓力、其他病患受驚嚇。

2. 民眾醉酒鬧事

特徵:言語粗魯、動作失控,可能攻擊他人。

影響:場面失序、存在暴力風險。

3. 爭吵升級為肢體衝突

特徵:推擠、拉扯甚至打架。

影響:病人安全受威脅、醫院秩序失控。

4. 醫護人員遭受言語侮辱或騷擾

特徵:對醫護人員罵髒話、貶低人格。

影響:醫護心理傷害,屬於「醫療暴力」。

5. 危險物品事件(刀械、攻擊行為)

特徵:持刀棍等危險物品,對人或財物有威脅。

影響:高風險,必須立即報警。



二、保全處理步驟(SOP


1️⃣ 初期(發現異常)

觀察現場:判斷是否為單純情緒發洩還是即將失控。

自保優先:保持距離,站在出口或可退避的位置。


2️⃣ 溝通安撫

語氣中立:

避免「命令式」語言(如:你不要吵!)

改為「理解 + 提示」:

「先生,我理解您很著急,但這裡有其他病患需要安靜,請您冷靜一下。」

提出解決方案:

「如果聽不清楚,我可以請藥師再重複一次,或者我幫您協助。」


3️⃣ 勸導無效

立即通報:通知醫護主管、急診負責人或院方值班長。

保全雙人協助:避免單人處理,必要時支援。


4️⃣ 有危險情況

保持距離,不強行壓制。

報警:由警察介入處理。

保護無辜者:引導其他病人、醫護暫時避開衝突區。


5️⃣ 事後

紀錄完整:

時間、地點、人物、事由、處置過程

若有監視器,保存畫面

交付院方與警方,避免責任落到保全身上。



三、法律依據(台灣適用)

1. 《保全業法》

保全是勞工,無執法權,不能逮捕或強制驅離。

合法作為:勸導、通報、報警。

2. 《刑法》

公然侮辱(第309條)

恐嚇(第305條)

傷害(第277條)

這些都屬警察或司法處理範圍,保全可作證人。

3. 《社會秩序維護法》

製造噪音、妨害安寧 → 可由警方裁罰。

4. 《職業安全衛生法》

雇主有義務保護員工(包含保全與醫護)免受職場暴力。



四、道德與人際關係觀點

1. 保全站在秩序與安全一方,不是「挑戰者」

避免正面槓上,否則容易變成衝突對象。

2. 保護醫護與病人是優先考量

道德上,醫護已屬弱勢群體,應被支持。

3. 以中立語言維護人際關係

不帶情緒、不選邊站:

「大家都有家人需要照顧,我們一起讓現場保持安靜,這樣醫生才能快一點處理。」



五、案例分析(回到桃園事件)

問題核心:病患家屬情緒失控,誤將藥師當成發洩對象。

保全正確作法:

1. 先安撫病患家屬 → 「先生,我了解您聽不清楚,我幫您請藥師再說一次。」

2. 阻止繼續辱罵 → 「這裡還有其他病人,請您冷靜。」

3. 若持續咆哮 → 通報醫護主管 + 保全同事支援

4. 若有威脅 → 立即報警

5. 事後紀錄事件,交由院方追蹤



六、結論

保全員不是警察,但在醫院裡是「安全守門人」。

合法範圍內的工作就是:安撫 → 勸導 → 通報 → 報警。

道德上要守護醫護與病人,人際上要避免成為對立面。

最重要的是:自保第一、紀錄完整,避免責任歸咎到自己。

2025年8月29日 星期五

就要做知識全能保全員,不是簡簡單單的打混拍馬屁是不長久。

 整理一下,我寫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幹保全就要做知識全能,不是簡簡單單的打混拍馬屁是不長久。

