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工作的那些事

保全從業人員職務及職位:資料來源:保全業法第 4 條保全業得經營左列業務:一、關於辦公處所、營業處所、廠場、倉庫、演藝場所、競賽場所、住居處所、展示及閱覽場所、停車場等防盜、防火、防災之安全防護。二、關於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運送之安全維護。三、關於人身之安全維護。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保全業務。 第 4-1 條保全業執行業務時,發現強盜、竊盜、火災或其他與治安有關之事故,應立即通報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本文著作權屬 保全員工作的那些事 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公司制度中我們不明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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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點問題 我在不同駐點工作,工作時間並不固定,且常被指派至其他駐點支援或加班。每到一個新駐點,我第一件事就是翻閱該駐點的勤務規範,試圖了解工作內容與執行方式。然而,實際狀況卻是,多數駐點並沒有完整、可供查詢的書面資料,勤務事項僅由當班保全以口頭方式交接。 這讓我產生很大的疑惑: ...

高雄xx工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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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XX管理規範 前言 保全工作是依法行事有些情形,以當下情況及民眾為主適時應變;安全維護上做到據實以報詳實記錄值勤薄內容中。值勤薄為了保障保全員工作時所做所為,包含了業主指派保全員以外庶務工作等情事。 熟知保全員工作,分辨庶務與工作差別,才能把工作做好。保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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