知識能有效提升保全工作站穩腳跟


☀️ 房屋與陽光的影響

1. 環境與身心

即使不談風水,住宅是否能照到陽光,確實會影響居住者的情緒與健康。

缺乏陽光 → 室內潮濕、夏天偏涼、冬天更冷,容易影響心情甚至造成身體上的不適。

光線明亮 → 大腦接受更多色彩與刺激,容易讓人感覺愉悅、放鬆。

2. 心理層面

人的眼睛是「接受世界的主要通道」,光與色彩會影響腦部分泌,進而調節情緒。

看美好的風景、欣賞戲劇、接受正向訊息,都能刺激身體產生「快樂荷爾蒙」(如血清素、多巴胺、催產素)。

快樂與健康息息相關,長期保持愉悅心境的人,免疫力與壽命往往更佳。

3. 你家案例

岳母選的房子,整體日照不足,確實屬於「低陽光照的陽宅」。

科學角度:缺乏日照可能導致體內維生素D不足、情緒低落(冬季憂鬱就是一例)。

傳統角度:陽光不足象徵陰氣重,若再加上家庭氛圍不好,就會放大負面影響。

4. 改善方式

心理健康建設:多談正向話題,少傳遞負面情緒,讓家中氣氛和睦愉快。

物理改善:

增加室內燈光亮度(全光譜燈泡、日光燈)。

多打開窗戶保持空氣流通。

增加綠植、暖色調家具,製造陽光不足的補償。

生活習慣:每天外出曬太陽,尤其是早晨與中午 11:00–13:00,對健康有益。



🌿 古人觀念與現代解讀

古人建宅強調「向陽」:坐北朝南、面東迎晨光,都是為了日照與保暖。

現代科學印證:

適度陽光能促進維生素D合成,預防骨質疏鬆。

光線能調節生理時鐘,幫助睡眠與精神狀態。

過猶不及:陽光過多(例如整天曝曬的西曬房)也可能造成室內過熱、能源消耗大,因此「適度最重要」。



📌 總結:

房子是否照到陽光,確實不只是「風水」的議題,更是實實在在的健康與心理問題。

如果房子日照不足,就要靠 心理正向、生活習慣、人工光源與居家設計 來彌補。

換句話說,「心境 + 環境」雙管齊下,才能讓一家人真正健康快樂。

———

買房子,看清楚,雖說不信風水。

但是

終年照不到陽光,基本上房子內夏天會比較潮濕和涼爽。

冬天會更冷。


不論信不信風水。

環境確實會影響心情。

越是光線透亮,會使人愉悅!為什麼?

這是因為,人們是用眼看世界🌍。

風景的五彩繽紛色彩,眼睛看見👀,大腦會自然享受。

就像是我們看短劇「愛情」,在劇情高潮迭起,我們腦海浮現臉上微微揚起的笑容。

身體舒服,會產生快樂,身體分泌出愛情的結晶。

心情放輕鬆快樂而且享受。

快樂使人長壽健康。


我住的地方,大約4年前。
我岳母看上一宅。
五層四樓高,東曬照分4樓時間長,3樓大約3小時,2樓2.5小時,1樓基本散光照。
西曬1至5樓全是散光,照不進陽光。

基本上算是「低陽光照的陽宅」,住這裡,會對主人影響偏向負面傾向。
克服的方式,就是心理健康可改變實際影響。

我是儘量讓家人快樂。
不講負面話題,將家中氣氛往快樂平和方向引導。
現實的影響會減輕。

主要是心理健設和引導快樂和睦氣氛。

———
如果
家中人常常吵吵鬧鬧,又是傳遞壞消息讓家人心情低落,那麼住在這裡的人會遭遇災禍。
心理健康、身體健康都會向糟糕方向發展。
古人對建宅的看法是,住東方就是面東方的宅院,住西方就面西的宅院,住北方就以地形決定面東面西的選擇,就看陽光照射時間長短決定。

在不利的條件,就要有扶助手段來改變劣勢。
當然
一定要照到陽光,不然就寧可放棄。
照到陽光能有1小時就極盡所能去爭取,越長的時間照到太陽最好。
如果10一直照到陽光也不是好事。
適合最重要。

人和植物相同,需要陽光。
在人一天坐息,早晨一定要看看陽光,日落一定要看看陽光,晚上睡覺能安寧。
中午曬太陽11~13時,曬多久自己決定,身體健康有幫助。
這些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到的知識。

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手機?現代人將手機視為日常生活的延伸

 虛構故事敘述


仲夏夜色下,台中某社會住宅的管理室燈火昏黃。菜鳥保全小林接手第一班值勤,已是連續工作的第四天。有人來繳費、有居民上門、警笛聲由遠而近;但工作尚未高峰,氣氛略顯寧靜,小林掏出手機,滑著短影音打發時間,一陣困意襲來,他眼皮沈重,便讓身體後仰打起瞌睡。


後來,同事小張進來交接並提醒:「你這樣值班不好吧?有住戶上來怎麼辦?」小林慌張一抬頭,卻毫無警覺,直到住戶按門鈴他才勉強回神。


接著,兩人因態度不同發生口角,小張指責小林不專業,小林情緒急升,推了一下小張,兩人推擠、爭執升高,甚至差點對到拳頭。管理室內一時失控,直到第三人介入,雙方才分開。


事後,影片流上網,引起社會譁然。有人批評菜鳥保全態度不良,不該在值班時沉迷手機;也有人認為若不影響工作,偶爾滑手機不必過度苛責。討論逐漸擴大為:工作自由與安全責任間的界線在哪裡?職業管控與人性放寬如何取得平衡?





法律與勞動法觀點分析


1. 法律違法性與工作規則

根據《法律百科》資料,雇主若在工作規則中訂定禁止上班時間使用手機的罰則,若未事先告知或罰金超過勞工月薪十分之一,法院多認為不合理,違反勞基法規定  

若滑手機行為並未影響工作表現,雇主對此就直接處罰、甚至解雇,多被認為是過當。適當使用手機如回訊息、查詢資料等,仍屬常見日常行為  


2. 業界與社會實情觀點

有律師呂秋遠指出,要求保全完全不能用手機太苛刻,「該做的工作要做,但也要給人家空間」。若工作內容緊張、需高度注意,如軍中衛兵則應嚴格要求;但如果是在治安良好的集合住宅,適度放寬反而合理   

網友討論中也提到,許多住宅保全或代班人員常因不認得住戶長相、無法巡邏,落實廣播與機制不確實;行為偏差更多是制度與訓練不到位,而非純粹個人手機使用行為造成  


3. 法律依據與保全職責

根據《保全業法》,保全人員的基本義務包括防盜、防火及遇事故應立即通報警察等,且需接受職前與在職訓練  

若手機使用導致未勤巡邏、未通報意外或失職等行為,可能構成職務失當;但若是偶爾滑手機,並未影響通報或安全,本身並不違法。



社會生活習慣與合理性考量

現代人將手機視為日常生活的延伸:無論查資訊、聯絡,甚至完成工作內容,都離不開手機。

在工作未受影響、移動自由未受阻礙、工作質量維持正常的前提下,適度使用手機屬生活實況,而非罕見情境。

但若使用手機導致工作疏失、危害安全或引起住戶不安,雇主出於保障公共安全和商譽,仍能制定行為規範與處理方式;重點在「是否事先告知」「是否合理」「是否影響工作」。

2025年8月19日 星期二

我們是日常保全背鍋著

1. 公司規範本身違法或不完整

《保全業法》與《勞基法》要求公司要有合法的工作規範與SOP。

但很多保全公司只依「業主習慣」或「主管口頭交代」,沒有明文化規範。

結果:員工依直覺或過往經驗執勤時,一旦出現爭議,公司反而推責給員工。

2. 責任完全壓在基層員工身上

公司不願為員工的執勤行為背書,寧可切割,避免與客戶衝突。

出了狀況,公司通常選擇「懲處保全員 → 安撫業主」來保住合約。

結果:員工無論是否盡責,往往都被犧牲。

3. 缺乏教育訓練與明確指引

有些公司連基本「工作規範」都沒有,只靠一次性的口頭教學。

或者只說「注意業主習慣」,卻沒有標準化程序。

結果:不同員工各憑經驗操作,出問題時無依據自保。

4. 業主需求與員工權益矛盾

業主常要求「多做一點」「隨叫隨到」,甚至是超出《保全業法》範圍的事項。

公司為討好業主,會默認或暗示員工配合。

結果:員工不配合 → 被罰;員工配合 → 出事時責任自負。

5. 行業普遍「比爛」

市場競爭激烈,公司為省成本,不願投入制度與訓練。

規範模糊、教育不足,導致「保全員自己摸索」。

結果:整個產業長期陷在「低薪、低保障、高責任」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